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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我。

  

我是短褲控,非常喜歡穿短褲。

當然最主要的原因是因為我很不喜歡束縛,所以並不喜歡穿長褲。

但是冬天那種冷颼颼的天氣不能概以論之,只是夏天我就真的很難以忍受。

 

談到束縛也就要不免離題一下。

(挺快的嘛這篇)

 

我連雨衣雨傘都不愛打了,平常機車通勤,雨不是太大,連雨衣也不穿,所以有時會濕淋淋的到公司或者返家大夥都司空見慣。其實這非常獵奇,事實上我是一個小心謹慎之人,騎機車出門必帶雨衣、平日出門務必帶著折傘,不過就是不愛用,有備無患,但是又備而不用。這就是我喜愛連帽外套的原因,有時候下了點雨,兜子蓋上就恍如沒有這回事。

更早之前手上也不喜歡戴手錶項鍊那些,現在改過了,理由還是買了只喜歡的手錶,從那時候起思索花了這大筆錢,不戴也浪費,反果為因。

這說來也很逗,多數的人反應不喜歡受束縛所以不戴手錶,我則是因為買了喜歡的手錶所以打破了手腕不受束縛的狀況。

 

 

 

接著繞回短褲這事。

我喜歡短褲,而且喜歡膝上短褲

不為什麼,涼爽,再者,短褲蓋住了膝蓋,那麼膝蓋就連帶有了束縛感,所以並不喜愛。

(根本歪理嘛這)

 

晨起我外出,標準上下班時間,今天的短褲更短,大概膝蓋上20公分,露出半截大腿,何況還是粉色短褲,這還沒啥,等個紅燈就覺得與一旁的通勤上班族不太搭調。

旁人大概不知道我也是一個上班族,只是仗著每周一工作的大樓休館,沒有民眾進出,所以總是造次的按照自己思想出門。

 

從幼時就在想,日後一定要找個能夠自由穿著的工作性質,最好可以就在家裡工作。家裡工作這事不太好辦,畢竟沒特殊技藝可以這麼搞,不過工作倒是順利,不大管穿著,總之去民眾家裡或是去府內參加重要會議不要穿著短褲惹人笑就行。

 

通勤那時,又忍不住想,現在這年歲穿短褲是否太老年輕/太老,因為要不就是青春少年郎才會穿著短褲,要不就是老矣大叔不介意外人觀感才會穿著這麼涼快的短褲,而我呢,正卡在中間這塊,好像還嫌不得體。

 

 

 

 

說到短褲控,也可能得說一下短袖控這回事,自個兒以前非常迷某一個衝浪品牌RVCA的短袖上衣,一窩蜂地買了一海票,連帶著也會買Threadless(一個服飾公司,主要會讓各素人設計師上架自己的設計,再加工構成各式產品)的短袖,數著數著,包含陸續清掉的那些,大概尖峰時刻也有個上百件,只是這幾年陸續淘汰了些,手邊剩下30-40件來著。

 

衣櫃裡怎麼看當然還是有比較大人樣的衣服,襯衫、POLO衫、針織衫什麼的,不過當時買它們時的心情不是我喜歡或者想要穿,而是有些場合會用得到,所以得買,並不是需要用到它們

 

雖然這是些衣服的無聊事兒,只是不免懷疑自己這個年歲了,好像還落了人家那麼一些,又懷疑自己是不是要因為自己這個年歲了所以不要落了人家那一些

 

 

 

 

 

我跟她搭上話,就是幾個月前原本跟我討論交往,不過最後沒交往,說那麼如果未來如何那麼結婚的那一位女子。

她這回說了,好像彷彿已經結婚計畫中了,我有些驚呆,很大的原因是才交往不過個把個月,說認識搞不好還倒不深,怎麼這麼快就在趕進度。

(前陣子還跟我說她們不避孕,就賭看看會不會中標,懷上了就婚,懷不上算逑)

(到底為什麼她會跟你聊這個,未免聊太開)

(挖鼻孔)

(阿就我也不曉得,神父氣質你懂不?)

(我跟CCU聊起這回事,他當下第一句回話就是「靠。真爽,你一失足成千古恨。」種馬性格可見一斑,不播種不甘心啊你看看)

 

 

 

沒說多少理由,就一句話,「我也不年輕了欸。過兩年就要三十歲了。」

噢這我才曉得,原因是覺得自己落後了,所以要提槍快跑上前趕進度。

 

就我的話,實在沒多少多攪和的本錢,畢竟我還是她男朋友的頭號假想敵,於是就沒去探究是否是因為只是單純年歲到了所以順水推舟結婚,我一向覺得這種理由比因為年歲到了懷上孩子就只好結婚還可笑一點,不,或許伯仲之間,同樣可笑。

不過回頭看看,阿三跟他夫人也是結識不久就閃電結婚,人家兩人不也過得快樂似神仙?

