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認識幾年了?」我坐在副駕駛座,這麼問他。

  「十幾年了,很久了。」

  我推算了一下,我們應該是十五歲那一年認識,但其實過了兩年後才變成朋友,但還是可以勉強算「十年」。

 

 

 

 

  「愛須莉她去台南。」他說。那時候,我正準備要下班,還在想今天該怎麼過,冬戰只有寫了幾百個字,或許下午要抽空寫一下,可是心裡又暗自安排了一些計劃,不斷跳動著。

  「哦,這麼巧,那我下班後去找你。」我說。

  「不用,我開車去找你,你到家打給我。」

  「好。」

 

 

 

  差不多了,只差你,還有二嫂,或許還剩下大屁蓉和小釵,不過大屁蓉和小釵只想把大家湊在一起,而我還是比較喜歡一對一。所以算了,有機會再說。

 

 

 

 

 

 

  「欸幹,你開車來找我,還買飲料給我,太超過了。」我接過他幫我買的五十嵐,而比方說阿三或是阿修羅開車來接我,絕對都是我準備飲料,或者急著付停車費或是過路費,但他堅持不用。

  「三八,沒差。」

 

 

 

 

 

 

 

  「笑死我了,我跟客人說,那是因為濃湯裡面加了酸白菜。」

  「幹,她真的很小氣,那一定只是臭酸!」我們在說我們曾經一起打工過的咖啡店的老闆,二嫂。

  「他還真的相信了,那客人還真的把那碗湯喝完了XDDDDDDDD」

 

 

 

 

 

 

  「我們以前真的很過份,你還尿尿在客人的湯裡。」他說我,那次客人真的超機歪的,機歪到不行,完全惹毛我。

  「幹,對,你還記得,有夠缺德的,我。」

  「不過那客人真的很機歪。尿他應該啦!」

  絕對不要惹店員,我認真的建議大家。

 

 

 

 

 

 

 

 

  「你記不記得,之前我們兩個顧店的時候,有一群香港女生特地請我們兩個吃她們的蛋糕。」那次真的很有趣,一群香港客人來,我們分別都有去跟她們閒聊,然後有一個女生跑來,說要請我們吃蛋糕。

  「有這回事?」他好像忘記了。

  「有,因為我記得那個女生很可愛。」

  「幹,我怎麼不記得。」

  「因為我沒跟你講,只跟你說給你一塊蛋糕。」

 

 

 

 

 

 

 

  上次,我們出來,已經很久了。那次忘記是哪個颱風過來,他好像工作還沒一譜,開著老媽的VW跟我偷溜出來,我們去淡水看浪。

  這次,我們出來,已經很久了。這次我們又是去淡水,因為上游下雨,所以海水黃黃的,他已經買了自己的車,年收入逼近百萬。

  但其實這之中隔不到一年,但感覺好像很久、很久沒有見面了。

 

 

 

 

 

 

 

  「你真的不考慮來我們藥廠?」他已經講過很多次了。

  「我就說我沒有專業知識,去幹嘛?」

  「不,其實還好,那都可以再磨。說來說去,藥廠業務著重的還是PR,而我覺得你PR超強,超圓融。」PR,是客戶關係,因為他見著我在陸續幾個打工、好比咖啡店、西門町流行服飾店顧店,又或是社工期間時,總是跟客戶或者案主有著莫名其妙的好關係。好比,之前有顧客會開車來找我,問我那時候下班,要開車一起出去玩,或者隔壁唱片行的嗑藥仔,會問我要不要一起跟他們去夜店爽(?)。

  「不了。」我這麼說。

  「為什麼不,來賺大錢啊!」

  「我有自己得做的事情,我已經決定好了。」我說。

  「真的很可惜。」他說。因為他已經賺了荷包飽飽,雖然收入甚高,但他省地要命,因為他遇到了一個好女人。

 

 

 

 

 

 

 

 

  我聽完以後,快要嚇死了,那根本就不是我認識的褲哥文,我拼命的朝他比大拇指,說他太讚了。

 

  他真的變的很多,我幾乎不敢相信。

 

  遇到了一個對的人。

 










