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來是想一個人去長春國賓看電影的,為了犒賞終於能夠恢復水準一天寫五千字,看好電影時間,是夜場,還不算午夜,可是電影院外頭人多,即使應該不是看我想看的那部電影,因為我挑了一部快要快要下檔的片,但不知為何就不想看了。
大概是覺得,既然挑夜場一個人去看電影,就不想碰到太多人,即使是陌生人也一樣。
打了電話,試圖想確認行程。因為有個人總是喜歡嗆說來我家喝酒,前幾次都還會來,後來的幾次都失約,我甚至都提前擦了地板,幫他準備床鋪,但緊要關頭總是放我鳥。
那時候,我跟她說,「今天走狗會來家裡喝酒。」
「好。」
可是他沒有來。
一次、兩次,到後來,我幾乎無法算到底幾次了。
「今天他會來家裡喝酒。」
「我賭他不會來。」
到了現在,我甚至已經跟她分手了。
「白癡哦。你到底會不會來,不要在那裡靠北靠母找一堆理由。」
「我要忙…剪片。」
「要,還是不要。我只要這兩個答案。」
「那我要帶筆電去剪片,我們可能邊喝邊剪,啊不然就是我隔天再剪。」
「如果會拖到剪片,那不要,你去弄。要?還是不要?」
「要。」
「其實我超想喝酒的,一定要喝爆脾酒。」他再次強調,而且他幾乎也算是我見過酒量最好的,有次世界杯,我跟他在酒吧,眼見他在五分鐘之內喝掉一公升的啤酒。
「嘴砲。你有來再說。」講話請講重點好嗎?
那當然只是我跟他電話的其中一部分。總之,我坐在國賓一旁的公園裡,從十一點一直待到十二點半,一個半小時,差不多就是我想看的那部電影的放映時間。可是我從頭到尾連根毛都沒看到,光坐在那裡,跟他講電話或者沒講電話,四處走走、看看路人或是對話筒喊叫,回家的時間甚至跟有看電影回家的時間差不多。
「靠北,不要浪費電話錢。我要回家了。」
「離婚以後我想了很久。」他說。
「嗯?」
「我要去念研究所。」
「這個好!」
「什麼?」
「靠,有什麼事情比過了三十歲生日,剛離婚,又說要離開一份雖然錢多,但不喜歡的工作,最後還說要去念研究所充實自己還棒!」
「這跟離過婚有什麼關係?」他問我。
「沒有,只是要婊你。」我說。
「白癡哦。你真的想自殺哦。」因為他說看了我那篇《我以為》,想起自己類似的情況,因而想自殺,所以我特意問他。
「想啊。我那時候覺得我他媽得憂鬱症了,尤其是住隊長他家時。」
「我也是,我那時候還用頭去撞牆,還想衝去廚房把自己殺了,覺得自己怎麼這麼沒用,有夠無助。」
「幹!你完全就是在做我做過的事情啊。」這句話我已經聽他說過無數次了。
「那時候我還一直不斷發抖,抖個不停,超可怕。」
「過度換氣症。」
「什麼?」
「我說那是過度換氣症。」看來那傢伙的感受完全跟我一樣,完全一樣。
「你知道那時候為什麼我沒有自殺嗎?」
「你說。」我不知道,誰知道啊,我只知道你那時候快崩潰了,或者說已經崩潰了。
「因為我還欠公司一部影片,還沒剪完。因為家裡一直欠人東西,所以不想跟他們一樣。不能沒把別人東西沒做完就自殺,所以沒去自殺。」
「幹。你好可悲,竟然是因為工作的事情。」我嗆他。
「那你又為什麼沒自殺?」
「沒有,因為小說還沒寫完,我說過一定要寫完,講過的事情他媽的一定要做到,所以還不能死。」
「到後來我也懂了,任何事情都有可能改變,可是家裡的事情永遠都會一樣。」
「那叫做,接受自己的無能。」我說。
「說的好。」
「我那時候第一個想法竟然是想到她,然後覺得不想再交女朋友了。」
