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母親大轉彎似的忽然提起要跟我見面,說希望我去讀一本書,而那本書叫做《富爸爸、窮爸爸》。

想起什麼?

 

 

 

嗯。

請不要胡亂預設立場。

 

 

 

他快要笑死了。

我的朋友,在深夜裡聽見,我只聽見他的大笑。

「你真的很可憐。」

 

 

 

在電話一開始,其實我是先關心他的。

 

 

 

「那些全部都沒什麼,聽我講完。」

 

 

 

聽見了他的大笑之後,他應該是不覺得發生在自己身上的有什麼了。

 

 

 

 

說真的,或許我根本不配擁有什麼愛情還是什麼的。

自己的能力根本不夠,將近兩年前,沒辦法保護自己身邊的愛人,讓她受到自己家長無端的嫌棄,但現在想想會覺得他其實還不算太過分,那時他曾說過,「反正那是你的人生,你自己要能想清楚,自己為自己負責就好了,你知道她身體不好,可能以後妳要花很多時間在照顧她身上,你願意嗎?」

當然,他還嫌棄了其他部分,好比,曾經跟男人同居過,過多的性經驗,這對傳統價值觀的古板身上更是難以理解。

但是至少,他某程度上也是尊重我的決定的。

 

「我願意。」我果決的看著他。

 

 

 

只是後來我終於理解,我沒辦法好好保護她,認為再讓她跟在自己身邊,只會再讓她受到那般嫌棄。

一個人扛著、扛著,放她走吧,她值得更好的,更別說,她未來會是嫁進我們家的媳婦,總要面對他的。

 

 

 

所以,我提了分手。

毅然決然。

 

 

 

 

 

 

 

好了現在。

其實現在的她,那些曾經被他無端嫌棄的特質也都存在,還更甚,但躲過了那般無端的嫌棄。

噢,其實幸運的多,至少不成大礙。

 

 

 

 

只是,現在,被嫌棄的人,要換作是我了。

噢,這一切到底是不是報應啊?

 

被嫌棄的家室,又矮、又醜、更是又窮,人又不長進的擔任社工,領人死薪水,沒法創業也不去當業務,實在應該好好讀本《富爸爸窮爸爸》才對。

 

 

 

 

 

 

我以為,我可以成為一般人。

不會有那種扭曲的想法,自從高三那件事情以後,我開始不相信愛情,覺得自己有能力讓女生喜歡我,可是又不想讓任何人擁有我,所以不如躲得遠遠的。

 

好不容易,我也逐漸開始相信愛情了,第一次我,使盡全力的保護身邊的人,但最後發現自己根本徒勞無功。

第二次我,在未能在一起前,就得知了她在依賴我的同時,為了符合母親期待而選擇了另外一個男人交往,而那時身為朋友,自以為是朋友的我,卻渾然不覺。後來,在一起後,因為不能讓她的母親知曉,而偷偷摸摸地像是地下情,一方面也又擔心她是不是會像稍早一樣,為了符合母親期待也會選擇跟另外一個男人交往,好比母親一直希望她嫁給的青梅竹馬,又或者是其他,家人替她介紹、替她安排的對象,又說不定是,她一直潛在依賴的特定人士。

 

帶著不安全感的存在,存在,而直到得知了她確實仍依賴著他,又拉到了最高點,幾近於崩潰的存在,那些她曾經喜歡,而最後未能如她所願的人,是不是又會出現呢?他們是不是更符合她母親的期待呢?

她安慰我,不會再有了、不會再有了。

 

而現在,出招的母親,持續欲求推薦結婚對象人選的其他家人,推薦的書籍,聽起來就像是要我改變,否則就會如何,又或者如何。

 

 

 

 

其實我一直知曉夾在中間的她的感受。

 

 

 

 

 

 

 

 

可是,有時候我真的沒有辦法好好照顧她。

因為我自己可是淚流不止,淚流不止啊。

 

 

 

 

 

 

 

心裡滿滿酸酸的,一方面覺得自己被自己母親生下來後,得瞞著母親,受著這般屈辱,期間她要求我帶著禮物去與她母親見面,那感覺如同,「帶著大禮去受人踐踏。」,就像是,小國使者,心裡懷抱著提取自己項上人頭,再被人送回老家,告訴你,「欸,真的別傻了,你必定得死的啊,被滅國,你沒有選項。」

 

