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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話的由來來自於,更早之前我敲擊的文字:

一個又一個送走。

而希望下一個會告訴我,「把我永遠留在你的身邊吧。」

因為她要我,而我真心渴望那一個人會出現,因為我也想被接受、也想要被了解。

愛情這一齣戲我是不敢再碰了,除非有人能夠告訴我,永遠不會落幕的是真實的想要與真實的彼此在一起的那一個人,拓展的我們的世界。

我將永遠的存在,這時候才能夠承諾,不會消失。

 

 

 

 

有時候我會莫名的想扔出這麼一句,「別說再見好嗎?」,而可能有兩個原因,一個是再見本來擁有某程度上不可言狀的期待再見面,而我不確定是不是真正想說出口。

 

另外一個原因則是,當說了再見以後是不是就代表對方走了、而你留在原地,又或者反之,更甚是兩人屁股拍拍各自閃人?所以下次見面的時候是不是要重新開始,我們又要重新熟悉?何種狀態的熟悉?是不是又人事已非?

今天你好不好?還記得我嗎?各位觀眾大家好,我是陳冠西,你還~記得我媽?

(幹為什麼我又要歌詞亂入啦)

 

 

 

 

我站在這裡,直挺挺的站在這裡。

 

當我看見,她總是直直的站著,她躲也沒嘗試躲,沉重不過的大石就這麼把她砸碎,一次又一次。

而我好像也是。一次又一次,朝其他人吼著,你們在做什麼?為什麼不跳出來幫我?於是乎我一次又一次遭到重擊。

 

她躲在棉被裡,哭泣著,啞然無聲地氣音,訴說著不能讓你聽見的秘密以及即便言狀也不能被理解的電波。

我在街道上,毫無目的的走著,掠過街道綻出黃色夜光的溫暖,那是在夜裡的不想回家才有的感受。

 

 

 

 

我說,人有時候不能太逞強,有時候要稍微彎下來讓願意替你承擔巨石的人承受,又或者那一個人願意與你一起把手張開,一起為你支持、為你挺身而出。

 

其實說穿了我也想要有人能夠在我後面支持著我,撐著我。

 

 

 

 

 

 

 

我們可能都還是微不足道的小螻蟻,隨風落下的小落葉就能夠蓋住我們擋住去路。可是我會長大、我們能夠成長,然後就能夠一起面對那些該死的乎有龐然大物了。

 

 

 

 

 

 

所以不要,

千萬不要說出口。

 

對於那個再見。

 

除非你很夠確定,我們會再見面。

 

除非你能夠確定,當我們再見面時,一切如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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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eaky Person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