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句話我以前其實不大能理解。

  故事來自於,她,我的好友,她的父親並非從事傳統價值觀所認可的工作,而她從大學開始,即背負著大筆學貸,而被她的男人說了,類似,不明白為什麼家長並不協助子女支付學費,而要由子女自己背負債務呢?

  這當然,因為他的家境尚可,父母皆從事高薪工作,當然不會有這個問題。

  可是他,用了不公平的標準衡量了別人家庭,用自以為優渥態度去衡量了他人的家庭。

 

 

 

  她的父親,聽見了這些描述以後,希望她們可以分開,因而說了句,「告訴他,他的家庭,我們高攀不起。」

 

 

 

  其實每一個人的家庭背後都一定有一段故事,有苦、有笑、也有悲,而她的家庭,曾有段悲慘的故事。

 

 

 

  好,現在要把線繞回來。

 

 

 

 

 

 

 

  我說、我現在能夠理解了。

 

 

 

  那天我跟著她,我的愛人去了場家庭聚會。

  她告訴我,從前她都一個人與會,而其餘家人都是成雙成對,而她終於能有伴了。

 

  不斷更迭伴侶的她,往常都會被母親嫌棄她的伴侶、她的選擇,被否決帶著伴侶參加家族聚會,外加上她在家庭裡的角色,雖然已是大人,但如同孩子般地要去照顧其他孩子,於是,對於一個人參與家族聚會也感到習慣了。

  習得無助感,一次、兩次、或許更多次。

  最後她也學習到了,別自討苦吃,帶著伴侶參加聚會,也只是一次又一次的遭到否定,對於自己的選擇。

 

 

 

  突如其來,原本已經躲在暗處許久、不見天日的我,在意外之中曝了光,一開始的會面還算輕鬆,事先警告過我多次的她,總算讓我見了她的母親。

 

  而後,她問我來自哪裡,我照實回答。

  「這麼遠噢?」她這麼說。

 

 

 

  晚間的聚會,來了,緊張的時刻才正要開始。

  趁著我如廁之時,告誡她別隨便告訴別人我的身分,言下之意就是這一切都還不一定,別讓我曝光。

 

  「抱歉,她是外貌協會的。」

  除了外貌協會她還身兼了許多組織的成員,是啊,我又窮、又矮、又不是在地人。

  如同身家調查的連番審問,令人不舒服也不快的應答。

  我保持著笑容。

 

 

 

  而其實我、一開始離開家裡,前往她所在城市之時、之前。

  本來就知道不應該待這麼久的,家族聚會,不應出現不應曝光的我應當離開。

躲起來、離開、出現,宛如一個循環。

 

 

 

  她要我出現,因為她以為她的母親或許會喜歡我。

  而然,又一次的悲劇產生。

 

 

 

  在這次的事件裡面,其實每一個人都是受害者。

  她又得再一次的被母親叨念著,而她每天都得面對著那些嘮叨,其實她鐵定要面對的比我更多、更辛苦,其實我知道。她說,家庭革命正要開始。

 

  而我,其實除了先天上不被她母親喜歡的特質以及背景以外,也背負著關於角色的壓迫。

  來自台北的我,被隸屬於折磨她的孩子的生理以及心理的台北,另外,還可能會因此讓她的女兒離開家鄉前往異地發展。

  身為男朋友的我,被隸屬於一個又一個先是被她嫌棄,不久以後果真還是離開她女兒身邊的其中之一的角色。

 

 

 

  更多年以前,我第一次前去探訪父母,另外一個她的父母。

  她見著了我的腿、那附著在大腿小腿上的類似細胞壁的粗糙,她的母親要她帶我去看皮膚科。不意外的魚鱗癬,無法根治,但每天塗抹乳液或者藥物可以改善、但一停止塗抹,就會再出現,不過對生活除了體溫過高外,不會有任何影響。

 

