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民國民法,只要你年滿20歲就是成年人,且無受法院裁定輔助宣告或監護宣告而指定監護人,就有完全行為能力。

再根據中華民國刑法,只要你年滿18歲,就有完全責任,如果觸犯刑法法律,就有完全罪責,除非有精神障礙、心智缺陷或者其他原因造成心智缺陷(例如飲酒,且非為了事前性的而飲酒意圖違犯罪責),就得付完全罪責。

 

所以只要滿了20歲,就是大人?

 

 

 

 

有些朋友說過,具體來說我忘了是誰,他們說唯有在外獨自生活,例如大學時因就讀外地學校而獨立租屋,才是真正長大,才是大人。不過君不見一卡車人即便自己在外面租房子,也還是一點大人樣也沒,四處惹事。

 

有些人可能會說,只要出社會沒再跟家裡拿錢,那麼就是大人了,不過這也有個盲點,如果是月光族,或者還是不斷惹事,這也是大人嗎?

 

有些人或許也說,大概只有當你結婚尤其生了孩子以後,才開始逐漸會變成大人,因為到時候才明白以往眼中的大人如何思考事情,換言之所以不婚或者頂客族也是幼稚包嗎?

 

有些人更狹隘,說男孩只要當了兵就變成男人,對於這點我更是無法苟同,當兵時還不是有一大堆人因著義務役軍人俸祿少向家裡伸手拿零用錢,差得遠。

 

到底什麼是大人呢?當然這並不是要在這裡討論出個答案,這只是個引子,只是個我不禁疑惑的問題。

我們眼中的大人,或許是爸爸媽媽或者是公司職場的某些先進,有時候也幼稚、不成熟的令人可笑。

而我認為所謂並沒有真正成熟的人,對於那些成熟的人來說,只是知道不能夠在公開的場子,至少不能讓人見得自己長不大的那一面。對他們而言就是壓抑自己耍賴擺爛的思想,而展現應當有大人風範的那一面。

 

 

 

說到大人這件事情,其實我被說沒有大人樣不是一兩天了,至於原因也不曉得,大概是因為穿著而喜歡輕裝打扮?

對我來說最大人的事情有下列幾件,例如得知女朋友懷孕以後就嚷著結婚把孩子生下來,而且是有能力也有意識到為一個新生命新家庭而付出責任,還有帶著老婆女朋友或者家人去車廠試車也許房仲建商看屋,這幾件事情真的很大人。

短期以內我好像沒這可能。

之所以會有這種想法,尤其後者,是因為阿三跟我認真的討論起購屋的事情,且他竟然已經默默的開始四處去詢問待售房屋事宜。

這傢伙除了當爸了以外,根本就是大人了嘛。 

 

 

 

這說來也有趣,其實我一直住在家裡,從沒有在外面一個人生活過。雖然某種程度上是因為土生土長台北人,也還算是擅長考試,所以就自然選擇北部國立大學,另外,我幾乎也勉強算是一個人生活許久,某程度上跟離家的人根本沒兩樣,例如大學時早起出門,打工返家時大夥都睡了,可能一個禮拜就只有周末跟家人見到。又或許平日現在,與我兄長一人一樓,一樓一鳳(咦?請不要誤用成語好嗎),淑娟沒有返家的那幾天,我與兄長可能沒見著也一句話也沒說,然後我也是獨自打理自己樓層,運動回家洗衣、有空閒清潔打掃,肚子餓了就翻翻冰箱有什麼素材。

但是總是不若其他人,好比一個人在外地就學,這還不孤單,因為還有朋友同學。更不若獨自去外地城市工作的男男女女,可能下班後沒特別安排就只剩下自己面對租屋處。

 

這幾日由於兄長手術,暫不住在家裡,所以大概四、五天以降只有我一人。雖然平常與兄長互動不多,不過至少他總在,這幾天出門前都要小心門戶,有時炊煮完畢離開廚房,腦袋還不斷回想瓦斯關了沒,離開家裡時到底還有沒有電源沒注意。

