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

 

 

 

說真的,這段時間以來,我好像總想寫些什麼。

不過都只是想想,大多都是在床上,可能接近入眠,通常手上可能握了本書,又或者是準備熄掉光亮,讓屋裡陷入一片漆黑的瞬間。

我的背後是兩個長枕頭、一個抱枕,倚在床頭。

書桌的邊緣處,切割墊下夾著一片薄薄的鵝黃木板,一組ikea夾燈。

往常伴隨我,通常是午夜到接近入眠的一兩個小時。

通常我,都會堅持到約莫兩點,不過近日大多一點就昏昏欲睡。

 

可能是因為寒夜,也可能只是因為體力下滑。

我不確定也無法去探究。

 

 

 

 

 

首先生活規律已不復,早些日子的每週二四六跑步,配合的主要是母親未歸,以及陪伴所謂的前女友,或者是關係不明的前女友吃飯。

不過現在未必,母親依然未歸,而我的接連受傷,導致跑步的規律破損。什麼時候跑步?變成了依當日的身體狀況而定。

當然,關係不明的前女友,現在關係也已經明朗了。

於是,那麼也就正當光明地離開彼此的生活。

 

 

 

 

要開始重新適應新的生活新的邏輯,但卻仍有一大堆事情得做。

而我相信如果生活能夠結構化,讓意外和意料中的行程減少出現,那麼情緒就更能夠穩定。

目前主要的挑戰的仍然是意志力

「我要去做」「我不去做」「我真正想做」。

 

《輕鬆駕馭意志力》一書,將我們的日常選擇分成了這三種分野。

如果真要條列,「我要去做」的事情,大概就是不得不看書、不得不考試。雖然意願並不高,但仍屬這一區域。積極面,大概就是跑步、運動吧。

 

「我不去做」的事情,當然就是我在晚間下班之後的眾多分心,例如可能不知怎搞地滑開手機,或者無意義的探知他人近況……更多的是,現在的我怎麼也想不起當晚做了些什麼。好吧。看起來我得要檢視且要減少這些應當無意義的事情。

 

我真正想做的事情呢

 

 

 

 

 

前幾天,或許甚至是前幾個禮拜。仔細想想生命以來讓我最歡愉、最滿足的時刻,大概是三、四年以前,那時全力旺盛地寫著小說。又或許是四、五年以前,也使盡全力地敲著小鼓鼓皮。

思索,有很大的原因是因為當時受到他人的全力支持。

至於身旁的女伴是誰,也不能說非誰不可,我想就是那樣地氛圍,讓我能夠享受到最純粹的全心,最滿足的喜悅。

 

 

我真正想做的事情大概就是那樣,老調子,過了這麼多年,清單可能略有調整,不過大抵上應該就是寫作、打鼓,還有這幾個月才開始迷上的慢跑吧。

 

 

 

 

 

忍不住又想起了《Up in the Air》那部電影。

我怎麼也想不起為什麼當我想到「每一個人生命都需要與他人分享」時,都會想到這一部電影。

也許是,等到喬治克隆尼最後拋下了那些他所謂的孤傲,才發現他需要的真的是與另外一個人放膽分享。

不過。故事的結局,依然是,他仍然獨處。

好像在告訴我們,雖然每一個人的生命都需要與他人分享,但是,更多時候,你得學會獨處。

 

 

 

 

 

「反正我結婚應該也是四、五年以後……現在就可以開歌單,我還是會想要在自己的婚禮上表演。」我告訴他,我的BASS手。

可能真的好幾年以後才會有自己的婚禮。

也可能到時候當我真的能夠開始有時間好好再重新坐上鼓椅,鼓技已經退步甚多。那麼不如提早開歌單,就只練那幾首歌就好了。

我只是想要能夠在自己的舞台上當自己的主人。

又可能是在自己當主人的場子上能有自己的舞台。

 

 

 

 

 

