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標題下得真好。

 

 

理論上應該要先廢話,不過我得說一下關於標題。

我有一個朋友,叫做帥帥,事實上他一點都不帥,只是剛好姓李,然後CIRCUS裡其一人自稱為李人帥,所以我這位朋友也會自稱自己是李人帥。只不過他只就這麼自稱我一回,就讓我記了一輩子,今天我載他去吃冰時還在想要幫他取什麼名字好,不想給自己困擾,所以就叫他帥帥。

事實上呢這個帥帥,是我國中時的好朋友,你了解一介轉學生,本來的班級已經建立了人際網絡,能交到好朋友是幸運,而約莫就在國三那一整年晚自習留讀,因為跟他是同路中人,這麼每日每日就會搭上話,聊著聊著,不知不覺就過了十五年。

他現在是名軍人,可是又不是名軍人,入伍那年他考了預官,而就在抽籤分發時,他非常幸運地沒抽到外島籤,而就這麼去了基隆,這一去,就去了一輩子。軍官身分,薪水特高、福利特好,雖然不時嚷著軍人身分真麻煩,不過也就這麼幹了下去。

這都沒啥,更巧的是我跟他生日只差個四天,平常碰面時間不一定,大概幾個禮拜固定廝殺鹹酥雞一次,不過約莫七月初附近就一定會互相約出來吃個飯碰個面,也不是吃什麼大餐,就是在演一齣裝是在為對方也為自己過生日的戲碼。直到某一天我見著他身分證,發現他身分證字號跟我差幾個號碼,再問了一會,發現根本就是同一間醫院出生的。所以,二十八年前我跟他在同一間醫院或許沒隔幾個保溫箱,只是這是多年以後才知道的事情了。

噢然後再說一會,幾年前,他交往七年的女朋友與他分手,他百思不得其解,而當時的那名女朋友與我當時的那名女朋友都同是嘉義人,也都是嘉義女中同一屆的畢業生,導致我當時陪那位女朋友回家回嘉時也會遇見他,就在嘉義,彼此互扯靠你怎麼會在這裡不要再跟蹤我了好嗎

不過後來他分手後,很快的一位迷戀他多年的女性就與他告白,於是就這麼順理成章的交往,但是他一度非常受不了這位女朋友,分了開,後來我不大清楚為什麼兩人又再度復合,而就在今天,他輕描淡寫的告訴我下禮拜他要去提親所以很緊張,才知道他默默的私底下地求了婚,而其實他原本不想求婚女方也並不期待,有點類似時間到了於是那我們結婚罷。雖然嘴裡不說但我想他對於這位女朋友的愛意還是很濃,只是男兒總會說得好像不把女朋友當一回事。

接著帥帥再輕描淡寫的問我願意當他伴郎嗎。

 

 

 

 

我說,「我願意。」

所以我跟帥帥就結婚了。

(神展開什麼啦)

 

 

 

 

 

好啦我得說前面九百多字都是楔子,就是故事的前言,事實上你說它重要嗎或者不重要嗎我也攪不清楚。

好啦我得再說一件事情,那就是原本三年前我就該結了婚,當時的女朋友就是我會陪她回家回嘉,彼時深受老丈人喜愛,卻因為跟他女兒分手所以再也不理會我的那一名女朋友。在她出國前有點戒慎恐懼的問了我要不要乾脆先登記罷,在我拒絕了以後假意哭喪了臉說我竟然拒絕了她的求婚的那一個不存在的結婚。

那時候我腦袋裡有幾個伴郎的口袋名單,頭一號人物當然就是帥帥,該死的他今年或者明年要結婚。第二號人物當然也有阿三,噢該死的他這個月孩子出生了。第三號人物或許是褲哥,又該死的他計畫明年或者後年結婚而我在那之前應該還不會結婚。

所以我到底還可以選誰當我的伴郎勒。

我鬆了一口氣因為那宛如種馬CCU應該還不會結婚,另外已經離過婚得應該也還是可以當伴郎罷?

好啦我再坦承說這根本就不是我真正擔心的事情而只是想要找理由發文這樣可以嗎?

 

 

 

說真的我禮拜五晚上有一度想要暴怒發文,已經把這裡當成FACEBOOK了是吧,可是其實我根本就對FACEBOOK有點反感,因為你在上面認真的說些什麼大夥大夥都是虛應你故事,而我因為喜愛嗆我的朋友太多所以大多都是被嗆爆居多,再者我實在很受不了女人家們只要換張顯示圖片就會有一狗票的女人家們朋友在那裏睜眼說瞎話的說好水變美了那如果我是女人而我三百六十五天都換照片不是快要正到快爆炸了大家快逃這樣?

事實上就是我在社團上面發的買賣文終於賣掉了我那藍色漸層無袖跑衣戰隊之一,結果那名買家跟我約好了面交卻根本未到,我人在現場她跟我改口說要郵寄,而且是「過幾天」匯款郵寄。我直接跟她說我非常不高興這回事,接著她再也沒說過話。你看得沒有錯是「她」,我還特地看了她的FACEBOOK,靠還是留美的碩士,書好像讀得很高可是為什麼連做人都做不好!?

