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說「其實妳沒這麼喜歡他」的這個篇名其實有點抄襲09年的電影「He's Just Not That Into You」他其實沒這麼喜歡妳。而我的個性其實跟電影裡面的主線劇情的男角Alex有點相像。因為我就像是一個導師一樣,許多朋友都會來向我問事情,但說穿我這個人其實是不大想要改變別人的人,所以我並不會正面給任何人答案,引導別人想得更多,或許給一些選擇,再多給一些後果讓他們參照。

 

 

 

 

 

 

  不過這篇要說的事情有點多,有些關於我的事情,有些則不關我的事情,總之,我已經兩天沒有整理自己心情和接受到的資訊了,就當作是整理。

 

  好、所以現在要開始了。

 

 

 

 

 

 

  她發了飆、然後隨之,他發飆。

  「你看他昨天說的。」

  那是他們吵完架後,他丟給她的訊息。難道我是眼睛脫窗了嗎?為什麼她們三句就提愛你、愛妳,好像愛這個字能夠很輕易地被說出來一樣。而且她們不是才剛對轟而已嗎?難道他們當天有用做愛來逃避那個話題嗎?

 

  「妳不覺得愛這個字被你們用地好像很廉價一樣嗎?」

 

 

 

 

 

  那是一場有點無聊的架,雖然起源,讓人有點雞皮疙瘩。

  但是在她心中已經有一些傷痕,她覺得、不行了。

 

  「妳覺得不能再繼續下去了?」我再問了一次,「妳覺得?」

  當然,她說,當然是她覺得。

  我重複地再問了一次,這次要更清楚一點。

  「我是問妳,即便妳們最後繼續在一起。在妳的感覺裡,還是不能再繼續下去?即便妳們在同一個時空,說著那些無謂的愛妳愛我,可是妳感覺,變了?」

 

  她這才說她已經沒這麼常說「愛」這個字。

  至少頻率比以前降上許多。

 

 

 

 

 

  就我的認知裡頭,我真的很少說愛、除非我真的確定。

  我分得很清楚,我是一個會跟人說,「我真的超欣賞你!」的人,但我不會隨口說,我真的超喜歡你的!至少不會是那種會令人誤會的場合及話題當中。

 

 

 

 

 

 

 

  「其實你們根本沒有在一起。」

  「為什麼?」

  「你們只是一直不斷的曖昧、曖昧,而你們以為你們在一起了。」

  這一段我忽然想插進來,而且這一段話,讓我百思不得其解,雖然有時候我能夠體會她的想法,當時她所評論的想法,可是大多數時間,我無法理解。

 

 

 

 

 

  「就…很不像情侶啊。」她以她自身的例子告訴我。

  我這才說我心目中最棒的愛情樣態,是能夠在朋友、愛人之間切換的人。如果能一直這樣、這樣下去,才不會有話題乾涸的一天、才不會膩。

 

 

 

 

 

  其實我一直幫他說話、當然有時候我會搖擺著。

  可是現在我覺得他只是在浪費她的時間,因為她根本不是她的「答案。」

  那她的答案是什麼呢?

  沒人知道,至少現在沒人知道。

 

 

 

 

 

 

  「我真的非常依賴你,跟你說的超出了跟他說的事情。」

  套一句上一篇的話,我之所以從沒有拒絕她(當然有時候會拒絕啦,因為有更重要的「非我不可」得做,所以有時候、多數時候我得拋下她),是因為我知道她是在跟我求救,而那個訊號非我不可,只有我才能給她救贖,才能拋出那條繩子,所以我一直救她。

  就跟我一直在救我的朋友一樣,這就是大學期間,曾經有「王老師」的這個外號的我的由來。

 

 

 

 

 

 

  非我不可,其實那一篇我覺得沒有寫得很好。

  而我竟然在毫不相干的另外一篇重新解釋。

  我們人生中有很多事情得去做、得去辦,可是我們一天只有二十四小時,而且搞不好只能活上四十八甚至七十二年而已,所以根本無法去做所有事情。

  所以我們得選擇、哪些事情是非我不可。你真正想做、你得去做、你有責任要做。

  如果可以,我們都做得些非我不可的事情,否則都是在浪費時間。

 