最讓我受不了的,其實是這一兩個月以來連番受傷。

我得坦承,自己的身體限制很多。首先我好幾年沒有再運動了,外加上現在正好是自己體重的巔峰,可能各關節受力早難承受。

於是我,右腳的緋長肌與緋肌腱也各受傷兩次(大約是小腿、腳踝到腳背偏外側的區域),在上述兩傷痊癒了以後,沒幾天,換成右腳根腱疼痛難耐(這回,換成了腳踝內側)。

追根究柢,就是未進化完全的我這個扁平足原始人,還有略O型腿的我的下肢,嚴重抗議。

說真格的,跑步已經幾乎算是我現在生命中唯一的慰藉了。

如果再真的不能跑步,就不知道自己還剩下些什麼。外加上4月底還有一場生涯初半馬,非跑不可,否則就太對不起那幾位因為我而陸續報名這場半馬的那些朋友們。

 

 

 

 

 

我們倆,去了婚禮。

學姊的喜宴,猶記得一年多前我跟學姊去了趟九份。她才說或許不會結婚。

沒想到轉了個眼,男主角就求婚了,而學姊她也答應了。

這十幾年以來,學姊一直想要撮合我跟當時營隊的夥伴,不過她卻是堅定地告訴大家,她是絕對不會結婚的,也對愛情一點憧憬也沒有。

如果真的結婚,大概也是假結婚、真詐財。我同意。

 

這麼多年以來她都是一個人度過。

我想很大的原因是因為她已經學會與自己共處。

而我在這好幾年的有伴生活時,那種學習獨處的能力正逐漸耗損當中。

 

 

 

 

 

《如何獨處》,這是一本書。

其實這本書還有一串副標語「偉大的美國小說家 強納森‧法蘭岑的社會凝視」。

當然你看到了,作家是誰。

這是一本與我想像頗有落差的書籍,我原本以為是那種類似半科普的書籍,後來翻閱了以後才知道這是他的散文集

閱畢,我還找了他的其他著作,例如《自由》、《修正》。

看來,歐普拉之所以會找他上節目,果然是有非常堅實的原因。

他太優秀了,而且關於愛情、關於家庭也刻劃地深刻。扯也扯不清的男女關係、彼此迫害的家庭陷阱、當代社會的你我諷刺。

 

我並沒有從這本書中學習到獨處,就書中非常重要一點,談論關於讀處。其實就是建議你去閱讀。

不過他對於閱讀分成兩類,一類是單純喜歡閱讀的人。

不對。讓我整理消化以後,把他再拓展一番。

 

第一類,完全不閱讀的人,這類人,要他閱讀像是要了他的命。

第二類,平常不閱讀的人,但會跟風閱讀

例如有什麼你我掛在嘴邊的書,他會去找來翻翻,讚嘆一番,不過當熱潮過去,就剩下讀冊二手書上滿滿的待賣書籍。

有哪些書會讓讀冊二手書的倉管人員傷腦筋呢,你能夠想像得到的……《達文西密碼》、《哈利波特》、《別相信任何人》《暮光之城》等。

這類人,就像是二十世紀還有十九世紀的那些上流名士,他們嘴裡可能談著某個大文豪又出了新作品,積極搶購,但你說他們愛讀書嗎?不,他們只是把閱讀當成一種風流雅韻。

 

通常來說,上述兩種人才是大宗,而那些暢銷書之所以暢銷,並不是讓平日就喜歡讀書的人購買,而是能夠吸引平日根本不讀書的人購買

當然,第一種人你是打動不了的了。

你打動的是……第二種人。

 

第三類,這也就是法蘭岑的分類。喜好閱讀的人。這些人其實是小眾,但他們真心喜歡閱讀,真心喜歡。

可能會隨著年齡而減少閱讀數量,但他們才是維持書店不墜的主力族群。

第四類,法蘭岑歸為反叛者。這群閱讀者,其實他們透過閱讀書籍來與世界隔開,因為唯有在書中才能夠建構他們自己的獨立思考。他們也同第三類人一樣,真心喜好閱讀,但這群反叛者閱讀的心態卻極為不同,他們較為批判,有更大閱讀的原因,卻是因為想要離開這個喧囂煩人得令人生厭的世界,也通常是這一批人,成為了作家。雖然現在的作家多活在鎂光燈下,但法蘭岑所說的作家則是,你懂得……真正的作家。

或許就像是《麥田捕手》的沙林傑一樣,他創作,但不想留名,無論多少導演捧著合約、多少媒體競逐採訪,絲毫不為所動。

 

我很明顯地,是第四類。

並不是孤傲地說自己是真作家,而是透過閱讀來將世界隔開。

 

 

 

 

 

 