  那時候,他洩氣地來找我。

  他跟我說,他喜歡上一個學姊,而不像以前總是迅速地跟人告白,而是認認真真的喜歡一個女孩很長一段時間。但那個學姊,當時喜歡四處跟別人搞曖昧的學長,卻遲遲不給褲哥答案。他用了他的方式,解決。

  「我跟她說,我不想再玩下去了,不要在那裏模模糊糊,給我一個答案,否則我真的要走了。」

  「她怎麼說?」

  「過了一陣子,她回來找我,說答應跟我在一起。」

 

 

 

 

 

 

 

 

  他是褲哥文,說來說去其實很有趣,他祖先逃難來台灣時,好似與人結仇,所以為了隱姓埋名,所以全部家族都改名姓「陳」,而他本來姓王。

 

  因為她,「我們家XX文,本來應該跟你同宗。」他母親這麼說。對,沒錯,是他母親,我跟她母親超要好,三不五時就會去找他母親聊天。她母親之前甚至會跑去我當時的部落格瘋狂留言,好比我當時跟一個網路上認識的馬來西亞女僑生,因為某個誤會,一開始大戰了好幾場,後來誤會冰釋,我們好像互相在那篇文章下頭互相留言了好幾百則留言。

  她那時候一直鼓勵我約那個女僑生出來碰面,因為她知道我一直不想交女朋友,在當時,我相信,如果沒有真的很喜歡,那不如單身,還比較自在快樂,所以總是推掉了一個又一個,逃掉了一個又一個。

 

  不過,我當然沒有跟那個女僑生見面,詳細原因連我都忘記了。不過她母親真的是很喜歡我啊,三不五時在褲哥文面前說,真希望有我這種孩子。

  屁咧,其實妳的孩子也很棒啊,否則我不會跟他這麼要好。

 

 

 


 

 

 

 

 

  他是褲哥文,但其實他一點都不褲,只是因為當時我喜歡叫每一個男生朋友為「酷哥」,而只有他當真。

  「你一直叫我酷哥,到底是哪裡酷?」他有次認真的問我。

  「只有褲子比較酷。」

  所以後來就叫他褲哥了,我就沒再叫過任何人褲哥。

 

 

 

 

 

 

 

  他以前是個胖子,高二那一年開始減肥,後來他變成一個大帥哥。我說真的,是真的挺帥的,至少當時是,具有破壞力的樣子,強大破壞力的賤嘴,所以我當時不斷嗆他,「有一天我一定要打爆你嘴牙。」,但我根本忘記我說過那句話。

  每次他也會用同樣一句話嗆我,我好奇地問他,這具白爛話到底是從哪裡學來的。

  「幹,就跟你學來的啊。」他告訴我。

 

 

 

 

 

 

 

  他,那幾年被無數個女人拒絕過,堪稱是我們國立板橋高級中學的歷史輝煌人物,要是那時候風行的板中留言板設了第十大奇人,大概可以排第十,「板中十大奇人之,板中最會被拒絕。」

 

  「你以前真的很奇怪,還被選什麼板中九大奇人。」他說,我們聊起以前的那些朋友。

  「對啊。」那時候我把腳放在他檔風玻璃前,還摳腳皮,他連聲罵幹。

  「還創什麼跌倒社,每天在那裡表演跌倒,真的很瞎。」其實那根本就不是個正式社團,只是好玩,我會表演各式不同跌倒狀況,好比遇到債主逃跑而跌倒,或是見鬼而跌倒之類的。然後叫認識的人呼朋引伴來看,總之,很蠢。

  「你敢說那不好玩嗎?」

  「真的很好笑就是了。」

 

 

 

 

 

 

 

  「我以前追過她。」他指了FB裡面某一個女的,他賭我一定不認識,我說不可能,我可能在板中不認識誰。

  「還真的沒看過。」我說,真的沒印象。

  「她以前沒有那麼正。」老實說我覺得她現在也沒有這麼正,但我不好意思戳破他。

 

 

 

 

 

 

 

  「那個女朋友叫什麼名字,就是在她之後的。」我問他,因為那個女的是我跟我表姐(我另外一個表姐,事實上她也不是我真正的表姊,她是我跟褲哥某一個共同朋友的好朋友,我們因為在圖書館念書而認識)幫他搞定的。

  「點點。」

  「對。點點。」我說,因為我自覺得有一份功勞,想邀功。

 