不過當然,淑娟這幾天還是有刻意想要回來見我一面,但都沒有見到。

她甚至傳訊息告訴我,周一將替我買個便當當晚餐,問我能不能提早下班,她想見見我。最後再補充了句不用勉強沒關係。

(天啊這口氣多像小女朋友,「我想見你,不過如果你在忙沒關係我會堅強。」這樣)

 

我告訴她大概是無法提早下班,請她不用刻意繞路回來替我買飯。

結果我回家時,桌上有一便當做為晚餐,連同周二帶去公司午餐的鐵盒便當裝滿。

晚間阿三送油飯來(原來撰文者會見面的朋友除了婕批還有其他人,我還以為撰文者沒其他朋友了呢),反倒多了一個便當,只好將一盒油飯冰在冰箱備為緊急食糧,由於稍後婕批來訪,我倒請她婕批幫我帶飯糰好讓當週二早餐,在她買回來後才發現原來桌上也有留了淑娟替我準備的週二早餐。

還有一罐牛奶、一盒剝好皮的葡萄、兩根香蕉。

(話說我覺得剝好皮也太貼心了,不過我默默懷疑淑娟到底有沒有洗手XDDD)

 

在淑娟眼中,我或許是長不大的孩子?

也或許是在她眼中,孩子永遠都沒有長大的一天?

她之前排定旅遊,出國幾日,她說她最掛念的事情就是那幾天她不在,她兩個兒子吃飯怎麼辦、誰幫他們洗衣服?

(拜託我哥超愛吃外食,我也好手好腳可以下樓買餐好嗎??)

我哥還會故意說,「妳兒子身體不好,還竟然丟下孩子出國玩。」

(因為兄長除了腳有問題以外,還有甲狀腺腫大並疑似腫瘤,年底要開刀切除。)

當然他是故意這麼說,淑娟苦喪著臉要他別再瞎說,否則她就更放心不下。

 

 

 

 

我的朋友,或者一定程度認識我的人,起初都以為我是家管鬆,因為看似絲毫不甩家裡,誰也不知道我有一個心心念念孩子十分操心的母親,不過在這樣的成長背景之下,不若許多爸寶媽寶,凡事以爸媽想法意見為依歸,可能是自幼兄長體弱,需要較多心力關照,於是就放我一人吃草,反倒也養成了我某程度上獨立的習慣。決策大多自己幹,不太跟大人討論事情,多的是朋友或者兄長找我討論重要事情,這樣的我也很有大人樣嗎?

 

 

 

總之不過,一個獨守空閨的生活即將結束了。

(你根本就是存心亂用成語的罷,老大)

 

 

 

其實我喜歡下廚,不過就是那一千零一招。

大概就是把高麗菜炒一炒,砸個蛋,有時候冰箱裏頭有肉還會拌一拌,如果肚子很餓就順道把隔夜飯扔進去,若有胡蘿波還會配個色,至多如此。

有時候心血來潮還會煮湯,不過一人份實在難搞,有時候望著一鍋湯,就不禁悔恨,告訴自己下次不要再這樣,久而久之就不煮湯了。

也幸運,之前幾個對象都是愛下廚型的,其中一位廚藝高招,甚麼你想得到的她都做得出來,雖然老早就把結婚當成人生志業,不過至今她仍然是兩串蕉,一個換過一個。

 

昨夜婕批來時,恰巧與友人FACETIME,她說起我,因為恰巧那位愛下廚的女朋友,就是她們共同的前同事。

婕批說,那位女子是我的前前前不知道前多少女朋友,我也是她前前前不知道前多少的男朋友,不過實際上才過了三、四年罷。

婕批又再說道,我的生活很忙碌,她還是來叨擾,接著細說我忙些什麼。

當下的我正好在為一本又一本新到貨的書籍包著書套,後來又忙著稍微整理家裡,婕批的友人先是笑了笑,因為我埋頭包書套的樣子真的很像小學生,剛拿到課本興高彩烈的包著書套的小傢伙。

