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結婚吧!

 

 

 

場景出在Ayn Rand所撰寫的《源泉》。

雖然並非男女主角的結合,但獨立且自主意識甚強的女主角,遇見了也深深著迷於男主角的報社大亨。

報社大亨與女主角初識不久,即說了這句話。

「我們結婚吧!」

 

 

 

這一句話。

火力很強。

 

 

 

我想起了不同的兩個女人。

「我們先去登記好不好?」那天她說著,但當時的我已經不愛。

又或者是搞不大清楚到底是在想些什麼。

「欸。我要哭了啦!你知道你剛剛拒絕我的求婚嗎?」

 

另外一個女人,用了不同的話。

「娶我!」

恰如書中場景……這回我的回答是,「好。」

不過,她並不是真的那麼希望,而包袱太重,

早已,她離開。

 

 

 

「喜歡跟想念不足夠……吧?」

她如是說。

心中我的回答是,

$$$$$$$$$$$$$$$$$$$$$$$。」

 

 

 

後來,我在一個陌生人的文章裡面,看見了她對於愛情以及吃飯的回應。

她提到,碰過沒有飯吃的愛情時,她吃了很多苦頭。

但現在的她不禁回想,所以吃飯真的這麼重要嗎?

這兩者間如何取得平衡?是否又應該讓天平頃倒呢?

 

 

 

忍不住回應。

我說,有愛情但是沒有飯吃很可憐。

可是到底是要選擇,吃著飯,但是淺淺薄薄的愛情,

這樣是不是會食之無味?

 

到底,吃得多、又或者吃得好,

足夠又還是不足夠呢?

 

 

 

某程度上,愛情是人生命中的最大依歸。

在某些階段上是如此,最後我才能夠明白,

每一個人存在在社會上,就是希望有人……又或者有生命能夠百分之一百地接受自己的分享,自己也會對其報以同等地回饋。

而,說真的,每一個人在世界上不就是在汲汲營營地尋找另外一個能夠全然接受自己的人嗎?

 

所以。

到底是要被米飯給接受?

還是要被對方所接受?

 

如果只有米飯但是沒有愛,或者是稍嫌不足的愛。

如果只有愛情但是沒有飯,又或者幾乎無法果腹的量。

還是要兩者之間取得一個最佳平衡呢?

 

 

 

你願意身旁的人付出多少?

陪他一起成長?

還是等待他成長了你再接續?

還是乾脆便宜行事的找一個已經成長了的完全體?

 

 

 

 

 

這段路你想走多遠?

又想要跟哪一個人走?

 

 

 

 

「我以我的生命以及我對他的熱愛發誓,我永遠不會為別人而活,也不會要求別人為我而活。」

這同樣也是Ayn Rand的另外一部名作《阿特拉斯聳聳肩》的名言。

某程度上這已經快要與我心中的另外一據名言,出自於《牧羊少年奇幻之旅》的「只要你全心全意的渴望一件事情,那麼全世界都會替你完成。」

 

但最為喜歡的還是那一段話,出自於村上龍《到處存在的場所、到處不存在的我》,「我終於明白,真正能夠作為支撐的東西只有自己的思考能力而已。如果不到各地去看看,不閱讀各種書籍,不聽音樂的話,就不可能發展自己的想法。

 

 

 

現在。

很難這麼般地說走就走了。

我知道身旁的朋友都各有天下,拼事業的拼事業,準備結婚的準備結婚,像我這樣渾身臭味的無賴,大概就那幾個平日跟我交好,對愛情不滿足,對現實不滿足的小渾球們。

她們有些是她們,而有些也是他們。

無法改變的是都是曾經受過些傷害所以害怕了什麼,又或者是當奮力的探頭出去卻吃了個棒槌。

 

 

 

 

其中有人跟我說,他三十歲必定要完成什麼。

我腦袋心裡想的就是將我家鑰匙交給他,因為我家有他會需要的資源,那些書籍,那些影音,對他……必定有幫助。

「哦不用了。這太變態了。」他說的是持有我家的鑰匙。

 

 

 

 

而我想的不過就是用我熱愛的我的生命,奉獻給我真正在乎的他的生命之中。

 

 

 

誰又願意為我奉獻生命?

在想了這麼多回以後,我已經知道即便你願意為一個人付出全意,但對方不一定會付出同等,或許失望居多。

 

噢。只能說。

嗯。

 

 

 

 

是啊。可能會不夠,不足以足夠。

不足已足夠的是當下場景的那句話,的,宛如童顏兒語一般地,「我們結婚吧!」

那個人還沒有也不會出現,現在。

 

 

 

 

但我還是要繼續奉獻我的生命下去。

 

 

 

 

 

 

 

 

 

後記:

 

這篇,完全,不好笑。

 

後記之二:

 

我對不起我的讀者們。

我必定會兌現,因為我說過,會完結的,在網路上。

因為《冬戰》勢必不可能出版了。

 

但是,其他的,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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