 

 

 

龍舟還真的不是開玩笑的難划,今日風浪大,我們一隊船夫與船嫂被困在基隆河上連番打轉,一度都以為我要在基隆河上跨年準備要迎接2016了,可是彼時腦袋裡卻是一直想著「輕舟已過萬重山」這句。

仔細想想古代人真的生活不好過,別的不講,近期看的中國小說裡頭常常說到會用船當成接駁工具,那遇到了大風大浪到底還要怎麼通達呢?

另外我還想到天這麼黑風這麼大爸爸捕魚去,說真的爸爸捕魚去可真的都是玩命,今天一去不曉得風象如何,如果在太平洋上形成了熱帶氣旋,兩三天後就變成了颱風那麼爸爸該怎麼辦?

(玩命關頭之爸爸捕魚去?)

(FISH AND FURIOUS?

 

 

 

之前一直想要去新北市新總圖冒險,不為什麼因為現在平日晚間讀書效率差,雖然一直不喜歡去圖書館讀書,因為還真的是坐不太住,比較偏好咖啡館之流的可以舒暢自在,而且圖書館只營業到九點,連塞牙縫都不大夠。一直到了這座號稱24小時不打烊的圖書館問世了以後,就老想著或許可以考慮平常日下班用畢晚餐後就可以直奔圖書館,那麼讀到了十一、十二點再返家洗澡梳洗就可以再戰隔日了。

(根本想得美我看你根本每天發文都來不及了)

 

不過行經了幾回以後發現那兒根本就是觀光勝地,有點令人覺得倒興。只是下午跟帥帥吃過挫冰過後想說算了還是逛逛罷。

不去還好一去更是令人失望,我得說這樓外觀蓋得很漂亮沒有錯,但就因此吸引了大批爸媽帶著屁孩們四處喧鬧,所有人,或許至少有八成以上就不是去看書的。悲慘的自習室外面竟然是「漫畫區」,這都沒啥,您設計師可能腦袋不太好不知道漫畫區都聚集了屁孩們就算了,自修室竟然跟外界沒有隔開,半開放室的到底想要吵死誰呢?不過幸好樓層以上的書庫區就安靜的可以,所以或許下次可以嘗試去書庫區讀書,不過合理預測撰文者後來都會拿書庫區的小說來閱讀才是。整座圖書館的書庫區幾乎沒啥人,其他樓層卻都是菜市場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呢?我們新北市市民到底有多麼不愛看書???

不過話說我覺得愛看書的人都特別好看,在書庫區逛逛時幾個路人男孩女孩看起來都特別面善,只是好像偏女孩居多,而為什麼男孩們都沒這麼喜歡閱讀呢我也搞不太懂。

抱怨歸抱怨,我想還是可以嘗試去新北市總圖看一下書,只是撰文者實在很不喜歡穿越人牆還有屁孩群就是,菜市場般的自修室就不考慮,再說要登記劃位也有點麻煩,只是圖書館另外也令人詬病的就是很多人都喜歡隨手佔位好像以為在排福袋一樣佔張桌子,依我的個性應該也是會把東西拿開,對方來時我就裝傻說我到的時後什麼也沒看到了然後心裡感謝他替我佔位子

撰文者真的很會裝傻。

 

 

另外我再提一件事情,那就是有些朋友你見著他對象一個又一個換,不過大多都是發表一些哀傷的動態,我這才懷疑不解為什麼有些人總會把自己在感情中放在一個劣勢呢?

加油好嗎?

 

 

 

 

我今天走得是連發機關槍噠噠噠路線,畢竟深夜發文就比較會這樣趕火車。

 

 

 

 

 

噢對了我另外還得說一件事情差點給忘記雖然我想大家都不太關心。

噢其實是兩件事情。

 

 

昨天看法網看見Federer穿著藍紫色上衣,下頭穿了一件粉色的網球褲,心裡我覺得這的確是神搭配,也太好看。雖然我的世界裡頭對於色彩的想法已經被證實是毫無準度,不過我依然這麼相信那是藍紫色而不是藍色,於是我上網逛逛罷,划完龍舟以後還特地搞得跟小迷弟一樣遠征內湖去找粉色的網球褲,不過我是拿來要當便褲還有一些短距離的跑步可以用的。

如果做其他事情有這麼積極就好了我說真的。

 

首先比較怨嘆的是沒有把Federer的穿著拍下來或者截圖來跟各位舉證那的確是藍紫色而不是藍色。再來我其實有拍了自己穿的新買的粉色褲子,心裡想雖然Federer老了不再呼風喚雨了但他還是很夠日的強悍,能夠沾他的光當粉條哥也很不錯啊啊啊啊啊,不過如果貼上來就有抄襲文西的照片之嫌所以就算了拉倒,尤其腳上還都是美精濃的鞋子根本學人精我不否認,否則就不會去找那件褲子了。

 

 

 

 

再來就是跑步有點久違,心想好久沒有奔馳了於是就用比平常還要快的速度,大概每小時五分鐘(時速大概12公里)的配速,原本以為會是本人宣告強勢回歸結果竟然是強制回收,跑了個兩公里出頭就在旁邊喘得跟哈巴狗一樣了。

書上都有說容易受傷的人可以嘗試赤腳跑步,在沒什麼休息的當下扔了鞋子赤腳地在跑道上預計跑跑就行,莫名其妙的用了每小時四分鐘(時速大概13-15公里)的速度跑了一公里,還跑得比穿鞋子還快

根本就是原始人進化不完全嘛我,還是回去叢林生活好了各位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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