上一段落太長了。

長到我忘記到底為什麼要寫。

或許是因為談到如何獨處,就順道一提那本書所提到的概念吧。

總之。

我在學習獨處的路上,還有很長一段路得走。

 

 

 

 

 

說到科普書籍,這又開啟了我的的另一扇窗戶。

以前購物車上大多都是小說類的書籍,自從這幾個月陸續接觸科普書以來,現在科普書、半歷史書,也都會被納入購物清單中。

 

 

 

 

我有時候會想,到底你如何定義散文。

例如我所閱讀的那本《如何獨處》,其實更像是該作者的部落格。

他批評、他討論、他分享某些他生活特定時候的特定感受。

通常沒有扣緊主題,可能只是當下他心境的流動。

難道這就是散文嗎?

所以我現在在寫的,也可以稱得上是散文嗎?

 

 

 

 

母親大概前兩、三個禮拜,請原諒我的時序錯論,已經無法確切的搞懂何事是何時發生,又當時當下的心理狀態又是如何。

話說,那時候她去了一趟高雄,我以為不過就是探親之旅,後來才曉得她更重要的目的其實是算命。

總之某個她的朋友,原本兩個女兒都不賤人影,也可能是不見人影。

找對了某一個老師,就因此上了天堂,當然不是說獲利多少,總之遵循老師的某些建議,就這麼順遂了,家庭關係也因此改善,感情也找到了好歸宿。

我想,她真的是太擔心自己的兩個兒子結不了婚,一輩子都當個臭肥宅。

 

母親帶著我與兄長的生辰八字,就這麼找到了老師。

於是,我兄長的房間就此變成了一片藍海,如同藍海策略。

藍色的毯子、藍色的粉刷、藍色的枕頭、藍色的床單……還有……藍色的窗簾?

因為老師說,我兄長適合處在藍色的空間裡。

噢,我們討論,幸好不是什麼狗屁顏色,例如黑色,否則黑色的油漆還真他媽的塗滿整個牆壁實在詭異的嚇人。

我的顏色是什麼呢?我不告訴你,請讓我保留我的政治色彩。

 

 

 

 

這一切真的很令人抓狂。

我兄長的憤怒點是……你他媽的也未免太迷信了。

我的憤怒點是……藍色的窗簾……?What the FUCK!!???

這兩兄弟明顯在討論不同事情,你有沒有發現。

 

 

 

 

我現在的頭髮很長,是因為201411月我剪完頭髮時,當時我妹也就是我的設計師告訴我,2月過年前可能會非常、非常忙,要我要提早跟她預約剪頭髮。

咕噥一聲,她隨後說,不然我乾脆這幾個月都不要剪、省錢,等到1月底再一併剪。

這就是我現在蓬頭垢面的原因了。

也沒有什麼特別不利的影響,就大概我每天到了下午接近下班時,頭髮就會呈現油頭的情況,都考慮要梳個旁分頭當國父了呢。

如果偶然經過些快剪屋,都忍不住想要轉身做個假動作進去店裡,但又擔心剪地不好看,畢竟你只花一百元,是否就不能跟他要求過多?

 

不過我好像已經過了會特別在意自己髮型、穿著的年紀了。

當然不是說絲毫不在意,而是不那麼在意了。

女為悅己者容,男又為誰而容呢?

雖然前一句話明顯就是一句父權主義思想下的產物,不過我們可以換個角度來看。

悅己者,難道一定因為別人的讚賞,自己才會因此喜歡自己嗎?

難道不能因為真心的喜歡自己,所以自己決定自己最美的模樣嗎?

 

女為悅己者容,如果我真心喜歡自己,所以為了自己的喜好,剪個超俐落的短頭髮,又有什麼不對?

女為悅己者容,如果我真心喜歡自己,所以為了自己爽,今天老娘就想要素顏穿著棉褲去看電影,你這小王八蛋又能說些什麼?

 

那我又為誰而容?

 

 

 

 

 

 

好吧。

那麼來說說新故事。

說是新故事,也不能說個完全,畢竟我自己是很喜歡這個故事,等到新發表……我想應該是兩三年以後,所以現在說得越多,就有可能被剽竊。

 

不過,我倒是只有被剽竊過兩次。

哈囉~你還有在看我的部落格嗎?你這個抄襲的小渾球。

大概兩三年前我還在連載冬戰時,當時有一個阿哥,幾乎抄襲了我其中某一個場景,也忘記是怎麼發現的。總之我發現了以後,當時還不動聲色,繼續看了他五回連載,那時候還記得要先登出,沒有留下任何到訪記錄。

果不其然,他寫到第六回,就寫不下去了。

江郎才盡了,是吧!?