心裡也覺得自己再無能不過,已經第二次了欸,還真是沒用。說穿了要解決很簡單啊,照她母親期待去當個業務,或者把自己所存的錢都拿去創業就行了,可是沒人知道是不是會有下一波的嫌棄,錢賺太少、事業太小,終究還在渣渣,在她母親眼中。

而最後,什麼也不會剩下,身上唯一的一點籌碼,也消耗殆盡。

 

我的品性還有上天所賜給我的讓人變好的天賦,彷彿就是垃圾般的存在,至少她母親不會看重,在意的,或許只有錢財。說真的不能怪罪,誰人父母不希望自己的孩子進去有錢人家,而自己孩子千萬不能被人看扁,只是,極端異常。

越來、噢越來我覺得自己無能,在這樣的拉扯之下,我已經越來越小了、越來越小了,已經小到幾乎看不見了。

 

能夠陪著我的,只剩下眼淚,只剩下眼淚欸。

 

 

 

 

我以前,哭的次數真的沒有這麼多的,可是三兩兩頭就掉下眼淚的我,彷彿隨時都有可能被撕扯,被拉開,繃緊的神經,當她提起,就又擔心起我是不是哪邊沒做好,事不是要做起什麼改變,寫封如同履歷的自我介紹?逢年過節傳傳簡訊?送送禮物?加入會員購買直銷?喬裝另外一個有為青年?讀書心得報告?

 

 

 

 

隨時我,就能讓夠自己哭泣。

說真的,打到這邊,我稍稍回想,就又痛哭了起來,一點虛假也沒有。

 

 

 

 

好像我,一定得喬裝成為另外一個人,才能夠討人喜歡。

所有所有我以為我應該討人喜歡、直率的特質都沒有什麼。

能決定我的所有的價值只剩下我的家室、我的長相、我的身高,我的薪水,我的工作,其餘的都不足掛齒。

其實上一段說太多了,真正重要的是家室,噢,如果你沒有,至少要有高薪。

但不巧,我都沒有,所以,我其餘特質再怎麼好,都只是,垃圾。

 

 

 

 

 

 

其實對於這一切我不覺得這是報應。

真正讓我感到無力的其實是,我根本…什麼壞事也沒有做,就發生了這些事情。

所有你們要我做的,都是我成為另外一個人,另外一個人,另外一個人。

 

 

 

 

 

這時我才發現,我的存在根本毫無意義。

因為如果我死了,有人或許會暗自叫喜,一齣喜事。

 

 

 

 

重疊的是,當時,面對自家人的那種覺得自己不管再怎麼做都徒勞無功的無奈,歹活不如好死。

現在,面對她的自家人時,那種覺得非得不能再當自己才能有點機會的無奈,只想捶捶牆壁,怒罵自己竟然這麼可悲。

 

 

 

 

我只是,想要,

被一個人喜歡,自己也能夠很喜歡對方。

沒有誰會再被嫌棄,沒有人會再感到痛苦。

 

其實,什麼條件都不重要了,根本不重要,現在想想根本不重要。

 

 

 

 

可是,好像,不可能了。

 

 

 

 

不。

可。

能。

了。

 

 

 

 

在最後,我一個人。

靜靜的敲著這些。

 

生病的她、早睡的她。

 

 

 

 

 

我不是不願意多站在她的角度想。

只是,我受到的傷害,從她母親身上得到的傷害。

 

應該,這輩子,再也,好不了了。

 

 

 

 

「你很痛苦對不對?」她說,她知曉,我的痛苦是來自於她的存在,而因此延伸了她母親的存在。

或許,她,想要讓我解脫了。

 

可是我彷彿一直知道,我們必定會分開了。

因為她的母親,不可能,會喜歡我的。

我,沒有錢,更是做著一份她眼中再爛不過的工作。

要嘛,換個對象,所以才會有積極引介新男朋友的動機,彷彿路邊的歐巴桑所說的有為青年都能夠輕易取帶我。

要嘛,我得改變,非得改變,變成一個,連我自己都不會喜歡自己的人才行。

 

 

 

難道,不能好好的,喜歡一個人就可以了嗎?

難道,真的不行嗎?

我不想要,輸掉啊。

 

 

 

 

如果我被丟下了。

那麼。

 

 

 

 

我,

今後的生活,到底會變成什麼呢?

 

 

 

 

「你,根本就不配擁有愛情。」

另外一個我,會這麼對我說。

 

然後我或許就會從此放棄了,從此放棄了。

 

 

 

 

 

 

 

我,好孤單。

真的,好孤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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