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tImage  

 

作者: 提姆.歐布萊恩 

原文作者:Tim O`Brien

譯者:章晉唯

出版社:遠流 

出版日期:2014/08/01

 

 ◆村上春樹親筆翻譯本書日文版《本当の戦争の話をしよう》!  
  當代美國文學最經典作品
  紐約時報「二十世紀之書」
  亞馬遜「一生必讀百大經典」
  芝加哥論壇報Heartland大獎
  芝加哥「全市閱讀」,2003
  普立茲獎決選
  法國最佳外文書獎(Prix du Meilleur Livre ?tranger

 

 

 

 

因為這本書有點冷門,至少在台灣是如此,所以我只好使用名人推薦……很多人都喜歡,但我其實沒多大好感的村上春樹十分推薦他,該作者的作品,所以甚至替該書翻譯了日文版。

 

 

 

《負重》這本書令我滿驚艷的,因為一開始不過就是博客來曬書節在湊書,國內沒什麼心得或者感想文章心得可看,Anobii上的評價分數很高,至少西方人是這麼評分的。書到手上,我還放在後段閱讀名單,這兩天一翻起來,不得了,難怪會得獎。

 

 

 

內容是作者歐布萊恩於其越戰時的隨筆,就跟標題一樣,負重,the things they carried,一開始談到了每一個阿兵哥帶的裝備……先是物理性的,然後開始片段地談了、插敘了作者越戰數個月中不同時期的不同事情,還有他思考地無論是戰前還有戰後的種種,那些事情對他有什麼影響、對誰又有什麼影響,在所在後續人生裡的「負重」。

 

 

歐布萊恩說到了某個同袍,他們固定來信,該同袍跟他說總忘不掉自己那死在屎坑裡的摯友,開著車繞著一圈又一圈的湖泊,腦袋裏頭想著屎坑裡的同袍,差那麼一步就能將他救出,卻眼睜睜看見他沒入大雨浸溼又受炮擊的大坑……屎坑中。又想起入伍前老爸一直說希望他一定要拿些戰爭獎章回來好光宗耀祖,他是拿了七面獎章,不過一點也沒有啥特殊表現,他認為拿那些獎章不過就只是因為……「他沒有死在戰場上」。他寫信給作者歐布萊恩,討論此事,然後說道,「老兄,或許你應該替我寫出來。」歐布萊恩將此段落寫了出來,寄給了他,幾個月後,那個繞著一圈又一圈,生命永遠停留在越戰卻永遠走不出,兜了一圈又一圈的同袍自殺了,打籃球打到一半,說要去喝水,卻被發現跳繩的繩子吊著水管自殺了。他母親說,「他一向很安靜……不想給人帶來困擾。」

 

說道曾經有一個同袍,他相信將女朋友的褲襪圍在脖子上、掛在胸前,就會受到庇佑,那個同袍從來沒有受過傷、連擦傷也沒有,就連踩到地雷,事後發現剛好踩到顆故障的,誤入伏擊區,毫髮無傷地逃了出來。大夥神奇也驚奇,於是排上開始風靡起所謂的護身符,不料幾個月以後,女朋友寫信過來告知分手的消息。他哭了幾天,下次下戰場,他依然將「前女友」的褲襪綁在脖子上,對其他人說,「別擔心。魔力不會消失。」

 

 

「爸,你殺過人嗎?」歐布萊恩的女兒這麼問他。我沒有,他這麼對女兒說,可是事實上歐布萊恩殺過人,他朝一個年輕的越南士兵扔出一顆手榴彈,至今他仍然還記得他的長相,一直忘不了。歐布萊恩想像他如果沒有參戰,會過著什麼樣的生活,那個蒼白的年輕人,他喜歡看書嗎?他說不定會出國深造?他說不定也早有了約定的婚約?說不定有孩子?說不定……歐布萊恩替那個蒼白的屍體想像了好多畫面。歐布萊恩想說如果女兒下次再問,就要坦承他殺過人,但她的女兒卻從不再問他。

  

他想起戰爭前後一個一個死去的朋友、同袍……甚至是兒時的暗戀對象琳達,他想著琳達雖然九歲時因為腦瘤死了,可是卻又沒有死,在他腦裡眼前總會看到琳達告訴他跟他說,她死了但又因為死了卻又重新來過,他愛她,永遠忘不了她,他認為她總遠沒有死。他不愛他,那個他扔擲手榴彈死的那個人,但他也永遠忘不了他。

 

 

越戰結束20年後,他帶著女兒回到了越南,去了前文所說的那個屎坑……當時死在屎坑的那個同袍,其實也是他的好朋友,因為他是一個那麼好那麼善良的好夥伴。歐布萊恩脫光衣服,跳入屎坑一旁的汙泥裡,試圖回想當時他們一夥人帶隊回去那兒,在淺淺的水裡挖著他的屍體,要帶著他回家的那個情景。

 

 

「爸。你真的很怪。」他的女兒說。

 

我想,歐布萊恩的負重,那些戰爭後倖存的人們,應該背負著,我們難以想像的事情。

 

 

 

 

後記之一:有時候會覺得很想要寫書評、心得,其實是因為最近讀了《我們都是食人族》,裡面共有十來篇評論,想說輕鬆寫一下書評上來,沒想到不小心認真了起來,每個晚上大概各花半小時多寫心得,還寫不到半本書,卻寫了五千多字XD就乾脆想說可惡,那我先來寫篇簡單的好了。

 

後記之二:其實寫心得還真的會上癮。

  

後記之三:這本《負重》今天被我帶來公司,因為來得早些,外加上同事們紛紛外出,主管也沒來,就有點偷雞的看完了最後的那一百頁。腦袋想著可惡那等下中午要看啥、晚點跟大哥吃飯時要看啥,好想衝回家拿本書再衝回來上班。科科。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Freaky Person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