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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當我放棄與家庭對抗的同時

我也放棄掉自己的人生了

到現在還是知道那年選擇分開是對的 
我沒有辦法給承諾
沒有辦法保護自己重視的人

就連叫家人把貓咪結紮 阻止貓咪變多 這簡單的事
我到現在 都還做不到...

得知消息的我 深深慶幸 當初的決定是對的 
至少 妳是幸福的 : )

 

 

 

 

當她幸福的時刻,他這麼說了道。

以上之文,轉自他的更新,我瞬間能懂。

 

 

 

 

 

自稱是「倒數第二個男朋友的他」,接連幾個女朋友都在離開他之後,不久後就找到了真愛。

雖然說真愛有點誇張,但現代人這麼膚淺,以結婚對象來當真愛論,也沒什麼不合理的。誰說真愛只能有一個,反正換過一個又一個,每一個都可以是真愛不是?

 

 

 

 

他的故事,背景,家裡有六十隻貓。

雖然曾經當過小開,,但最終躲不掉跑路的下場,沉迷樂透的父親、愛死貓貓的母親,漠視的同父異母兄長們,他甚至不敢讓女方踏入家門,一步。

 

女方,家財萬貫,在台北擁有大筆房產,工作只是消遣娛樂,每個月自然都會有零花錢。

逃避工作,想去英國,家裡彷彿二話不說資助,最後在他的分析下作罷,每個月進去進去,白花花的存款,反正養女兒,天經地義。

 

 

 

 

天下父母誰都希望自己孩子娶個賢慧,嫁個富裕。

天下父母誰都覺得自己孩子英俊美麗,萬夫莫敵。

 

 

 

 

尤其是他們。

其實你不能說他們不對。

 

 

 

 

真的也不能。

套句,另一個他,的說法:命真的太賤,即便發達後睡了軟床也徹夜難眠。

一個一年賺一百萬的男子,這麼說了道,因為女方家長說,還是得醫生不可。

 

 

 

 

他們認為他們的孩子命特別尊貴,所以窮小子的命就特賤。

 

 

 

 

 

我們都同意。

在那個當下,我跟他都喝著酒,他娓娓道來所發生過的一切。

女方其實愛他,她說,我只要你做一份能夠讓我爸媽看的起的工作。

難道我的工作就這麼卑賤?

 

但他沒有說。

 

 

 

 

其實,女方從不敢承認他。

因為,爸媽不會喜歡呀!

 

 

 

 

 

追根究底的原因,我已經說過了,所以我就不再說了。

總之,他退出了,即便他知道那太過於自私。

 

繼續在一起,只會讓他更覺得自己無能。

 

 

 

 

 

 

或許自私吧?

但或許某個程度,是希望對方不再痛苦

又真的自私嗎?

 

 

 

 

 

我們誰都沒資格評判。

 

 

 

 

 

到底誰是無能?

誰又能給答案。

 

那些傷害你的人,根本不把你當成一回事,一句簡單的話,就能夠摧毀你。

 

 

 

 

長痛不如短痛,他拍拍我的肩膀,我替他回完,「再下去也只是互相折磨。」

他點頭。

 

 

 

 

可我知道,他是很痛的。

那樣的痛,而我們都曾經體驗、或者正在體驗。

 

 

 

 

 

現在你知道,她結婚了,其實應該很高興。

「是。」他這麼回答我。

 

她們都過著很好的生活,就她口中的,那些曾經跟她交往過,而後來過的都好的人。

 

 

 

 

 

「你沒有白離開她們了。」

隔著電腦螢幕的我,其實不知道他現在的心情。

 

是惋惜的吧?

 

 

 

 

 

可是沒辦法,他放手了,也或許是放過自己。

他現在很好、真的很好,更久之前,我們討論過關於無能這件事情。

 

 

可是你知道,他一點也不無能。

他剪的影片,上過小巨蛋,還在中華職棒的比賽出現過。

 

 

在我確定簽約,即將會出第一本書以後,我第一時間也打電話跟他說。

 

 

可是這些東西在他們面前都算不了什麼,其實,我們再清楚不過。

剪了再厲害的影片,又出了再厲害的書,都跟他們要的天差地遠。

 

 

 

 

 

不過算了,至少我不會落入你的陷阱,就使自己視為所有一切均無能的無能之人。

 

 

 

 

 

在言談最後,我談起了自己。

我無緣的人,或許未來會變成無緣的人。

 

我希望她們離開我以後,也都能有好的歸宿。

 

 

 

 

 

啊。

這句話聽起來多麼心酸。

 

但是再希望不過。

 

 

 

 

 

 

 

我們不能保護的,妳們。

我想會有其他人會保護你們的。

 

希望妳別有負擔,至少輕鬆一點。

妳們的生活我們可能不會再參與了,因為妳們大概會恨透我們,說不定還會恥笑我們、說我們無能、不敢、不願意努力,因為是我們放手而離開。

 

 

 

 

可是,其實,我們都知道,再下去或許只是折磨妳,折磨彼此。

 

當妳幸福的時候,如果沒有我,也無所謂,妳的幸福最重要。

 

 

我想,我聽見了這些聲音。

 

 

 

 

 

 

或許我們以後也會有站起了的那一天,但我們覺得妳背後的人不會在乎、又或許妳也不會在乎,而我們只想跟真正在乎的人分享,所以再見。

 

 

 

 

後記之一:

 

「倒數第二個男朋友」的他,跟「女友總是要出國」的我,有異曲同工之妙。

 

 

後記之二:

 

見了他的分享,轉紓發心情的我,釣出了另一個窮小子,但這窮小子,至少還有高跟帥,不過也落入了一樣的地獄。

窮小子的他,後來不敢再交女朋友,如同「倒數第二個男朋友」的他。

我很好奇,你們這些人到底要毀了多少人,讓多少人成功以後,再搶走多少人的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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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eaky Person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