 

 

 

 

 

 

  他真的變得很多,原本應該是控制狂的他,現在對愛須莉卻完全不是如此。他乖乖地存錢,打算等到愛須莉三十歲那一年,兩個人各拿出一百五十萬,結婚,同時存到了頭款買屋。

 

  「我不會管她。」其實我跟他現在的想法在某程度上很雷同。他繼續說,「我們感情很好,我也不會管她跟誰出去,男的女的,先報備就好,我只強調,我不想最後一個知道,啊如果跟別人怎樣,不喜歡我了還是怎樣,先跟我講,別把我給她的方便當隨便。」

  「我能夠體會,如果給她自由,反而讓她飛走,那飛走就飛走吧,那就也更沒有必要花心思在她身上。」我說。

  「對。」他繼續說完,「反正我會相信她,也會讓她相信我。」

  我幫他把話說完,因為我真的覺得他成長了,他要說的話,大概跟我心裡想的一樣。


  「所以不要摧毀我們的信任,如果毀了,少浪費我們的時間。」

 

 

 

 


 

 

 

 

  「我開始意識到,自己可以隨心所欲,又不是一定要她,如果她毀了我們之間的信任,我隨時都還可以找下一個女的取代。」我猜他的意思是,老子有錢。

  他的確把錢看的很重。他提到某一個我們共同認識,而他不爽的朋友時,他嗆的第一句話竟然是「他的年收入搞不好還沒有我一半」,這哪招?

 

 

 

 

 

 

 

 

  「你打算一直待下去嗎?」我問他,他其實運氣很好,一過試用期,公司陸續調了兩次薪水,還招待去義大利玩,每一個月都會去吃好幾頓每人五千元起跳的高級料理,而且工作兩個月後,莫名其妙擁有了八天的年假,真的運氣很好。

  「不,我還是想開便當店。」然後他笑了,「我骨子裡還是那些大老板心目中的,小家子氣的年輕人。」

  「要玩就玩大的。」我說,「你可以開一家讓全台灣到處連鎖的便當店。」

 

 

 

 

 

 

 

 

  我們坐在淡水的堤防邊,他一度想把我踢到海裡(其實他有踢),我趕緊爬了起來,差點就死在海裡。

  「你會不會游泳?」他問我。

  「我不會啊。」

  「幹,我剛差點殺了你。」

  「如果殺了我,記得在FB上提醒我的家人朋友我掛了。」

  「我會幫你拍一張溺水照,幫你TAG,要大家快點來救你。」然後我們莫名其妙的笑到炸掉,明明一分鐘前我才差點被他殺死。

 

 

 

 

 

 

 

 

  「你真的太博愛了,對每一個女的都很好。」他說,隱約有什麼涵義。

  「屁咧,那是因為那都是朋友,根本沒什麼。」

  「愛須莉就完全不擔心我,因為我對女生太賤了,她們都恨死我。」

  然後,他後來說的話說到重點,所以我決定要好好、重新寫一篇相關的。

 

 

 

 

 

 

 

 

 

 

 

 

 

 

 

  我們,我已經忘記哪時候了。那時候我跟他說,我在一間老板雖然很囉唆,但是對我們超好的咖啡店工作,他也跟了過來。

  半年後,他跟老板的先生,也就是我們所稱的「董事長」吵架,互相指著鼻子痛罵,所以他被火掉了。

  我在那裡待了四年,陸續回去幫忙了好幾次,都沒拿薪水,因為等同於幫朋友,我們都叫她「二嫂」。

 

  我們一段時間、一段時間,就會回去看看二嫂。我、褲哥文,還有把妹戰人都是(褲哥文是高一的同學,把妹戰人就真的是在那裏打工認識,但他其實只待了不到一個月),而把妹戰人現在或許正在開著戰鬥機在台灣的某處翱翔著。

 

 

 

 

  她把我狠狠地臭罵一頓、狠狠地。

  「我就說你們根本就不適合,她這麼乖,啊你這樣。」啊我是怎樣???

