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適合不過。

 

而當然又是,我結束了一段關係。

再次、再次的結束。

 

這次的結束,卻不是第一次的結束,而是結束之後的結束。

 

 

 

我並不是一個擅長結束關係的人,在結束關係以前總會有陣痛期。

追根究柢,心軟,說穿,太爛,兩字以蔽之。

 

 

 

接連三次,在近幾年的第三次。

第一次因為某些家庭因素,而情感只剩下歉疚,早不再是當時的濃情蜜意。

第二次,而是我乍覺再這樣下去不過是浪費對方時間,早早結束,我以為這時的短暫經驗已經讓我學會如何。

而最近的這一次……

同樣的也是因為某些家庭因素,而早先率先提分手的她,即便之後再怎麼奮力彌補,卻早無法修補那……早已破裂、殘缺無點的破網。

 

 

 

我們分手了超過一年,期間仍然保持著類似情侶的關係,惟一的差別就是……我不需要再付出承諾,同樣地也更有自己的空間。

於是我念書、於是我運動、於是我閱讀。

她與我的朋友一樣,均得照著我的邏輯,我少少能夠擠出的時間。

塞入,時間到了,彷若魔法散去,我得離開。

 

 

 

 

陶板屋。

還記得最後店員總是惦記著要你寫的那張問卷。

在今日聚餐目的上,我想也沒想,勾選了「朋友聚餐」。

 

 

 

 

那一個小小勾,瞬間就撕裂的她。

也為這幾個月以來,我不再她那兒過夜、不再主動牽起她的手……做了一個「恍然大悟」的註記。

 

 

 

 

 

對於她去年所提的那個分手,所使用的那個理由。

當時,可真是徹徹底底的撕裂了我的,將我扔入谷底,而後,以此為由,我開始了有了更多「讓自己變得更好」的必要。

不是為了她,而是為了我自己。

 

因為從今而後的我,不願再受同樣的羞辱。

 

 

 

 

即便她往後做了什麼彌補,但那個結始終存在。

不過,我相信那也是當下的她認為最為正確的決定。

我告訴她,千萬別把這件事情放在心上。

畢竟在感情的世界裡頭,永遠沒有對錯,對於我從那之後的選擇,還有轉變,也有很大的因素是我選擇這麼做。

 

 

 

 

 

沒有人必須得為一個失去理由的愛情負上責任。

沒有必要。

 

 

 

 

 

於是,最後的我們分道揚鑣。

牽繫著彼此的,是一個不一定也不那麼確實的「朋友」關係。

 

「別在我身上浪費時間了。」我這麼說。

 

 

 

 

結束以後的結束。

是為了讓妳的或者我的開始,創造一個新的局面。

所以,讓我們往前看,好不好?

 

 

 

 

 

妳的朋友們,紛紛也結婚了。

最愛小孩的妳,也一個一個看見她們懷中擁抱的新生兒。

而我,絕對只會再讓妳多等待幾年,而女人的青春是很寶貴的。

或許在妳心中我仍然還是最好的那一個。

只是,對妳的人生拼圖裡,卻可能是最不必要的那一個,對於現在的妳來說。

 

 

 

 

 

所以,我們就勾選「朋友聚餐」。

對我來說,妳仍是重要的朋友。

那一個位子,仍然有妳。

 

然後,至於妳身旁的那一個位置,會有人出現的。

絕對會有人出現的。

 

 

 

 

 

 

再見。

我這麼說。

揮著手,我讓開了座位。

 

 

 

 

知道有人喜歡、多麼喜歡自己,是全世界最棒的事情之一。

只是,我不能再自私的戀棧。

得讓妳、得讓她,也能夠享受同樣多麼美好的,同樣一件事情。

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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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eaky Person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