但這之中還是有些許不同,首先阿三與他夫人這兩人互相喜愛的程度不可一斑,而她與她男朋友卻並非如此,男方暗戀女方多年,不過女方就只是因為我知道你很喜歡我,另外這頭懸而未解(撰文者本人),所以接受罷。

現在談起也大概都是,他對我很好很喜歡我,卻沒聽見說到她有多喜歡男方。

 

 

 

舉個反例,也不是反例,不妄作批評才是。

反倒是有些夫妻,結婚個把年卻都沒有懷孕打算,有些是打定主意不生孩子,大概考量日後的地球即將被活屍毀滅(根本沒人這樣考慮吧別瞎說了),不然就是見著環境汙染擔心自己下一代要承受自己這一代的負荷(我身邊還真有人這如此所以不生嬰孩),其中我最喜歡的答案就是因為想要兩個人好好相處,小孩這事順其自然

是啊,何急乎?不過上述沒孩子的還真的要有一定勇氣,難保親戚鄰居的言語攻勢,何況公婆了,根本大魔王來著。

 

我這時候想起有些情侶如果養起寵物,極少部分扔出這樣的理由:因為兩人相看兩更膩,多個寵物多個話題

不如分手算了何必殘害生命,那分手了以後這狗這貓怎麼著,不就成為了狗球和貓球了?

 

 

 

 

其實也沒什麼特別的要說,只是忽然有這麼點感受,所以上來。

也看得出來近日我較為抑鬱,可能是因為又重新開始讀書了吧,日子又開始要被壓縮,特別不快。

 

 

 

 

說到不想束縛這件事情,我還認認真真的開始練起赤腳跑步。

事實上是見著《天生就會跑》這本書所致。原書作者是一個業餘跑者,專職寫手,長期在替運動刊物撰稿,唯常受到腳傷影響,所以成績一直不盡理想。機緣下,得知了美洲一隅的塔拉烏馬拉人,一個被稱為地球上最擅長跑步的民族。這民族封閉、神秘、害羞,少得人知,但卻有一名美國人「白馬」與他們混在一塊,於是想藉著機會採訪,也想知道是否有何訣竅。最後他才明白,原來長期以來在鞋商的運作之下,出產了眾多的鞋款,但這些鞋款卻阻礙了我們足底肌肉的發展。我們得穿衣服、穿褲子,為了什麼,主要是遮羞,再來是禦寒,寒冷天氣當中厚重的外套成為了現代人的鎧甲。可是腳上這鞋呢?鞋子越做越厚,一開始你可以說地面碎雜,護腳保腳,但就連家中也地板拖鞋,這就有點本末倒置了,人類就在這長期的腳上盔甲保護下,造成足底肌肉越發萎縮,何況在鞋子科技增長下,人類卻反而萌生出更多運動傷害,是否回歸到最原始的赤腳,才是良方呢?

塔拉烏馬拉人就是赤足的愛好者,他們全村庄從老人到孩童,都是跑步高手,即便路上什麼污坑什麼畸岩絲毫不管,點過宛如輕功,曾經有幾個年輕人離開故鄉參加美國本土超馬賽,驚為天人,而那幾個戰士還是族裡較慢的跑者。

 

這本書倒是轟動了全世界,並不是說故事內容以及文藻有多麼優美,事實上有點類似野地冒險和運動紀實文獻,不過因為這本書,卻誕生了眾多的劃時代運動產品,例如五指鞋套、各家體育用品也分別出了赤足款式,提倡赤腳跑步的人也一窩蜂出現,約莫就這十年光景,有點徹底顛覆了跑步世界。

 

這回好不容易腳傷痊癒,而據說赤腳跑步對於長久飽受傷痛困擾之人特別有幫助,除了禮拜六我練了一回以後,昨日我又再練了一會。

原則上我是不接連兩日跑步的,就怕傷腳,不過見昨天狀況還佳,就又到了跑道報到,先是穿著跑鞋兜了幾圈,湊了三公里,接著脫鞋光腳上陣。

這種感受莫名的舒暢,也跑得比之前還要快,當然也不敢太過鍛鍊,區區一公里就又走回了一旁的涼椅,窩著收操,看看大家,聽聽跑道上的步伐以及喘息聲。

 

 

現在對我來說跑步這回事就是砍掉重練,每回受傷皆然,只是我這次也不急不徐,更近一點的賽期還得等到10、11月,久得很,這段時日就養精蓄銳,循序漸進,也把自己曾經跑過21公里的長距離這回事擱在一邊,如果腦袋想著我跑過這麼長的應該也要10公里起跳,只會再弄得自己受傷。急才會傷,傷了就更急,現在不傷了就知道別急、慢慢來,沒人在後頭趕著呢

人與人之間好像也是這樣,你跟人不愉不快,很多時候就是你跟人心裡不搭調,急了說砸口,見著了自己或者對方不舒爽,就更急著想要攔口,或者又更想讓自己情緒找到出口,這麼一急,又揭了自己或者對方瘡疤,又或者又給了他人或者自己痛腳。年歲大了或者跟這一人決裂以後,你才曉得自個兒哪邊不是、哪邊應該增長,不過來不及了,至少對那一人或者這一件事來不及了,既然來不及了,就好好思索,好好跟自己相處,不一定能夠再遇到更好更合宜的處事,更貼近更貼近的另一人。 

 

 

另外,乾涸期到了,我終於把藏身在書櫃裡的《白色巨塔》(山崎豐子著)拿上來看看,這本書看完就能夠接上博客來七號的會員日來曬書節一下,接著準備要買新書櫃了混帳

 

姑且不管穿著小短褲是否太老/太年輕了,現在還有餘裕可以享受一會,不用顧忌太多,就先別顧忌了。

剩個把月就要考試了,明年八月就是給自己期限的最後一年了,這時間過得真快,然後我就要三十歲了。

 

 

 

後記之一:照片裡的衣服也是藍紫色的哦。

(根本胡扯)

 

後記之二:只是為了打後記之一,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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