 

另外一回被抄襲,則是某一個女性部落客,其實人氣還不算低,仔細看看她的相簿,結果是一個堪稱漂亮的女子,結果部落格都是一些追尋美女的迷哥迷弟。

這次更絕,抄了我一般散文型態的部落格,幾乎一大半,完全是複製貼上。

結果那篇文章,惹得她的閱讀者哈哈大笑。

由於未必抄得太明顯,我直接私信給她,告訴她我並不介意她抄襲,不過請她千萬附上出處。

後來對方倒也乖乖地附上出處,並發文道歉。

 

我也沒想到我這種小角色也會被人抄襲,實在沒想到。

 

總之,還是來說說新故事。目前我只有跟兩個信得過的人談過,分別各談了一小時,故事完整架構都已經出現了。

我在那個世界裡面,規劃了四種主要角色,其一是擁有自然之力的精靈族:其二是擁有動物之力的墨眼族;其三是擁有某種精神之力的龍族;第四類則是沒有任何特殊力量,但人數眾多的人類。

而龍族統治著人類,用一種類似中古世紀神格化統治者的方式來駕馭他們,嚴格來說人類算是龍族的奴隸,不過由於龍族的人已經將自己的形體轉化為人類,故人類絲毫不曉得統治他們的是貪婪至極的龍族。

當然,人類也因為歷史演進又分成好幾種不同的分支,例如龍族主要統治的人類,被戲稱為龍奴,他們則自稱為龍的傳人,有點類似清明時期中國人的自稱。

精靈則由於在古神話中,為自然之神的子明,所以他們都自視為最優秀的民族,鄙棄科技,遵循古法生活,同時也存有眾多現在看起來非常殘忍的傳統。例如精靈族中的火精靈一族,會讓自己的孩子,連續火烤七日,以測試這孩子是否有自然之神遺留的神力,如果孩子毫髮無傷、泰然自若,就代表他獲得自然之神的賦予,以後有可能釋放出火之力,通常這批能夠通過試煉的精靈們,就會進入某種精靈族特有的組織之中,並大多為各族的「元眾」。但如果孩子偶有受傷,但還能勉強活下來,就代表孩子只能有「抗火」能力,只是抵抗並減輕火焰的傷害。如果孩子死亡呢?乖乖,再生一個吧!

那麼你就知道,其實多數的火精靈族人,都有某種程度的傷疤……那是傳統所留下的殘忍的印記。

 

不過在這麼多年的演進以後,開始逐漸有精靈族揚棄傳統,畢竟戰事已不再,所有那些歷史轟轟烈烈的戰爭,早就被和平給取代,於是也有越來越多族人放棄所謂的試煉,進入到其他城市生活。

 

另外一族,某程度上算是故事的關鍵,墨眼族。墨眼族是一個非常有趣的種族,上古傳說之中,由萬物之神創造,但由於精靈族的長期抹黑,他們事實上被戲稱是「雜種之神」、「異種之神」的後代。這批種族,早年與近代都曾與精靈族還有龍族發生大規模戰爭,而被兩族驅逐到焦土之地生存,永遠不能跨過世界的邊緣,進入自然之神所滋潤的大地。

 

好吧。我寫的綁手綁腳的,因為有些想法算是滿新穎的,所以就不能太明目張膽地說明故事。

 

總之,這是一個跟環保跟文化有關的故事。裏頭所有種族都有其文化特性,例如人類間因為文化及科技背景差異,而有不同的生活樣態。有依附龍族生存的帝國人類,也有以狩獵為主,通常最後成為傭兵戰士的人類,也有四處收集雜貨,以商業維生、四處漂泊的人類族群。

每一個精靈族由於其特殊的種族性,也發展出不同的產業,例如火精靈長年以來從事冶金工作,水精靈則居住高山、耐寒,長期以來從事冰塊買賣集散居在河海邊的漁獲產業……等。

目前的規劃不管種族大概有將近20種不同文化型態,這還不包含各具神力的墨眼族。

而由於上古傳說還有近代大型戰役的關係,分別有不同的種族有同盟、敵視以及眾多複雜的關係,人類也有眾多不同的屬國、屬地……等。

 

