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天荒我,

十二點睡覺了。

 

 

 

 

一覺醒來,七點十分。

再覺醒來,八點二十分,

是該起床。

 

 

 

 

我是一個對睡眠超級沒有興趣的人,大概三五小時就能打發我,我想這跟大學時代打工打到將近十二點有大大的關係,因為回家得晚,就更覺得不應該早睡應該多做些事情。

後來即便工作以後,取而代之的是打鼓的時間,當時每天勢必得在鼓椅上揮灑,直到晚間十一點半才能夠作罷(因為會吵到家人啊!),而人生還有太多事情得做。

直到前陣,開始寫起小說以後,更別說是靈感爆炸時不眠不休只為讓那些不存在但卻存在我心的人活躍,噢,當然還有些瑣事得碰。

就是現在,我試圖將所有事兒抓在手上,人際之間,讀書計畫,閱讀計劃,還有應當啟動但緩慢至極的小說小說。

 

 

 

 

 

 

你怎麼能早睡?

我怎麼能早睡?

 

 

 

 

 

 

 

「我可以說很想你嗎?」我看見這封訊息,於是點開。

電話響起。

「可以。」我這麼告訴她。

於是她說,她很想我、也很想抱抱我。

 

 

 

 

 

嗯……

 

 

 

 

 

「不過,是妳要放手的。」我說。

 

輕輕柔柔淡淡緩緩,然後我也告訴她我……應該算是開始約會的事兒。

她問,她就說、她就知道我一定很快就能夠有新對象,問我是不是快要交往,或者還是在曖昧了。

 

噢不,我說。

 

我絕不曖昧這妳能懂,至於是否會交往,說這太早。

我已經疲累了關於換女朋友這事兒。

下回我想要找個不會輕易放開手的,然後我也不願意放手,願意為對方百般付出的。

難道妳不?

 

 

 

 

 

 

 

「妳一定要找個好男兒啊!」我這麼說。

我知道她如果願意,也會是個萬人簇擁的人,而我一直料想大概很快就會有人取代我。

「我不要。我覺得沒有人比你更好。」

可是妳還是放手了啊。我心裡這麼想。

然後我也已經飛走了啊。

 

而妳明明知道我會是個討人喜歡的人不是,也就是這樣子當時我們才會交往的不是?

 

從今而後,我不會再為妳停留,因為我不願意再受傷害。

再說,某程度也是在傷害妳。

妳會遠走異鄉,然後請別忘記,妳的家人、妳的母親,只在意我家是不是富可敵國?

 

 

 

 

 

 

 

 

我們能夠再連絡,是因為我不想再以任何怨恨任何方法再傷害妳,因為那一點意義也沒有,至少我不認為對今後的我有任何幫助。

妳當然能夠說想我,當然,妳有想我的權利。

 

直到,我身旁出現了另外一個她。

在那之前,妳都可以這麼說出口。

 

 

 

 

 

 

 

 

更久以前,其他朋友,追問了我,因為當下交往四年的另外一個她。

終於返回台灣了,他或者她們問,「可以復合了啊。」

 

「噢不。彼此都已經傷痕累累了,不應該再靠近。」我說,「可是,在我心中她就像是家人,畢竟共同生活了這麼久。」

 

於是我們,像是朋友、像是家人,而絲毫沒有曾經交往過的任何情愫。

 

「你知道我是希望妳過好生活的吧?」我對她說。

「我知道,我很感謝你……」

 

雖然後來也曾因為曾交往太久,所以她已經習慣用某種方式應對,讓我勃然大怒,嚷嚷著要她閉嘴,今後再也不跟她連絡。

 

「我們繼續當朋友好不好?我只是太習慣了,你知道你對我來說不只是前男友,而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朋友。」

「我知道,我也不只是把你當成前女友。可是你他媽的少在那裡給我脾氣差了,哪有人這麼容易對朋友生氣。」

 

 

 

 

 

 

 

 

距離不同了。

所以態度也會不同。

 

要知道,能夠享有的就會不一樣。

 

 

 

 

 

 

 

 

 

我對朋友是很夠意思的,然後同樣也是很機八的。

我覺得你哪裡不對,我就是會電你,才不管什麼你是不是我的朋友跟我多好,你他媽的也要夠格當我的朋友啊,我也會想辦法夠格當你的朋友,因為朋友可是多麼高道德的一種關係,應該是要一起變好才是,而不是一起向下沉淪。

 

然後拜託,你看見哪裡我不對,也請電我。

我是很欠電的人,所以拜託電死我。

(這一段是蝦毀????)

