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該怎麼做?」

她這麼問我。

 

 

事情發生在,一堆混亂之中。

我所認為的她所不可能所做之事,她都做了。

而她們的爭執點,在於他裡面所放不下的那一個結。

 

 

而我以為,當她發生那樣的事情的時候,就應該做好心理準備。

說真的,當妳有所謂的關係束縛時,妳就應該哪些事情可以做、而哪些事情不能做,而我們所說的「交往」以及「關係」這麼一回事,不就是兩個人把對方視為珍寶,珍惜對方的喜歡,也不糟蹋對方的喜歡嗎?

而為什麼妳做出這樣的錯事時,還用一種妳不得不的說法呢?

 

 

她說,可能是價值觀不同。

於是我,舉了一大堆例子。

 

 

因為情境是,她說情愫作祟,而她不明白自己真正喜歡的是誰,以為要靠做愛這檔事情才能夠確認。

 

 

我說,假使她的男朋友,說了有一個喜歡他至極的女性,而事後他說,他們發生了關係,而應該是被允許的,因為情愫作祟,又因為意亂情迷。

 

 

妳能否接受?

她沉默,說她也不能。

 

 

既然如此,妳所不能接受的事情,為什麼妳還又要他接受?

既然如此,為什麼妳在與他討論時還刻意要避重就輕,嘗試為自己開脫,這麼做只是會對方更加不快。

 

 

小孩子都知道哪些能夠做,哪些不能做,因為會被大人處罰,而這是養成必經的訓練。連孩子都知道不能夠衝撞對方的界線,而且當孩子否認,常是為自己找理由時,妳都能夠感受到憤怒。

何況,妳已經是大人了。

妳已經是大人了不是。

 

 

我將她臭罵了一頓,告訴她我對於她的行為可恥。

 

 

既然發生的事情就已經發生了,就切記下段關係,千萬別這樣吧?

否則今天所發生的一切,就只是徒勞無功。

就像妳們的愛情,被妳毀了,而徒勞無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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