對於這個故事我自己都有點期待,畢竟現在只有寫大綱,自己也很好奇故事的走向。對於寫故事的人來說,自己通常才是最好奇故事走向的人,畢竟文字間莫名地會有魔法帶領我們這些說故事的人繼續往前走。

 

為了這個故事,我拚了命了研讀了關於物種演化、變異、文化演進、人類歷史、古人類歷史、帝國研究的書籍。當然也研讀了奇幻經典《時光之輪》,也深深受到時光之輪作者喬丹那麼般考究地發想每一個種族的影響。

只是很遺憾,大概又是個又臭又長的小說作品。

不過,在這之前,冬戰應該要得先完成就是了,所以我想這一個故事,應該也是四五年以後才可能動筆就是了。

 

 

 

 

畫畫大餅,打打嘴砲我最會了。

 

 

 

 

忽然想到最近我深受裂磁磚還有老宅毒害。

第一個嚴重影響我的日常生活的,其實就是我每天耗費數個小時癱瘓在上頭的床架。總之那是我跟……前前前前女友所合買的,也不過買了五六年,可能是因為本人太淫亂的關係(朋友是這麼說的,我個人不苟同),總之這麼搖啊搖,去年就這麼崩壞了兩次,床架的四角,有兩個角都曾經崩裂過。後來我又重新拆了床,鎖過螺絲,套上塑膠套,外加上疊了兩團書充當支撐,最近幾個月以來倒是安好。也捱過一場戰鬥過,看來是足夠我一人安睡。

只是我每次跳上床時都會有一種軋軋聲。

所以當我近日確確實實地結束了與女性的關係時,我都會鬆一口氣然後自嘲,「至少短期內不用傷腦筋買新床了。」

 

另外,我家一共兩樓,樓下的磁磚已經爆裂了好幾回,陸續地用了黏貼型的磁磚虛應了一下。最近發現我所居的樓上部分區塊磁磚,也稍稍有裂開,而且還是欄杆接縫處。

這不容易具體形容,應該說是,磁磚裂開的地方恰巧就是鎖安全欄杆的地方,也就是,如果磁磚繼續爆裂下去,很有可能我走過安全欄杆時,如果重心偏移,讓欄杆負重過大,可能就這麼一摔摔到樓梯之中。

雖然應該不會這樣因此往生,畢竟才一樓高,不過斷個腿應該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這就是老房子的窮小子的苦命悲歌。

 

另為由於違建正夯,雖然我家樓上算是緩拆違建,也就是歷史已經將近三十年,原則上只要同棟大樓的住戶不要提起訴訟,原則上是不太會被政府拆除。

但我個人卻因為居住問題,十分想要稍稍改建,至少如果真的沒能力買新房子,是可能要在這兒龜上好一陣子,不過由於要改建必須要再去公所申請建築許可,又非得要依照當時的建材製作,可是又要去哪裡找到三十年前的建材呢?

 

傷腦筋。

傷腦筋。

 

 

 

所以我在桌上的小綠人鼓勵小卡上,寫著,

「今天拆大埔、明天除了要拆政府以外,還可能會拆掉你家的違建哦。」

「所以你他媽的趕快乖乖念書,買棟新房子塊陶吧。」

其實我根本不記得我寫了什麼。

 

還記得說我說我的意志力並不那麼驚人嗎?

 

我之所以沒有詳記小綠人鼓勵小卡上的文字,可能有兩個原因。

一 撰文者太認真看書,以至於不需要透過鼓勵小卡勉勵自己乖乖念書。

二 撰文者根本不常坐在書桌前,以至於根本沒有詳讀鼓勵小卡寫了些什麼。

 

 

 

 

 

各位小朋友,你們一定猜到了吧?

 

 

 

 

廢話也真夠多。

這篇文一共六千多字。

 

首先我很感謝在停止寫作這麼久以後,我竟然還能夠流暢地噴了這麼多字。

再來我很感謝我那高效率的工作效率,讓我能夠在上班時間能夠忙裡偷閒說了ˊ這麼多廢話,還能不加班地比其他同事更快把事情完成。

最後。

好吧,該停了。

 

 

 

還有很多話想說,也很多事情沒說。

先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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