「我能夠理解,因為我也是這樣想。那種你明明想做什麼,可是回頭看看自己家裡,又還是其他…」
「可是我後來聽到更棒的。」
「什麼?」
「有人跟我說,『那是你家裡的事情,跟你無關,所以必須要反抗』,所以我決定抗爭到底。」
「我能做的都做了,我逃家,在他們面前撞牆過…」
「我也撞過,可是根本沒用。」
「我媽嗆我不知道我在氣什麼。」還好我媽不會這樣,我這麼想。
「可是他媽的根本不是在氣他們,是氣自己沒用。」
「對。」
「管他的,大不了去其他地方重新開始。」我說。
「大不了,重新開始。」他說。
「你相信有真愛嗎?」他問了我。
「我不相信。」我說。
「我相信有真愛,因為我看過。」他說。
「你確定我們講的是同一件事情嗎?」
「你在講什麼?」
「欸拜託,要念碩士的人要操作定義化啊。我覺得我們在講不同事情,我說的真愛是指那種真正喜歡,然後對方也真正喜歡對方,而且是那種莫名其妙的理由,雙方都是才算。」
「我本來就是說雙方都是啊。」他反駁我。
「屁啦。我覺得你看過的那種應該是,雙方都體認到無法去追尋自己真正的真愛,所以也認定要接受現有的,更會珍惜,雙方都是,但其實這樣也很棒。你說的是這種吧?」
「不是,我說的是…算了。反正我相信。」
「然後呢?」
「我相信,可是我不可能碰到,我也接受了。」他最後這麼說。
「我後來覺得快樂真的很重要,因為不管怎樣其實都改變不了太多,所以要選擇去接受,才會快樂。」
「本來就快樂最重要啊,你在說什麼。」我說。
「欸。我真的覺得很機巴。」
「唉唷唉唷,爆怒了。」
「真的啊。」我說。
這算是我第一次跟他在電話裡沒提過任何嘴砲,他也是,我也是,一句都沒有,每一句都認真的可以,幾乎難以想像。
「你知道LINE嗎?」他大概真的以為我是3C白癡。
「我知道啊。」
「電腦也有LINE啊,不然你去開SKYPE。」
「白癡哦。就跟你說我在外面。」
「去辦一支啦,我那時候就是為了我前…前妻辦的,結果我現在LINE的聯絡人也只有她。」
「最近可能會,可能哪一天就忽然去辦了。」
「哦?」
「因為現在單身,以前還沒差,但現在比較常跟朋友聯絡,每一個人都有,都在靠北我,也覺得好像比較方便。」
我好像終於要讓步了,可是這一次是為了我自己。
我想到今天稍早前曾有人跟我說。
「欸,我今天一直在LINE裡面找你,想LINE你,可是最後才想到你沒有。」
「靠北,用腦殘手機不行嗎?」
「靠北,不要浪費你電話錢,掰掰!」因為我跟他的公務手機都爆了,私人手機也爆了,不能再公器私用了。
那時候,忽然好想回家。
很想、很想,大概是最近這段日子以來第一次這麼想回家。
家已經很久沒有像家的感覺了,因為種種因素,所以我在這段時間以來一直很少回家,總是儘可能地外出,雖然自己愛往外面跑也是一部分,但也有點在逃避。
我騎著車回家,其實以前非常喜歡深夜在路上遊蕩著,但或許因為越大越膽小,所以也逐漸覺得照後鏡裡的那些來車怎麼都好像想把你撞死一般,搞得我緊張兮兮。
一邊想著事情,還錯過了應當轉彎的岔路,這種錯我最近不斷地犯著,甚至懷疑自己得了失智症一樣。
我迷路了。
不過我還是走著,前進著,有路標就跟著路標,沒路標就隨便他了。
雖然迷路有點慌,可是看著昏黃的街景,卻又莫名的滿足了起來。
因為迷路,因為get lost,所以想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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