「我可是目前台灣書套文章界的扛霸子,沒有寫出比我更詳細的書套文章。」

稍早我才跟婕批提過,這也確實。

 

 

 

 

某程度上撰文者覺得要研究什麼就要徹底研究,要寫文前還得去查了查其他人怎麼寫的,特地加強他們乏漏之處,改進並加入表格比較、分析,最後才代入自己的建議,於是就寫了一篇十分完整的書套專文,還有包書套的超級細部流程教學。

之前買電子鼓前也做了一會功課,四處去不同的樂器行視音樂,也寫了一篇電子鼓購買專文,重點是還隨著時日過去更新,造福晚近大眾。

我並不是學問宅,只是覺得既然要寫些什麼就不要含糊,其實就是出自於這種心態罷。

 

 

婕批接著在述,她這位朋友,我,總是塞了一堆事情得做。

她提到我要準備考試、打掃家裡、閱讀小說、練馬拉松、運動、划龍舟,哩哩叩叩地講了一大堆,一會看婕批好像說不完,關於我所安排的事兒,我才驚覺自己有多忙碌。

 

 

 

 

 

關於異性緣這件事情,我有一些話想要說。不過這時候要介紹幾個接下來要說說的角色,這三位都是異性緣好的男子,不過卻以不同方式呈現。

婕批提到了一位友人異性緣很好,姑且稱之為釣魚哥,事實上我對於「釣魚哥」異性緣很好這回事,非常存疑,事實上是不以為然

另外一個角色,則是婕批的同事,我也碰過幾次面的「阿德」。

第三個角色,就是日前提過的我的種馬朋友,CCU。

 

釣魚哥的異性緣有部分因素來自於他喜歡四處釣魚,嘴上非常喜歡刻意釋放曖昧訊息,雖然看訊息膽子很大,但實際本人膽子卻不大,所以實際上攻破率不高。

 

阿德,則是走大男孩路線,他的異性緣來自於他的個人氣質,不過這傢伙我很欣賞,他只要見著異性越界,他也沒那意思,立刻說清楚講明白,斷然拒絕對方。

 

CCU你我是知道的,他的異性緣也很強大,也是來自於個人氣質,有點走頹喪青年路線,他則是只想要性不要愛,老早跟女方講明我只是想跟妳發生關係,其餘沒興趣。

 

 

說真的我對於後兩者十分欣賞,兩者都是某程度上的天然的異性緣佳,即便兩人的目的與作法南轅北轍,但是這種把話說開的做法我十分欣賞。

至於第一位釣魚哥,這種異性緣恐怕是刻意塑造出來的,這種人喜歡模模糊糊曖曖昧昧,至於誰會中招,就看誰天真爛漫傻呼呼。

 

 

 

 

H最近又發了訊息給我,總之,又是一坨,在我跟她講明白的一個多月以後,她有點暴怒地責怪,說她不明白我一兩個月以前所說的關於她越界,還有我指責她像是擠牙膏一樣地想要從我已經明白表態不願意說明的心情。總之她說她不明白也非常不高興,最後說希望她的情緒能夠在這最後的訊息後就結束

由於我後來並不再回覆她訊息,完全的已讀不回,用撰文者的語言就是,「我跟妳實在是沒什麼好說的。」因為本人實在不想再惹風波,跟她講明後,但卻明顯的在訊息中感受她由愛生恨,現在真的是牙癢癢地恨我。

呃,說真的我有點傻眼,已經這麼久的事情為何又要現在翻出來說呢?如果不能理解感到情緒,是否應該在一兩個月前的當下就跟我說呢?而不是等到我已經劃清界線,希望彼此離開彼此的世界後才開砲呢?

