「其實我覺得你們的關係有點像是砲友。」

之所以會這麼說,來由是因為他之前跟我說,他們其實往來並不密切,雖然見面的時候好多了些,但原則上沒見面的時候感到陌生。

而之所以會是砲友這詞,不單單是指他們見面都會做愛這回事,而是指身體上的接觸遠遠大過於心靈上的接觸。

 

 

 

「她每次見面,都會急著想撲上來。好比坐捷運的時候,她會一直摸著我的老二,說她好想要。」

這麼說的他,其實看起來有點難為情。

這到底是好事、還是壞事呢?

 

 

 

而砲友?情人?到底差別是什麼呢?

另外一個女孩,告訴我,她也有個砲友。

不過,她們目前只進展到接吻,但其實她想要更多,不過,不是出自於喜歡對方,覺得聊得來,也想滿足自己的性需求。

可是,自己跨不過去那一條壕溝。

 

 

 

但當下的我搞不清楚,正在說那些話的她,到底是出自於跟對方聊得來,覺得跟對方做愛也無所謂,反正對方別讓她作嘔就好;還是,因為很想做愛,但恰巧遇到了個聊得來的男人,反正對方別讓她作嘔就好?

 

 

 

前者,後者,其實差很多。

 

 

 

「我覺得砲友這回事,對男生還說好像很簡單,因為男生比較可以把性跟愛分開,但是對女生來說,其實沒有那麼簡單,之所以會願意跟對方做愛,有一部分也是出自於想被呵護,一定也有喜歡對方的成分在,覺得至少能夠擁有對方些什麼。」

我這麼告訴當時走在我身旁的她,她沒有回答,但我想應該沒有錯。

因為,女人的陰道通心靈。

 

 

 

「如果女生說想跟男生做愛,男生通常會怎麼做?」她接著問。

「如果女生都願意脫褲子了,男生把自己的褲子也脫下來,是一種禮貌。」我技巧性的回答她。

「那如果…不是,你有女朋友,那如果你遇到這種狀況呢?」

「當然不行,絕對不能因小失大!」我回答她。

 

 

 

我想這也跟世俗的社會價值觀有點干係,當一個女孩被知曉性經驗豐富,多數的人只會覺得她容易受騙,或者對於性太過於隨便。因為當女孩願意脫下褲子,在大街上走著,沿路只會跟著一大群色狼,在後面虎視眈眈,急忙「展現禮貌」。

但如果是男孩呢?脫褲子在路上走只會被當成變態。但性經驗豐富的他,大家只會說厲害,因為能夠讓眾多女孩脫下褲子,展現禮貌。

 

 

 

對我說想做愛的她,其實我不認為有什麼不對,她只是展現了她真實的慾望。

就像是我身旁和我說話的我的好朋友一樣,當他提到她的女朋友,每回見面都急忙想跟他做愛,也只是展現了她的慾望。

可是,如同砲友一般,在他描述了越多的他們的相處之後。

 

 

 

砲友,通常之所以產生,就是談得來的一對男女,或許因為某些因素沒交往,但是她們在性生活上還算協調,某一次的偶然接觸,進而變成了固定的伴侶。

可是平常,他們或許不常聯繫,因為並不是都掛念著彼此。

在想要的時候想要,但不需要。

不過,通常會有這種情況發生,都是男孩不喜歡女孩,但女孩卻偷偷喜歡男孩。

否則,沒有女孩,願意接受這種關係,很少、很少的。

但男孩則否。

 

 

 

「我有時候覺得她有時候想要我,但用完就把我丟了,因為她常常說沒空理我、不想理我。」

這句話看似哀怨,但其實我知道他沒空或者不想理會她的時候更多。

他說,他有時候會向她佯稱在忙,但其實是在跟別人聊天。

 

 

 

「你們這樣根本就是砲友啊!平常愛理不理,見面的時候就是做愛。」我這麼嗆他。

但他其實說,最近的狀況已經大有改善,或許是因為交往也有段時日,對於彼此的尺度也較能夠拿捏,所以最近的她,已經比較少為他哭泣。

 

 

 

