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禮拜天開始,我不斷從客廳搬動著電視進房間裡,幸好不重,32吋,家裡也沒大到可以打籃球,所以三兩下就可以搬回房間,接上HDMI,試圖把《穆荷蘭大道(Mulholland Drive)》看完。

 

  不過我沒有看完,看到睡著。

 

 

 

  然後表姐就會說,「哼哼哼哼哼哼哼!」

  因為是她推薦的,不是不好看,而是我狀況不好,科科。

 

 

 

 

  「好啦。明天喝茶啦!」她說。

  「有種今天喝啊!」我其實知道她要上班。

 

  然後最巧的是,她男朋友同時打電話給我。

  我另外一支手機響了。

 

 

 

  賴維基(wiki),我們都這樣叫他,因為幾乎沒有什麼事情是他不知道的。

 

 

 

 

  「好啦。辦智慧型手機了啦!」她這麼說,因為我們算是滿密切往來的,然後她、她、他跟他也都催促著我,要我快辦,不然很多事情談起來真的不是那麼方便。不過我其實覺得有事就現在立馬、立刻、馬上,出發、見面就好,一直靠那些虛無飄渺的電磁波來來去去實在有點無聊。

  因為那讓一些根本不重要的事情變得好像一回事,比方說對方只是跟你說很無聊,然後你就要回應他一些什麼。又會讓一些重要的事情變得不重要,比方說你想認真跟他談些什麼,結果他說有插撥或是快要沒電。

  「我本來就要辦了。」我說。

  「今天晚上?」

  「有可能哦。」

 

 

 

 

  「我剛剛又哭了啦。」稍早她跟我說她躲在廁所裏面哭。

  「哭屁哭。」

  「你覺得我要不要說?」

  「不管說跟不說妳可能都會跟他吵起來,所以如果說了比較爽快就還是說吧!不過前提是,妳要能接受說完以後隨之而來的負面情緒。」這已經快變成我的近期的經典名言了。

  「那我要怎麼說?」

  「妳要讓他知道你之所以會說,不是在哭鬧,不是在那裡吃醋或什麼的。妳要說是因為在乎他,想好好跟他繼續在一起,想解決這種讓人不快的情緒。妳要跟他說,妳之所以想知道,不是因為不相信他,而是因為想讓自己更相信他。」

 

 

 

 

  教別人,總是簡單的多。

 

 

 

 

 

  「………,請批閱修改。」另外一個她,傳給我一大串簡訊,我心裡想沒事幹麻在最後一句跟我說「我愛你」,仔細一看才發現那是傳給我讓我修改的。

  「大致上沒有問題,不過請把最後一句改掉。」我回傳給她,因為我認為他並不會喜歡那一句話,因為他絕對不愛她。

 

 

 

 

 

  「所以怎麼約?」阿三敲我,問我九月底可能會有的跟表姊的行程。

  「我大概會找你、emotional twins,不過時間不知道,再看看。」

 

  「他要你要好好照顧我。」表姊說,提到她的BF,他那時候還真以為我是他表弟。

  「I’ll try my best」我回答她,要她替我轉達。

 

  「他知道你不是我的表弟了。」後來她這麼說。

  「他怎麼說?」我問,有點擔心他會暴怒。

  「他只要我小心,可見你多麼不重要。」

  「沒差啊。我本來就不重要。」

 

 

 

 

  「我真的長的很醜。」走狗這麼說。他一直說,說自己長太醜會讓自己自在的多,這樣就不會讓自己胡思亂想一些狗屁事情。

  「我呢。是又短又窮。」那個短,是,我本來就很難在短時間內讓人相信,還有,我本來就很窮。

 

 

 

 

  「所以你要飛去澳洲嗎?」她問我,問我是不是會前往澳洲找她。

  「當然沒有。我是嘴砲的。」我說,認真的。我是一個不會把話說死的人,因為我知道他媽的這個世界總是讓你莫名又奇妙,說死只會讓自己一直不斷被打臉罷了。不過,短期內我跟她大概不會怎麼樣了,即使未來的某一天有,我也想先當朋友,就像是一般男女那般約會就行了。

 

  「你以為這樣就不是傷害嗎?」她說,針對我竟然沒能及早跟她提分手,忍耐了這麼久。我那時候以為這樣不會傷害她,但其實這樣的傷害其實更深。

  「我那時候不知道,可我現在知道了。」我回答,然後繼續說,「所以我以後都會跟我覺得自己真正感興趣的人來往,要先弄清楚那樣的情感,不是糊裡糊塗,雖然很容易受傷,也很沒安全感,可是總比傷害別人還要好。」

「很好。」她說。

 

 

 

 

  「幫我介紹妞啊。」我喊著。

  「拜託,我才不要。其實我們又沒有,那麼熟。」是啊廢話,我們連面都沒見過,都是在妳難過的時候我們才會交談不是。

  「其實我也是開玩笑的。朋友介紹真的很刻意,反正單身也沒差。」

 

 

 

 

  「我想要英姿挺挺的站著。」我對他說。

  「我現在就是啊。不過,你一個人站在路上還是會冷,看到情侶也還是會不爽。」

  「我就不會這樣,別人的生活,尤其是不認識、不在乎的人的生活,我根本不在乎、不羨慕。」

  「其實我前妻今天約我出來喝酒,要我陪她。」

  「你怎麼說?」

  「我現在來這裡跟你喝酒啊。」他說。

 

 

 

 

  所以,房間裡還擺著那台Sony 32吋,我跟她姐買的Sony 32吋,用市價5折買到的Sony 32吋,為了看穆荷蘭大道的Sony 32吋。

 

 

 

 

  「你喜歡怎麼樣的女生?」她問我。她是我同事,大我五歲。

  「其實很簡單啊。年紀無所謂,外表隨便不要太差就好,個性不要太女生,重點是要能開玩笑、能夠一起嘴砲、跟我一樣都是正義鬥士、講話很賤,最重要的是人有趣,對我的笑點買單就好,其他我不太在乎。」

  「好…好像只有我。其他符合你條件的那個朋友有點胖。」多胖我問她,而她已經快嫁做人妻,提她自己幹麻?

  「大概…八、九十公斤吧?」

  「欸。你不要以為我們職務不同,就不會有業務往來好嗎?」

 

 

 

 

  雖然我已經有喝茶的行程了,《冬戰》加上今天也會擺了兩天沒動,不過我應該今天會看完。

 

  因為我不想要再把那台Sony KDL-32EX500放在房間,因為早上起來都不能看新聞啊幹,而且我現在每天都六點多起床,活脫像個老頭仔。

 

 

 

 

  我想,刺一個,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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