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0982_460249880662061_1171160233_n  

 

 上述文字,出自於,廖一梅《悲觀主義的花朵》,書裡的某一角落。

 

 

凌晨四點。


  「我覺得這句話很棒。你記起來了嗎?」她翻到那一頁,前一秒她還在苦惱要買哪一本書,而她忽然翻開它,翻開那一頁。

  「把它拍起來。」我要她拿起她的手機。

  「蛤?」

  「不然妳智慧型手機到底拿來幹嘛的?拍起來,快!」

 

 

 

  「要不要去唱歌?」我不唱歌,我告訴她,她原本還要我約朋友出來唱歌。可是我的朋友不是老爸明天要回孟加拉,不然就是人在基隆、桃園,要不就是…我沒有其他男生朋友了


  「那我們去HANG OUT。」她今天很反常哦。

 

 

  我們上次見面是去年七月,我準備要換工作,再上次,彷彿是我剛退伍,帶阿三去跟她認識,再來我就記不清楚了,我甚至不曉得她現在已經大學畢業了。

 

 

 

  「我們約九點半,要去哪?」我沒有頭緒,對於她這麼問我。

  「誠品好了,我想去買書。」她自言自語。

  「可是我想要悠悠哉哉的。」她又說,嗯哼,我知道,我也一樣。

 

 

 

  我們很有默契,雖然我們約九點半,敦南誠品見,可是,我們十點四十分才同時間抵達忠孝敦化站。

  沒有講好,卻同時延遲了一小時又十分鐘才碰頭

  而出門前,我才想起我沒有她的電話。

 

 



  我們是,情感上的,雙胞胎。

 




 

 

  只要跟我認識有一段時間的朋友都知道我有這麼一個朋友,完全不曖昧,兩個人就是非常非常純粹友情,或許超越友情

  我是男版的她,她是女版的我。我們的想法、思緒、邏輯如出一轍。

 

 



 

  「妳看起來根本沒有變。」我在說她利用她那一臉嫩樣俘虜了眾多男姓的心,且她的部分手段實在高明,更是如魚得水。

  「你也沒變。」她說。

  「我們認識到底幾年了?九年?八年?」

  「好久了。」她說。

 

 

 



  高三那一年,說來也好笑,我跟馬力在學校合作社,她跟我問路。

  「靠。我覺得那個學妹看起來超清純。」她那時候留短髮,看起來活脫像是個國小生,一臉稚嫩模樣。

  「我打賭,我敢搭訕她。」我這麼跟馬力說。

  「屁!」誰都不知道,那時候另外一個我已經蠢蠢欲動。而那個我最怕的就是別人激我,誰都不准看扁我的防衛機制。

 

  當天。

  「我要到了她的名字。」

  然後,非常快,我們變得非常非常熟。

 

 



 

  只記得是非常、非常短的時間。

 

 

 



 

 

 

  沒人知道,當時那個清湯掛麵的小女孩,後來長大後變成一個夜店咖,後來甚至玩起更大的遊戲。

 

 



 

  「我只是想讓那些一般女生知道,我能做到她們這輩子都不可能做到的。我坐過名車,各種名車,你能想得到的兩門跑車,我通通坐過。」她說。

  「我覺得妳這只是想讓自己看起來跟一般人不一樣,但本質上,每一個人都是很特別的,妳只是比較敢而已。」我嗆她。

  「可是,我後來有點後悔。因為我開始比較,所以發現同年齡的男生,我根本不可能會喜歡。」

 

 

 


  她跟我說她的苦惱,我完全能夠體會,並在我們見面的第一句話,在她說完的那一瞬間,我想起了另外一個她所說過的話,脫口而出。

  「妳喜歡的,只是妳不可能成為的妳。」

  「你好厲害,我就知道你能懂我。」

 

 



 

  然後我也向她分享了我的事情,我知道她能懂。

 

 



 

  「你知道嗎?這些話我從來都沒跟任何人說過,只有你才能讓我問這些白癡問題。」她這麼說,我也告訴她相同的事情,因為某些白癡的問題,我也只能問妳。

 

 

 



  因為,部分對話實在太過隱私,所以我只能簡單帶過。

 

 




 

  「我想幫他生孩子,來箝制他。」

  我非常認真、異常認真。

  「我跟妳講,如果妳只是因為太愛他,想留下一個紀念品,自以為是她媽的小說女主角,我覺得可以,妳爽就好。」我接著說,「可是,如果妳自以為能夠生下一個小孩當作工具,妳覺得那個小孩長大後不會跟我們一樣都變成這樣扭曲的人嗎?」

  「他怎麼可能會知道。」她指她未來,或根本不會出生的那個孩子。

  「白癡。你以為孩子都看不見、看不懂嗎?只是從來沒有人願意去問他們,可是他們看的一清二楚、默默記著、隱忍著,然後重複了類似的行為模式、生長歷程。妳希望妳的孩子未來跟妳一樣嗎?」我問她,非常嚴厲。

