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有點意外,因為才跳來痞客邦,大概移植了無名的舊文章大概不到百分之一。因為過去的舊文都以生活札記為主,裡面放了太多我還有朋友的名字以及事物所以我只把未來可以看得懂的文章帶來,剩下那些回憶就留在無名。

 

 

 

就像是那些你很少聯絡了的朋友一樣,你可能會偶而在手機上翻過他的電話簿,不過你也還是只敢在他的fb上按讚一樣。大概像是你在路上看到有支I-phone大辣辣的躺在那裡,可是你還是會免不了轉頭張望,以免撿走以後立刻被告。

 

(這到底有甚麼關聯性,我也不知道,只是想打出來而已。)

 

 

 

那些舊文章,就像是留在自己心理頭的回憶一樣,留在無名吧。

 

 

 

 

 

 

 

這兩個禮拜以來我發現我的文章都集中在週間,也就是每周一到每周五去年10月才跳到這新工作,前幾個禮拜因為辦大活動,所以幾乎每天都加班加到78點,或許是老天看到了我的努力。

 

2月開始,我的工作量逐漸減少,所以有辦法在忙裡偷出這麼多時間寫故事還有分享一些文章,比方說電子鼓和羽絨外套的整理文。

 

(事實上就是上班不上班在摸魚)

 

 

 

不過如今,我已經沒有梗了。

 

 

 

因為可以分享的都已經分享光了,剩下來就只剩下自己寫的活屍小說《冬戰》還有寫到第一個段落終結所以暫時沒在寫的本格推理小說《電影》。

 

 

 

 

 

而我這人不喜歡拍照,又不喜歡吃美食,大概沒辦法像很多部落格一樣分享食記又分享遊記。

 

 

 

我大概只能分享我的編年屎記,還有我的腰子頻尿記。

 

 

 

 

 

 

 

又回到本篇文章的第一段落,雖然這幾天人氣都算是不錯身為一個維持部落格的屁手,說不在乎自己的人氣是很唬爛的,大概就像是吳敦義說他最老實一樣喇叭,又或是像是大衛杜夫香菸公司說抽菸有益身體健康一樣嘴砲。

 

有人問我說怎麼沒想過把文章貼在PTTMarvel板上,我說,我看到我的文章沒人推文,那一定會非常非常沮喪

 

 

 

人氣人氣,越比人越氣,

 

所以我等下要去玩樂器。

 

 

 

畢竟下禮拜還要登台表演呢,雖然只是場小小的婚禮,可是來賓卻不乏出過唱片的歌手,還有某些夜店的樂師。

 

(你的朋友們也太威了,拉我們一起上台表演是準備想被砸酒瓶吧)

 

 

 

不過他說他的那些音樂強人朋友裡面沒有鼓手,所以我是唯一不會被趕下台的。

 

(Are U Sure)

 

 

 

 

 

 

 

 

 

後記:

 

我覺得我寫這種有標點符號,分段落的部落格實在是很弱,看到以前在無名的無段落分行部落格的某些文章,覺得自己以前實在是太厲害了。

 

 

 

難怪會有人稱讚文筆好。

 

 

 

我想這就叫做小時偷牽瓜,長大偷牽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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