 

我想起大哥說的話,「幹,阿九你就欠罵阿。」

對。我超欠罵。

 

 

 

 

 

 

 

 

 

一年以前她說、我學姐說。

「噢拜託,每次每一個人都覺得每一段愛情都是特別的哪,可是到後來還不是都是分手了?」

 

 

 

 

 

 

 

我不知道她追求的是什麼,在與花心大少分手的她,後來其實與一個工科、再實在不過的人交往。

女強人與教育世家,碰觸不得的火花,而她接著一招又一招。

 

 

 

 

 

 

 

「噢我沒有要結婚。」她說。

因為她從未想像要嫁入那麼般的傳統家裡,在那個家庭裡,媳婦只要乖乖的會煮飯就好。

什麼?女強人?每天上班到半夜才回家?這可不行。

 

不過兩個禮拜前,她的他說要來我家拍照。

「要求婚齁。」我問。

「對啦。」他說。

 

 

 

 

 

 

 

這段愛情她覺得是特別的嗎?

有時候我會想要問問她,上回跟她一起去九份,她說由於家庭因素所以他們固定每週只見面八小時,固定八小時,不會多、也不會少。有時候她會擔心如果真的與他結婚了,是不是能夠忍受一天二十四小時都會碰見他。

 

 

 

 

 

 

 

 

 

我跟她一起坐在沙發上看書,自然不過。

而我在追求的就是這一種毫無違和的自然感,不消說,或者特愛說。

 

能夠遇見一個讓你什麼也不想什麼也不做也無須動腦發話的情境,十分困難。

 

「你應該很常這樣吧,稀鬆平常。」她說。

噢我想,我能夠跟每一個人都這樣,因為我是超自然能力者,但特異功能的發動,現在多存在著想不想、要不要、對方是誰、要不要費力?

 

如果費力,我可不要。

 

我絕對不討好任何誰。

任何與我的生命交會只會有一瞬間的人。

 

 

 

 

 

 

 

她說,她洗澡的時候在想著。

是不是因為怕失去對方,所以才選擇維持現狀不要動?

如果在一起又分手,那是不是維持現在這樣最好?

 

「如果會在一起,那就永遠別分開吧。」我說。

 

同樣,洗澡的時候我也在想著。

今後我……更久以後我,一定要找一個能夠永遠跟我在一起的人兒,彼此都願意百般付出。

因為這樣,未來我們的孩子就能夠擁有一個健全的家庭,或許父母還是略有爭執,但他/她會跟同學說,「幹。我爸媽出門都牽手,超噁心的。」或者之類。

 

 

 

 

 

 

 

「可是每一段我都會這樣想啊。可是現在我們不是都還是單身。」

 

 

 

 

 

 

 

 

雖然最後總是單身,這該死的。

可是如果沒有單身,不就不會遇見對方了嗎?

不就不能找到一個讓自己感到悠閒自在的對方嗎?

 

 

 

 

 

 

 

 

 

 

 

對現在來說,這好像才是最重要也最珍貴的,不是嗎?

過去所堆砌成的是為了現在的自己。

而現在的自己所做的都是為了未來的自己。

只是這次要好好決定,為自己前進。

 

 

 

 

 

 

 

所以我不停下來了。

反正我多的是做不完的事情,破天荒我提早睡覺、破天荒我停留下來,可是我還得繼續走著。

 

走著,繼續在人生的旅途中繼續冒險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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