  「我…我不希望。」她說。

  「那妳就他媽的給我住嘴。」

 

 



 

 

  「我知道,我懂。感覺就像是有兩個自己在拉扯,妳有時候覺得自己廢的要命,可是有時候另外一個人…」我還沒說完。

  「她會跑出來,然後把我拉回去,搶在前面,發飆。」好樣的,她跟我有,一模一樣的思維邏輯。

 

 

 


  「可是妳知道我跟妳最大的不同是什麼嗎?」我問她。她不能理解。

 

 



 

  「因為我知道,那個很強的我是錯的,他不應該出現,不應該在那時候出現,至少不能拿刀桶人,尤其是真正在乎的人。可是妳不是。」

 

  她沉默。

 

 

 



 

  「妳要學習控制自己,不然妳永遠都會是個扭曲的人,永遠。」我警告她。

 

 

 

 

 

 

 

  「拿刀桶人很爽沒錯,你可能會桶完後大罵一聲『幹』,可是根本維持不了五秒鐘,五秒一過,妳會覺得超級冷。」然後我罵完那個髒話後,隨即改口,「不,我看根本連兩秒都不到。」

 

 

 

 

  「他就像是這杯茶,你看,看起來很高級。可是妳要知道,如果妳不喝水,妳最後會一無所有。妳現在的問題是,妳覺得這個茶壺很完美,可是妳看,這裡也還是有一點汙漬,可是妳根本不想看見,逃避看見,甚至會把那個汙漬轉嫁在這杯水上面。那根本不公平,妳只是把從茶那裡得到的怒氣找水來發洩,妳不覺得很空虛嗎?」

 

 



 

 

 

  「你覺得我要做嗎?」她問我,雙關。

  「做跟不做妳都會後悔,那不如做吧,至少曾有痛快。」我說。

  「你是第一個這麼跟我說的人,我所有朋友都阻止我。」她興奮的說。

  「我話還沒說完,可是不管如何,妳都要接受,妳最後都會一無所有。」我頓了一下。

 

  「而妳,真的能夠接受嗎?」

 

 

 

 




  「人生本來就會輸,因為人總是會死,所以本質上,當你出生就註定要輸了。所以,不要怕輸。」我對她說。

 

 

 





 

 

  「我知道妳現在的情緒。妳有看過《全面啟動》嗎,就是夢中夢那個。」

  「我知道。」她說。

  「我希望妳明白,茶是妳的『LOVER IN THE DREAM』,這樣很好,真的很好,如果他能成為妳的REALITY就更棒了。可是如果妳搞不懂他只能出現在夢裡,根本就不應該存在妳的現實生活裡,那妳就會進入LIMBO,混沌狀態裡。妳會非常非常混亂,就跟妳現在一樣。」

 

  其實,她找我出來,是無法一個人忍受等待茶的APP,她已經失眠了好幾天。

 

  「妳還記得電影裡面怎麼從LIMBO逃出來嗎?」我問她,她說她忘記了。

 

  「妳要確實的知道那是IN THE DREAM,而不會存在REALITY,妳得自殺,然後才會出來。」

  「你是說。我要先死?」她疑問。

  「對,妳要非常非常肯定,妳對他的情感已經死了,而妳想要放棄了,真的想要放棄了。然後妳才會跳脫這樣子的狀態。」

 

  我想她或許能夠理解了。

 

 

 

 

 

 

 

 

  「妳可以現在傳給他。因為傳或不傳妳都會在那裏想太多,不如趁我在的時候傳,我還可以陪妳。」我告訴她。

 

 

 

 

 

 

 

  「我去抽菸。」我告訴她。

 

  「不要啦!」她求我,「你每次人不在,我都會做傻事。」

 

 

 

 

 

  對於科技產品,等訊息、等上線、等回話、等說話,真的是一件很折磨的事情啊。

 

 

 

 

 

 

 



 

 

  其實我也說了不少關於我的問題,但我不想提太多。

 

 

  「妳有沒有很純粹的喜歡一個人過,就是,問妳為什麼喜歡他,但妳根本說不出來,只是覺得就是喜歡他。」我問她。

  「我沒有。我都很現實的去衡量所有事情。」她幾乎沒有純粹的喜歡別人過,總是利用自己的外在條件去釣人,而她總能得手。

  「妳應該試看看。我現在就是這樣。」

 

  不行了,我已經極限了。

 

 

 




 

 

  他來了,她的白開水男孩。開著車,來了。

  「他會不會討厭我?」我問她。因為那個男孩真的非常非常喜歡他,我要她要好好把握住,絕對不要對他太過分,不要等閒對之。而那男孩早在我們見面的十點多就一直問她哪時候回家,他想接她,一直等到了凌晨四點半,沒人希望自己一直等待的女孩,卻是跟另外一個陌生男子在一起。