 

 

 

 

 

那天我跟他坐在便利商店裡頭。

他近六十歲,約莫一年前的今天,不知為何忽然不能視物,事後才得知是俗稱的眼中風。最讓他傷心的並不是瞎了這回事,而是瞎了以後才看清楚自己與兄弟姊妹的情誼有多麼薄弱,說好要去探望他、接濟他的那個小弟,從此後如同人間蒸發。

後來這一年靠著不同單位協助、接濟才得以過活。

我還曾在他租屋處,看見他歪歪斜斜的麥克筆字,寫在牆上,大抵上是寫著他瞎了以後才明白自己在這個世界上有多麼薄弱,情感有這麼易摧毀,對於即將在這租屋處自殺,非常對不起房東,也認為給大家添麻煩,最後再感謝我,提到了我的名字,因為我是在他瞎了以後第一個到達的社工人員。

當時我有些心虛,因為雖然我四處奔走,但事實上我並沒有接案,在快速的通知媒合些資源後,很快地就將案子轉給了公營單位,因為並不符合我工作契約的工作內容,只是見著了他那一串因為視盲而字跡潦草的所謂的遺言,就有股莫名的鼻酸。

 

 

 

 

 

他在便利商店,跟我聊起,他的初戀。

30多年前,20歲的他認識了同在工廠工作的她,當年她16歲,原本與雙方家長談定要結婚,不料自己母親卻忽然驟逝,因為家裡辦喪事,這件事情就擱著,久而久之,那個時代,沒有手機、光靠書信往來,就斷了,這一斷就是三十年。

30年後,他偶然在板橋某媽祖廟巧遇她,她已經是4個孩子的媽,不過也離婚了,現在跟孩子在外頭租房子,生活也不好過。

「我們斷斷續續還有在聯絡,不過後來我瞎了以後也不好意思再打擾人家,就沒再接她電話。後來我乾脆把她電話刪掉了,反正也看不到了。」

心裡會不會覺得很可惜,我這麼問他。

 

還能怎麼辦呢?他聳聳肩,這麼告訴我。

他說,希望自己別活太久,生病以後受了很多人照顧,希望自己能更快點投胎,趁恩人們都還在世的時候好好報答。

 

 

 

「不用了。」我說,心裡想著他牆上寫的那些所謂的遺言,「你現在過得好,對我們來說就是最好的報答。」

 

 

 

 

兄長返家的這一天,我打了電話回去,知道他腳不便利,問他需不需要什麼。

需要冰敷袋,他這麼告訴我。我樓上有一個,運動完恢復用的,但應該不夠,今天能夠提早,我就兜去幾個賣場找了找,最後在家裡附近的藥局找到經濟實惠的。

我與他坐在家裡客廳,聊著這幾天他還要不要上班、怎麼上班、交通怎麼辦。

隨後淑娟返家,我們幾個已經一個禮拜沒團聚的家人,就這麼開起討論大會,因為弘毅其實承諾說可以藉送我兄長上下班一周,但他在那裏悶壞了,所以仍想返回中和居住。

我說,好吧,既然我跟兄長都同在新店工作,否則我提早出門送他上班,下班後再兜去他公司接他下班好了。

事情似乎已經解決,不過我忽然想起我這禮拜四上11-21的班,禮拜五因為一早要去社會局開會,所以根本不去新店。

淑娟笑著嗆我,「你這樣根本沒有解決問題啊。就是這個禮拜需要你載你哥上班。」

 

 

 

 

哭哭。我被嗆了。

 

 

 

後記之一:其實我一直很想打出我兄長的本名,只是怕被他的友人認出,所以只好作罷。

 

 

 

後記之二:難道是在暗示淑娟與弘毅沒有朋友?

淑娟與弘毅,覺得難過。

 

 

 

後記之三:我看撰文者才最沒有朋友,哭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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