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欸欸,我們來寫日記。」她說。

「妳想被殺嗎?」

 

我原本以為她在使用我小說裏面的某一個梗,而那個故事是關於一個變態偷窺狂,要求他人寫日記,滿足自己偷窺喜好的一個懸疑日記形式故事。

 

 

 

「不是啦。我只是覺得已經二十五歲了,現在不寫就沒有機會了,不希望以後忘記現在的自己在做些什麼事情。」

我開始跟她分析起種種書寫方式的優劣,而最後她屬意用平板電腦書寫,所以告訴我要為了日記這件事情,去買一台平板電腦。

 

 

 

結論是,使用blog的形式書寫,而且這回網址不要讓任何熟人知道。

我覺得這很棒,因為好比現在我在的這個地方,也沒有主動讓任何人知道,不過在連載文發表的情境下,讓朋友不知道部落格位址似乎也變成一件不可能的任務。

 

 

 

「我應該不會告訴任何人我寫日記的事情,大概只有你這個等級的朋友有權利看。」她這麼說。

 

 

 

 

對於身為朋友的我們,讓我們感到微妙。

一般而言,有些人說男女之間的純友誼是一種錯過的喜歡,或者永遠的單戀。我不曉得這些是不是曾經真正存在過我們之間,但最近當我問起「朋友」這兩個字時,我都會創造一個前提,那就是「沒有任何利害關係,包含工作、金錢、還有身體」,而我以為這是朋友的定義,但對於此項定義,我的標準非常嚴格就是,當然得能分享心事,能懂對方笑點、願意聽對方說話,是雙向互動的歷程,而且彼此把對方都視為重要的角色。

 

 

 

 

 

那天,另外一個她來找我。

分享了些不為人知的事情,有些是可以被嘲笑一輩子的、有些則是世俗無法接受的想法以及做法。

可能因為見面次數變多,有些說法也鬆口,好比了口中的道德淪喪的行為,我上回說,「妳的開關被打開了,以後就會有第二次、第三次……更多次了。」

而這回她間接坦承,後來也已經發生過幾次類似狀況。

 

  

 

「我從來沒有跟朋友做愛過。」我這麼說。而她看起來感到不敢相信。

 

  

 

「欸拜託,朋友這詞可是很崇高的好嗎?」

 

 

  

而且我也不希望這個開關會被打開。

 

 

 

我在想,那些你我耳聞聽到的朋友之間的性接觸,必定之中有人並沒有把對方當成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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