 

 

 

 

 

  所以我說,他不是答案。

  他不是非妳不可、妳也不是非他不可。

 

 

 

 

 

 

  她說,已經有了傷痕。

  會痊癒嗎?我心裡這麼想,有些人就是能讓那些傷痕痊癒,但有些人,就是不行。

 

 

 

 

 

 

 

 

  我想起我跟她剛交往時,她也說了類似的話。

  她說、她是一個容易留有傷痕的人,而其實我覺得很潛在地她會藏了起來,即便她哭過、又或者是在討論過後看起來解決了,但傷痕還是在。

  不過她說,我好像能讓那塊傷痕消失。

 

  所以,至少在那個當下,非我不可。

 

 

 

 

 

 

 

  所以,我覺得她根本沒那麼喜歡他。

  從頭到尾,她可能只是期待自己喜歡他。

 

 

 

 

 

 

 

  我們很多人都會做了一些自己期待、或假想告訴你的事情。

  但根本沒有好好去想過,那到底是不是自己的期待、是不是自己心之所向。

  我們社工的用語是,「想望」

 

  我會這麼解釋,非常想、而且期望

 

 

 

 

 

  「期望」跟「想」其實是兩回事。

  期望是指一種常恆的狀態,而那可能是不切實際的、或許非常難達成的,而且多數人所走的期待,都是不完全真實的,像是教條般告訴你的。好比爸爸媽媽要你好好唸書,考上大學研究所,然後找一份高薪工作,或者,找個金龜婿。

 

  可是,想,代表一種當下瞬間的衝動想法,如果那種念頭出現之時,你又有強烈地期待,從想延伸出的期待,開始衝擊。這敢情好,「想望」同時發生時,而且都是來自於自己的盼望及慾望時,就開始會發生一些改變,讓妳多看到一些事情,或許大、或許小。好比,你自己現在立志要當一個全宇宙最厲害的籃球員,所以你從現在開始,每天每刻每一秒都跑去籃球場打球,你現在想要、你未來也想要,所以你努力著。那些可不可能、別人跟你說什麼,全部都會被你拋在腦後。

 

 

 

 

 

 

 

  她正在經歷一個發現自己的歷程。

  我也曾經經歷過,但那其實是痛苦的歷程,因為要開始抉擇,要遵循自己已經謹守好幾年,看起來較安全的抉擇,還是要去找自己,一個從頭到尾沒有真正決定過任何事情,努力爭取的全人。

  我知道那很痛苦,因為我也經歷過。

 

 

 

 

 

 

  所以,她注意到了。

  她說,或許不能再繼續下去。

  她的想、她的望,已經分崩離析。

 

 

 

 

 

 

 

  她曾經告訴過我,關於她們。她們感情很好,至少我非常喜歡他、也非常喜歡她。

  她有時候會開分享,讓我看看她所拍下得他的白癡影片或者照片。

  可是一開始,對於她們從約會發展到關係,其實她曾經說過了下列的話。

  「呃…直到我們開始不互相討厭開始。」她談論關於她們走的很近的事情。

 

 

 

 

 

 

  啊,我那時候忽然懂了。愛情又或者約會就在其中一方開始討厭對方開始產生變質,其實不是真的討厭,而或許是發生了某些令人討厭的事情。

 

 

 

 

 

  我們人與人之間,尤其靠得很近的愛人、家人或許朋友,好像隨時隨地都會上演一些糾紛,好聽叫做溝通,難聽叫做吵架。

 

  而那是真的討厭還是假的討厭?

  是那種一時冒出來的、你知道很快就會消弭的討厭,只要溝通過後就能解決的討厭,還是對方個性或者性格上的重大疏漏、你覺得的重大疏漏?

 

 

 

 

 

 

 

 

  好,我太厲害了。

  這篇裡面出現了很多不同的人。

  猜猜,誰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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