  我的母親,知道了這件事情以後,其實非常難過。

  母親把我生下來,但卻被了其他人的母親嫌棄。

 

 

 

 

 

  我的舅舅告訴我,憑什麼讓其他人來批評嫌棄我們。

  他帶著怒氣、我笑著回答。

 

 

 

 

  但其實我心裡是很痛的,痛的是讓我的母親難過、痛得是她生我養我了這麼多年,最後我卻被了她人的母親嫌棄。

 

 

 

 

 

 

  過了幾年,一切都改變了。

  坐在前座的她們,她的父親還有母親,告訴我們、差不多了,我們也該結婚了。

  笑著回答的她,說沒這麼快、還要幾年。

 

  追根究底其實我並不知道是什麼改變了她們對我的態度、並無視於我的魚鱗癬。

  或許是,每回我都會跟她父親交換的書籍,又或是跟他討論起人生哲理,但其實她父親過去從不承認他的女兒是別人的女朋友,但他逐漸喜歡我,在我沒有陪她回家的日子裡,還會問她我怎麼沒有一起回去。

  或許是,她的寵物因為在台北過地不大習慣,但她又需要上班,於是我當天來回於嘉義以及台北,只為了讓她的寵物能夠舒舒服服、讓她安心;或許還有,多次請假,只為了陪她回家、陪她過年、在她家過年。

  而今年過年,原本計畫中不回台灣的她,我是有打算要代替她回去探訪家人的。

 

  她細數我的好,因為她本來就是會向家人朋友分享喜悅的人,在台北照顧她的我,在點滴的日子裡也讓她們更認識我、覺得我是一個可靠的小夥子。

 

 

 

 

 

 

  而其實,我也有家人嫌棄過她。

  因著能夠體會那樣的心情,所以我為她奮戰著。

 

  一兩年之前,我對她、還有對他吼著,沒有人有資格嫌棄她,除了真正跟她在一起、有可能共度一生的我,或者她的家人以外,沒有人有資格嫌棄抱怨她。

 

 

 

 

 

 

  我腦子裡一直冒出一句話。

  而那句話我想我大概都會一直記得。

  「你的父親憑什麼這麼對我?我爸媽知道以後一定會很難過!!」

 

  所以不久後,我朝他們吼著。

  「她也是別人的女兒啊!你們憑什麼這麼對她?」

 

 

 

 

 

  不過,那些努力都煙消雲散了。

  我成為了傷害他們女兒的男人、一個陌生男子。

 

 

 

 

 

  是啊。

  經過了一些日子的、不管誰的努力。

  我好不容易擺脫了一個嫌棄。

 

 

 

  現在,另外一個嫌棄產生。

 

 

 

 

 

  再三警告我的她、不服氣要被嫌棄的我。

 

 

  這時我才終於體會了,文章最一開始的、我的朋友、她,她的父親所說的那幾個字。

 

 

 

  「高攀不起。」

 

 

 

 

 

  同樣曾被嫌棄的他,告訴我,他的名字是「一文不值」。

  在事件發生的那個摸門特,我打了電話給他,他問我,這件事情有誰知道。

  目前還沒有人知道,我這麼跟他說,而我之所以會跟他說,是因為他也曾有過類似的經驗,而且身為中壢人的他,並不會因為接受到這些訊息就影響無端受牽連的對她的評價,中立的他。

 

  (中壢人的梗到底是哪招?)