  「欸幹,你們這些人很煩耶,在一起的時候都不這麼說,分手以後才在那裡靠北靠母。」

  「啊本來就是啊!」她後來跟我問了一些細節,對於某些細節,褲哥文稍早我才在汽車裡跟他解釋過,所以他還幫忙打圓場,我感謝他。

 

 

 

 

 

 

 

  「你真的很過份,你真的是個王八蛋!」

  噢,她真的罵了很多。

 

  畢竟她今年五十多歲,我在她底下做了四年多的事情,那一天,她父親過世,忽然過世,我立刻翹課去幫忙頂店,直到她從宜蘭回來,難過地回來。

  而我跟她父親,她八十多歲的父親有些私交,因為我本來就是個很能跟長輩見立關係的喇賽人,所以我義不容辭,更當然,那還是她的父親。

 

  她跟我討論起分財產、家族歷史、權力鬥爭、店面產權,那些甚至不應該跟員工,而是跟好朋友討論的那些事情,其實,在某程度上,或許我是她的員工,幫她打點好店內大小事,又像她的孩子,更像她的朋友。

 

  她的先生,也就是我們口中的董事長,是個不苟言笑的人。而我,是唯一一個,會讓他在私底下,詢問我的,近況,的,唯一的員工。所以,我想我的確是非常,能夠讓她驕傲的員工,在她嫌棄他現有的員工時,她有意希望我能夠回去接手,或者幫忙董事長籌備的新體系新店,但我不行,真的不行。

 

 

 

  她還記得,古阿姨,也就是她一個,奇人朋友,在幫我看手相時,所說的那些話。

  她說,「你根本不應該跟任何女人有任何瓜葛。」,她說得認真。

 

  「離那些乖乖的女生遠一點。」

 

 

 

 

 

 

 

  噢我知道,我真的很難搞,真的知道,而我其實感到非常洩氣。

 

 

 

 

 

 

 

 

  她的店,即將在10月底熄燈,然後,董事長找了一大批人,開始著手設計一個全新的體系,然後,她終於要退休了。

  她是個很棒的老板,雖然嘴巴叼念地煩人,就我見到的,至少就有三十多個員工因為這樣負氣離去,但我始終沒有走,因為我知道她的出發點是好的,不只是因為她的店,而她希望,每一個來她的店工作的打工仔,又或是正職員工,都能學到良好地工作態度,真正的工作精神。

 

 

 

 

 

 

 

 

 

 

  「噢,這裡真的要關了。」她說,那時候店已經將所有燈關上。只剩下我、褲哥,還有二嫂待在裡面。

  「妳講好久了,這是好事,妳終於可以退休了,真的是好事,好好休息吧!去過過貴婦生活,每天去微風逛街。」

  「我還真的沒去過微風咧。」她說。

  「那妳可以去颱風,下次颱風來的時候跟我們去看浪。」

  「無聊,我剛剛看韓劇看到哭個淅瀝嘩啦,還被你們兩個找出來,吵死了,一直在那裏講一些很蠢的事情。」

  「我們是要讓妳快樂啊!」褲哥在一旁搭腔,而我真的覺得是啊,她都笑炸不知道幾次了。

  「其實很難過,這麼多年了…這裡很多年了,有什麼東西是你們要的,就載走吧。我們應該在這裡好好拍一張照,當作紀念。」她提議,要我們拿出相機。

  「拍什麼照,回憶已經是過去的事情了。」褲哥說。

  「要放眼明天,反正這間店關了,我們還是可以一起出來…出去吃飯。」我跟褲哥這麼提議著。

  「好。」她說,「下次我們去宜蘭玩。」

  她是,宜蘭人。

 







  「那有什麼問題!」我們說。

 

 

 

 

 

 

 

 

 

  然後,我們開車離去。

 

 

 

 

 

 

 

 

 

  這一天,是屬於老朋友的日子。

  雖然我中途想繞去南港廢墟看一下表演,但因為車不是我開的,所以作罷,但總歸一句,依然不減今天的開心。

 

 

 

 

 

 

 

 

 

 

 

 

 

 

 

 

  「你剛是不是有閃他大燈。」我問他,因為那時候有一台計程車亂切車,差點害褲哥撞上前面的摩托車。他開得很快,緊緊貼在那台計程車後面,上頭的司機怕得要命,在後面幾個紅燈,都不敢跟我們停在一起。

  「幹,如果他敢下車嗆聲,我就打爆他。」我說。

  「打爆他的嘴牙。」褲哥文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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