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務車的廣播上聽了這個名稱,光棍節。

然後想起大概一個禮拜前她說她生日快到了,1111光棍節,什麼鬼,我說。

 

 

 

 

 

 

「欸幹。我明天生日,今天晚上你是不是應該陪我。」

喔給啊,我說。不過後來她睡死了,所以又變成今天半夜要來找我。

 

 

 

 

 

 

1111光棍節,就是單身節。

 

 

 

 

 

 

我們一夥人在FB裡面討論起,12月的約,唉呀,自從營隊結束的六、七,或許更久以後,我們就沒有全員到齊。

他們是想安排12月的約,但我就硬提我11月要一個人去九份,即便我天殺的依直沒有訂住宿,只怪這連續幾個禮拜都忙到快要炸頭,也忽然覺得天殺如果在家裡看片打茫也會很開心,所以就不斷延宕。

 

「我們是在講十二月,你講十一月幹麻。」學姐質疑。

「我只是想跟大家分享我要去九份玩,不行嗎?」我接著說,然後再說,「我另外還想跟大家說,我又分手了,不過我已經可以嗅到桃花快來的味道了。」

再來是我單身時最愛的講的那句話,「不過大家還是可以幫我介紹幫我錦上添花。」

另外的人開始了,「那我也跟大家分享我已經分手一年了,但我覺得單身實在太爽了。」

「請大家等下開始都以,『我也要跟大家分享』照樣照句。」

 

 

 

 

 

 

 

「所以妳從來都沒有主動跟男生告白過?」我問。她是我密友。

「沒有。」

「妳超弱的。就不要到時候對方已經兩個小孩了。」

然後她開始嗆我總是憋不住就會跟對方告白,「你超弱的。」

「啊我就怕不快點告白換對方已經有兩個小孩了啊。」

 

 

 

 

 

 

 

她說,她超怕失敗。

我想應該跟她是一個被告白如果沒交往就無法當朋友的人有關係。

但我實在是自然學派,即便告白或者被告白,我都也還是能夠當朋友,反正我對妳的喜歡或者妳對我的喜歡那是屬於情情或者愛愛的喜歡。

但能讓我們走到這一地步,畢竟我從不追求任何人,一定是因為走得夠近、夠成為朋友,至少在朋友的基礎上我是喜歡妳也喜歡妳喜歡我的,只是要把位置放在這兒,保持完美平衡,所以我從不覺得要第二態度以待。

 

 

 

 

 

 

 

送妳一句話,我說。

我想起去年,我情感雙胞胎崩潰時我跟她所說的話。

「我們人不管怎樣一定會死,所以就結果論來看畢竟會輸。反正不管如何我們總是會輸,所以不要怕輸。」

 

 

 

 

 

 

 

 

其實我總是仰賴朋友,畢竟他們都開車開得早,外加上大多都是他們約我,所以最後的結論就是開車來我家、去哪、或者去哪。遠程旅行以及短程嬉戲亦然,男孩,或者女孩亦然。

直到最近的最近我才因為工作的緣故較常開車,昨天甚至開了五個小時上下的車,從雲林直奔高雄,又接手從台中直奔台北。

 

載著一家人,我叔叔的一家人。

其實這種感覺被信賴的感覺很棒。

 

 

 

 

 

 

 

「你在幹麻?」她問我。

下一句則是,「在跟高雄妹約會齁?」

不,我沒有,我現在人在台北。

我也沒有跟高雄妹約會。

 

 

 

 

 

 

 

即便跟誰約會我都期待能夠放慢、放慢腳步。

 

 

 

 

 

 

「我最近剛分手。」開車的男子這麼說,而我在後座。

他是新郎倌的國小同學,副座則是另外一個伴郎。

他也與交往數年的女友分手,因為他說女朋友跟老婆還是兩回事,所以不管如何都要多觀察,畢竟也到了適婚年齡。

聽了他的話以後,我心裡頭猛是點頭。

 

我已經受夠了再分手,再去全心全意的接受也付出的另外一個女人。

雖然我知道以我的能耐,到時不消多久就能夠變成妹頭,但是到底誰想要當妹頭?如果真要挑我還不如練妹透,把腿部鼓技鍛鍊妥善還比較令人心曠神怡。

 

短期關係我是不想要了。

要嘛與我長長久久的一起牽著手走下去,要麻我們勾肩搭背後當永遠的朋友

 

 

 

 

 

 

 

我即將快變成兩個孩子的爸爸了。

在妳選擇輕易放手以後,就勢必代表著我要飛了、要飛走了。

 

 

 

 

 

 

我回頭看看那一篇,去年的8月之時,寫給另一個陪伴我四年的女孩的文章。

書寫當下我只差沒有淚濕滿襟,現在看看還是會覺得有一些鼻酸。

當時是我主動放手,她哭著告訴我要我盡情的飛吧,因為這樣才不枉費我們這麼痛苦。

 

 

 

 

 

 

 

噢對。我其實在飛了。

 

 

 

 

 

 

 

「其實我覺得當你女朋友不如當你朋友,因為你把朋友看的很重要。」

我回答她,「可是我會把女朋友放在更重要的位置,但這只有跟我交往的人才會知道。我覺得要把更好的留給愛人,這也就是我從不搞曖昧的原因,因為我覺得沒有在一起對方憑什麼擁有?」

 

我只是在等著一個能夠讓我覺得「對,妳就是能夠憑什麼。」的人,對,就憑我覺得不能只是朋友所以非得要妳當我的愛人的人出現。

 

而我相信她一定也在等著。

 

 

 

 

 

 

到時後或許就會異口同聲。

「啊。原來我再殷殷期盼的那一個人,就是你。」

 

(當然也可能是,「欸我實在憋不住了好喜歡你噢。」)

(是有這麼不能憋嗎渾球)

 

 

 

 

 

那麼我們之所以在過去那般徘迴的原因,就能夠明白了。

一切都是為了現在的你而存在。

所以我們停留。

 

不會再走、不會再飛。

 

 

 

 

 

 

1111,單身雖然不完全足夠,但現在此時此刻的我感到快樂。

 

而且一點也不孤單。

 

因為我知道還有很多人其他人在乎我,我也在乎他們。

這就夠了。

 

他們不介意任何任何其他人的想法,只是真心想與我靠近。

而這再棒不過。







 

2013.11.11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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