 

 

 

 

  不過,最後他其實放棄了。

  所以他現在孑然一身,雖然失去了伴侶的心靈外援,但他說至少不再會遭受他人無端的嫌棄。

 

  其實他那天參加了場婚禮,那是我們助教的婚禮,已近不惑的她,家人一向不喜歡她的伴侶,所以她們談好不婚不娶,就這麼走下去一輩子。

  「除了他以外,我誰都不嫁。」

  原本都不出席的她的家人,最後總算還是都出席了。

  而身為學校學弟妹的他們,都用行動表示他們的支持。

 

 

 

  「噢,那真的很棒。」我跟他說。

  是啊。

  男人要符合社會期待地保護女人。

  可是男人也會希望有時候可以被心愛的女人所保護著。

 

  「我會照顧妳。

  妳也要照顧我好嗎?」或許這是最美的狀態。

 

 

 

 

  「是你要放棄的。」她這麼說我上一段。

  我最後也放棄了。

 

 

 

 

 

 

 

 

  她愛情的更迭,或許主要來自於一開始的曖昧模糊,讓她容易親近別人、被人親近。

  於是在一片模模糊糊之中,她牽起手,在母親的嫌棄之下,自己的艱辛萬苦,忽然讓視線變地清晰,知道了原來那些不過是模模糊糊,放下了手。

 

 

 

 

  這回不一樣,她告訴我。

  早先說了某些讓我十分在意的話的她,告訴我此一時非彼一時。

  追根究底,她並不是那麼那麼的喜歡那些「角色」,所以她會因為母親所嫌而放手。

  但這回不一樣。

 

 

 

  其實我是很負向的,在我離開她以後。

  盤旋著那四個字的我,對著遭到嫌棄而不開心著,我不服氣、其實也不甘心。

雖然她早替我打著預防針,但是還是一樣會痛啊。

 

 

 

  我的表弟,那個常常說出一些傷人至極的話的傢伙就更壞了。

  不甘心的他說著,不如就跟她的女兒分手,告訴她我們高攀不起算了。

  對啊、我們高攀不起,像妳們這種尊貴人家,我們這種命賤的人實在是配不上,還是去旁邊吃土好了。

  憑什麼?憑什麼?

  而為什麼我們要再一次的受到傷害?

 

 

 

  「你真的這樣想嗎?」她問了我。

  其實我也很討厭這麼想,因為那只是逃避,一點幫助也沒有,而且其實我不想放手。

 

 

 

  想法負面的我,其實也讓自己感到煩。

  兩個人在一起應該是開開心心的啊!

 

 

 

 

  好。

  其實我們都知道這是一場討論不完的論辯。

  或許等到最後,她的母親還是會不喜歡我。

  因為我並非訂做、訂製的,所以她應該還是會用她的標準、她的良尺去衡量什麼樣的男人才配得上她的女兒。

 

 

 

 

  其實我的心情再沮喪、再沮喪不過。

  眼神較為和緩的他的沮喪、他的難過,還有眼神較為銳利的他的憤怒、他的不甘心。

  交替地我,想知道她的答案。

  「我不像你這麼叛逆。」她說,她畢竟無法多做些什麼。

  未來她可能每一日每一日都要接受母親以及母親的手足的轟炸,而我其實拍拍屁股就離開了。

 

  「你不要逼我。」在深夜裡,她這麼對我說。

  因為同天夜裡,同他說完話的我,那時候我走進房門裡,而她再一次的認不出我。

  讓當時沮喪和憤怒夾雜的我,更加沮喪、也更加憤怒。

 

 

 

 

  欸。

  她說沒什麼好繼續再討論的。

  因為事情看樣子就如此,越說,只會讓彼此更加心煩。

  只是,太久沒探出頭的他,表弟,我的防衛機制,在忍耐了這麼久以後,爆發了。

 

 

 

  暗無天日的地底生活,處處提防、處處小心,深怕不小心沒躲好,頭顱就會被槌子給敲爆。

  我的地鼠人生、地下情人。

 

 

 

  他,我的朋友,誤以為沉在水面下的是她。

  因為其實除了熟到不行的熟人以外,根本沒人知道我已經有個她。

  直性情的他,質問我,「你老師咧,交女朋友光明正大的,有啥不敢公開?你虧欠什麼?還是你偷吃?還是你女朋友見不得人?」

  其實他說反了。

 