  「誰都不准討厭我的朋友!」她說,於是我走了過去,跟那個看起來稚嫩的男孩打聲招呼,希望他不要誤會我們的關係。

 

 




 

凌晨四點三十分。

 

  我想起我說過的同樣一句話。

  「誰敢搞爆我朋友,我一定也會搞爆他。」

 

 

 

 

凌晨三點半。

  「我不行了,我頭好痛,得回家了。」畢竟今天上班時,我值班,所以早上六點半左右就起床了。」

  「這麼早?我本來希望你陪我到天亮!」她說。那時候,我跟她才剛從誠品的Lavazza聊完天,才剛開始看書沒多久。

  「欸拜託,妳別忘記我有在上班。還有,我可是比妳老兩歲。」我說。

  「我真的很想快點找到工作,這樣我就不會每天一直看著手機,等他訊息。」

 

 

 

凌晨四點二十分。

  「妳幹嘛傳APP要他快一點啊?半夜瘋子很多欸!」

  「我怕讓你等太久。」她這麼說,我其實想說謝謝她,但我沒說。因為在某種程度上,我跟她的情感比較像親人,所以不會說那些認真、肉麻的謝詞。

  「沒差啦。」我說真的。

  「說真的。你好能忍耐,我沒辦法像你一樣。」

  「其實也還好,可能因為跟我當過兵有差。我現在知道有些事情是妳躲也躲不掉的,要學會服從、學會接受、學會妥協,所以有時候妳只能忍耐。」我說。

 

 




 

 

凌晨六點。天亮了。

  我把這篇文章打完。

 

 

 






  「這些話我只能跟你說。」最後,我們準備從誠品離開。

  「因為,不是愛,不是姓。我們是『了解』。」我說。她點頭。

 

 



 

 

  其實我並不覺得那句話完全正確。

  因為我認為能夠找到「愛」,也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情,跟找到「了解」有著過之而無不及。

 

 

 

  那都是特別的、無法取代的存在。

 

 

 

 

  她修改著照片,準備上傳FB,問著我要打上什麼註解。

  Soul Mate?太曖昧。

 

  Emotional Twins,我改口。她應允,然後發送。

 

 

 

 

 





  我們是,情感上的雙胞胎。

  我們是,了解。

  而那很罕見,很稀有。

 

  她在某種程度上,幾乎是由我陪伴著她長大。她在一個不算完整的家庭長大,幾乎沒有真正的「家」。她高一開始,那年我高三,我跟她認識,她幾乎任何、任何事情都會詢問我的意見。

 

  所以有一部分來說,她跟我會成為情感上的雙胞胎,也是非常合理的事情。因為我根本就是她的ROLE MODEL、重要他人、參考他人。


  我幾乎等同,或許更甚,她的家人。


 

 

  那時候,我記得,我考完指考,跟她碰面,那時候她準備升高二。我說,我考得不好,可能不會留在台北了。

  抱歉,我不能再陪著她長大,不能再給她任何事情,她想知道的答案。


 

  她大哭,將頭靠在我的肩膀上。而我永遠忘記不了那一刻。我們兩個,果真是家人,某一種程度上,彼此了解的親人。

 


  那是親人遠去的哭泣,無助的哭泣。

 

 


  只是,在她大學最混亂的生涯,我並沒有在她身邊。

  我記得某次見面,忽然發現了她的改變,就像是我大學時忽然的那些改變一樣。

 

  就像看見自己的孩子學壞一樣,可是因為我也曾走入混亂,所以也不方便說些什麼,我尊重她的改變,但要她為自己的選擇負責,活脫像是個開明的父親對孩子說的話。

 

 

 

 

  或許這麼說,對很多,我的朋友,都很不公平。

  但是確實,在某種程度上,我跟她,的確是,最好的,朋友。

 

  是那種,或許整整一年,或許更久,都沒有連絡、沒有見面。

  可是再次見面,卻完全沒有任何陌生感的,存在。

 


  我們每次見面,總是都有著,各自的問題。

  其實我們都無法幫對方解決,頂多幫對方釐清,可是或許,

  我們只是希望,有人能懂,另外一個自己,能懂。

 

 

 

 

  我不能知道未來的我會不會結婚,會不會跟未來的她生下一個女兒。

 

  可是我知道,當她,另外一個自己,終於跟一個能夠接受她的完整,的,男人結婚時。當她步入禮堂,批著白紗。

 

 

 

  我或許會掉眼淚,就像父親送著女兒一樣。

 

 

 

  「你他媽要好好照顧好她,否則我他媽會搞爆你。」

 

 

 

  我會這樣對他說。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Freaky Person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