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最近的文章都是《冬戰》系列文章,我越看越不爽。

 

畢竟這不是某某大作家的部落格,這是我這個鳥嘴人的嘴砲金爐啊~不好好狗屁怎麼讓爐子燒起來呢?

 

 

 

最近工作上發生一些事情,同事有些知道我有在寫小說,紛紛要我寫成故事。因為這實在太光怪陸離了,不寫出來婊一下怎麼行?

 

對方,那傢伙,幫他取名叫做小廣。曉廣真的是一個非常極端的人啊,我以為那樣的人在現實生活中不會出現,但他卻是存在這個社會上,而且是你我都居住在的台灣。

 

硬要寫,避開當事人的資訊加以改編或許可以,倒也非常黑暗啊。說實在話我們處理這案件的過程,跟偵探沒什麼兩樣,事實上也黑暗的要命。

 

 

 

然後說著說著,這篇也自動扯到主題了。

 

 

 

 

其實看小說的人,有時候不免懷疑起,那些小說情節裡的人到底存不存在,或許存在,或許不存在。

 

 

 

 

認為存在的人大概覺得,這世界上共有六十億人口,有甚麼不可能的,搞不好在那個路燈壞掉,警察打混,大媽怒罵的暗巷裡的確有著這麼樣一個人存在著。

 

那個人可能天天被欺負,平常覺得無所謂,但是某天返校日真的拿了一把衝鋒槍把同學都殺光光。

那個人可能心理不太正常,設計了一個強迫大家都得玩,不玩就會死掉的遊戲,逼著大家把褲子脫下來玩蘿蔔蹲。

那個人可能年紀一大把卻拼命玩女人,然後一定會有一個裝傻的妻子和啥都不知道的孩子們。

 

是啊,這有可能發生,你甚至在小說裡看到一大堆。

(連我也描繪了幾個進去,打自己臉)

 

 

 

當然,你也可能認為那當然不存在。

 

因為那些小說家總是誇大著每個人的性格,迫使角色成為一個過度不正常甚至過度平凡的人。

 

但根本沒有人是平凡的人,每一個人都擁有非常獨特的自主思考能力,只是有沒有展現的差異罷了,在生長過程中,他學會判斷自己應該展現出什麼樣特質、不應該展現出那些(社會認為)不適當的特質。

 

 

但小說家也很為難啊,如果不描述的過份一點,那麼就不能明確的刻劃每一個人的性格,搞不好大家還會搞錯人啊,甚至連小說自己都會忘記眾多角色的性格們。所以大家都會避免出場的角色數量,即使讓他們出場了,也不要提太多。若是犯罪小說嘛,就早早讓他領便當,如果是愛情小說嘛,就讓他當個小配角,反正不是三角戀愛裡頭重要他人,讀者壓根就不想屌,根本不想去廁所尿尿了你懂嗎。

 

不過憋尿不好啊(亂入)。

 

 

 

 

我也嘗試寫一些東西,試圖不要過分的讓角色有著特別的性格,一來因為社會上不太可能總是出現那麼極端的人,二來則是若你刻劃的越刻意,你就越難收拾。

 

因為人本來就是兩撇嘛,不是左就是右,但你可別忘了那兩撇還是天殺的會教會,人因為矛盾所以迷人,因為矛盾所以擾人。

 

因為矛盾,所以才難用常理推斷,於是妳就可以創造一個不管怎麼解釋都通的BUG

 

 

 

或許觀看這部落格的讀者是路人,唉啊,這傢伙還寫活屍呢!真可笑。

或許觀看這部落格的讀者是活屍謎,唉呀,這篇沒有活屍吧?懶得看。

 

但我還是想說一下,不吐不快啊。

 

 

 

下次來談談第一人稱和第三人稱視角好了,因為我對這種東西有滿肚子怨氣。年紀大了,還真是越來越愛批評東、批評西呢。

 

 

 

 

 

後記:

 

結果這篇文寫完以後好像跟我原本想說的不一樣

算了,幾個月以後搞不好會出現另外一篇文章「故事裡,誇張的人與事

之二」,本人以前在無名很愛搞這一招呢。

 

真是鳥改不了吃蛆啊,哼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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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eaky Person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