  他說、表弟說。

  你啊、躲躲藏藏的,交女朋友和朋友都躲躲藏藏的,真沒尊嚴,你不是一向都不喜歡受限制嗎?你的她不想讓別人知道你的存在、你的朋友也不想讓別人知道你的存在,唉唷威呀,還真是可悲可悲。

 

 

 

 

 

 

  再來她的母親會不斷逼她。

  如果我再逼她,就會換她爆發了。

  而沒有人喜歡爆發,尤其是受到外力的迫使。

 

 

 

  過去的她,為了避免麻煩,她都會搪塞她的母親,分手了啦、別再說了。

  矛盾的我再度出現,和緩的表哥,不希望她這麼辛苦的我,並不要她每日都受著轟炸,好吧如果妳承受不了、就撒個謊吧,一樣,騙說我們分手了吧。

  銳利的表弟,說著絕對不要再畏畏縮縮,最喜歡撒謊的他,這時卻堅持著別再撒謊,再意圖讓我躲起來一次,那我就真真正正貨真價實的躲起來。

 

 

 

 

  「幹。你才應該給我躲起來啦。」表哥這麼對表弟說。

 

  迅速能察覺到表弟的她,其實也知道表弟喜歡這樣出現,而現在她也有了類似的想法,也開始擔心起來。

  因為,她覺得表弟不再喜歡她了。

 

 

 

 

 

  但是,其實跟她在一起時,表哥是比較常出現的。

 

  「不知道為什麼、在你旁邊我覺得好安心。」

  她這麼告訴我,因為不論何時、何地,在我身旁的她,都會放鬆地想睡覺、全然地放鬆。

 

  或許,在她心裡,她知道我是能夠保護她的心的。

 

 

 

 

 

  但是很可惜、她的母親不能懂。

  在她心理,我這小夥子應當是高攀不起。

 

  即便她說我多好多好、她的母親也覺得她誰都好,就像我總是被嗆「你跟誰都嘛很有話題,誰跟你都很快變很熟很熟」一樣。

 

 

 

 

  此一時非彼一時,她這麼說著。

  我們交往之前,沒有曖曖昧昧模模糊糊,花了一些時間建立、彼此了解的我跟她,曾經告訴我,她明白以前她的放手,是因為追根究底她並沒有那麼喜歡那些人。

  所以在母親嫌棄過後,她就放手。

 

  但這次,不一樣。

  她這麼說。

 

 

 

 

  其實我也感到抱歉,我的浮出水面對她造成困擾。

  因為畢竟,如果我是個能符合她母親期待的傢伙,那麼她就不用這麼辛苦了。

 

 

 

 

  或許我並非出身於富裕人家,也只是個家道中落的子弟。

  或許我並非英俊挺拔,因為青春期脊椎受了傷,也只比妳女兒稍高。

  或許我並非來自妳的家鄉,但我絕對不會讓妳失去女兒,會在異地把她照顧妥當。

 

  妳的女兒在我身邊,她能夠寧靜地、安心地入睡,她是很放鬆的。

  她知道我能夠保護她的心。

 

 

 

 

 

 

  所以,別覺得我高攀不起好嗎?

 

 

 

 

 

  那很傷人、傷的不只我、我的家人,或許還有妳的女兒。

 

 

 

後記:

 

  過去她、時常嗆我、問我敢不敢在FB上公開關係,但其實她受限於某些緣故,或者是某些考量,所以敢說的她不敢做。

  而事實上,她幾乎從沒這麼做過。

 

  後來,她做了。

  「我從來沒有加過人關係。」她這麼告訴我,因為她覺得如果分手,很糗,所以她從沒放過,外加上她過去的戀情總是不長久。

  而我其實加過,但在點選確定時其實感覺非常特別。

 

  好像我、終於重見天日了。

  不再是,需要躲躲藏藏的地下情人了。

 

 

 

 

  而我們都知道,現在真正的考驗才正要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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