「說實在話她一直哭,我覺得超煩。」一個月以前,他這麼告訴我。

 

最近,他有了新詞。

「其實,她一直都不是我喜歡的類型的女孩,所以我是在一起以後才開始喜歡她。我以前喜歡瘦高型的女生,我以為我喜歡,但我一直沒遇見。」

他這麼告訴我。

 

 

「我跟你不大一樣,因為你說,她是你以前就想交往的女生類型。」他說。

而我告訴他,和我在一起的她,雖然我從在一起前就很喜歡她。

但是,還是和想像的有點不大一樣。

而我一直到近期才明白,我之所以會述說我喜歡的女孩,應該要有什麼特質,其實那些特質都是我自己。

我最愛的,其實是我自己,渴望遇見一個跟我自己一樣的人,可是是女孩版本。

她要會畫畫、能寫點文字、喜歡分享、喜歡傾聽、臉要削削的(這不是我有、而我想要的)、不世俗、耳根超硬、說到做到、能享受一個人的時光、清清楚楚…等。

但是,跟我一模一樣的女孩根本不會有,那只會在夢中。

不過,現在在我身旁的她,至少存在現實生活之中,不是虛假,而是活生生的人。

而我真的喜歡她。

 

 

 

「妳有沒有真的很喜歡一個人過?」我問了她,那位,說很想做愛的女孩。

她說,沒有,或許她也根本不知道什麼是喜歡。

「這很好判別啦,有誰,是妳根本就不知道為什麼會喜歡他,想想都覺得莫名其妙?」

「這麼一說…有。」

 

 

 

她,其實我也不曉得為什麼我會喜歡她。

一開始的理由或許是lover in the dream,但是變成reality以後,我也還是喜歡她啊。

或許這就跟,她在我身旁時總會莫名其妙地想睡覺,還有認識之初就會不自主地跟我分享某些快樂、或者不快樂的事情一樣。

 

總是些莫名其妙,對於某些人,會有一些莫名的情愫。

 

 

 

然後我才想起,有人說過,喜歡一個人是沒有理由的,但不喜歡分手總是一堆理由。

是啊,每一個人你從剛撞見對方,或許被某些對方的特質所吸引,而你知道那些理由是什麼,那是欣賞。

但當你們走地越近,看見他越來越多缺點,但你還是覺得你被對方所吸引,莫名地,感到舒服,喜歡跟對方在一起,那才是喜歡。

 

 

 

我向他分享,我自己的情形。

而其實有時候,當我跟她遠距離的時候,雖然也會想念,但會因為她的某些事情感到煩躁。

不能見面的時候,感覺我沒有那麼喜歡她,因為喜歡的感覺被削弱,某些理由,好比說好的時辰被延後、莫名的等待、又或是驟然被掛上電話。

仔細想想,其實就是很不「我」的她的特質展現出來。

 

我之前也會告訴她,感覺我們很像是砲友。

因為沒見面的我們,說話談吐很像朋友,我一般的要好的女生朋友。

只是分享,但卻沒有特別的喜歡的衝動。

 

 

 

她駁斥,「砲友會這樣每天講話講個沒停嗎?」

的確不會,因為,我過往的砲友的類似的關係,的確只有約見面時才會連絡,分開後,也不會惦記對方、關心對方。

 

那他呢?我的朋友?

他有時向我抱怨,真羨慕我是遠距離,因為她住得太近,所以三不五時就說要去找他、他覺得煩。

天啊?我多麼希望能夠天天跟她在一起。

說哪國鬼話?

 

 

 

 

我和他。

他,遇見了一個再喜歡他不過的女孩。

他接受,才開始喜歡對方,摩擦、適應,他現在改口,不,他喜歡她。

但我還是覺得她只是現在需要人陪。

 

我,遇見了一個我再喜歡她不過的女孩。

我們交往,才開始發現對方我不喜歡的特質,摩擦、適應,而我依然喜歡她。

我喜歡她陪我。

 

 

 

近似砲友,他們的關係。

但他說,已經漸入佳境。

 

朋友加上情人,我們的關係。

我們也要越來越好。

 

 

後記:這篇整個走雜了。Godgood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Freaky Person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