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又跑去運動了,其實原定計劃是明天啦,可是就不曉得為什麼,一直想起老蕭叔叔說的,「一定要堅持下去。」不想找理由,所以就衝了。

 

  其實運動非常孤單,我在健走時曾經想過是不是要去PTT中和板或交友版徵人,可是又覺得需要配合別人得時間很煩,自己這樣想去就去,想走就走也沒什麼不好的。

 

 

  而且,有你陪我。

 

 

 

  我有非常多副耳機,事實上我是耳機控,從小到大一直買耳機,可是卻一直掉耳機。所以,到後來,我不敢買太好的耳機,唯一會想買的耳機,大概只有打鼓會用到的耳罩式耳機。

 

  其實我是非常討厭耳塞式耳機的,雖然之前UE被Roland併購時,曾經想買一副UE,但是打對折也要一萬,這是哪門子的跳樓大拍賣啊?

 

 

  我聽著音樂,聽著聽著,根本不曉得到底健走了幾圈,又見到了那對老母子,兒子一開始陪著母親散步,牽著母親的手,到了最後,母親累了,他幾乎是半抱著母親,一步一步緩慢地,陪著,母親。

 

 

 

  然後,

 

 

  我又衝刺了。

 

 

 

 

 

 

 

 

 

 

 

  每次這種跑步文,都用這種方式結束也太腦殘了吧?

 


 

  (沒錯)

 

 

 

  其實我今天還想提一下吳庭狗,其實他正確的名字是吳志揚。

 

  (是嗎?所以你姓朱,叫做朱立倫嗎?)

 

 

  其實姓朱很可憐,等我過了四十歲以後,那些小老弟們就會改口叫我「王大哥」,可是如果我姓朱,以後就會被人叫做「朱大哥」,有些惡質一點的,還會叫你「朱哥」

 

  你看,多難聽啊。

 

 

 

  (朱哥與本文的關係是…?)

  (沒有關係,我原諒你)

  (你自言自語個蝦小啊?????????)

 

 

 

  不得不說一下吳庭狗,其實我跟他的確是在大四才認識的。其實理由真的跟前文一樣,我跟「恰巧」,真的是恰巧,都修了商學院的「廣告學」和歷史系的「台灣藝術史」,完全沒約好,因為我跟他不熟,因為隱約覺得他是個偏激又容易爆怒的人。

 

 

  (事實證明,他是)

 

 

 

  那時候我好像喜歡社學妹吧?千方百計的跑去認識她,然後也不曉得怎麼搞得,就這樣莫名的認識了,還要到電話一起出去玩了好幾次。

 

 

 

  「幹,社學妹真的不錯。」我一直跟他說。

 

 

 

  社學妹到底是不是不錯我不太清楚,畢竟認識的並不深,然後很快就因為她測試我,我懶趴會所以就不再屌她了。不過,我卻因此跟吳庭狗和他的國小同學油老師變成好朋友。

 

 

  「欸。怪人,打鼓啊!」吳庭狗那時候這麼吼著。

 

  我國中的時候看了電影《擋不住的奇蹟》後,就一直希望能夠坐上鼓椅,但因為種種的因素無法,比方說,我是個打工狂,沒有固定的時間。偶而幾天晚上去咖啡店泡咖啡,然後又還跑去西門町兼差顧店,根本沒有時間。

 

  反正大四了,都要畢業了。

 

 

  很多事情,不去嘗試,這輩子就再也沒機會了。

 

 

 

  多年以後,我因為碰到了一個非常棒的老師,孫震,外加上那時候人生迷途,還沒開始寫小說,所以練鼓、打鼓幾乎是我全部生活的寄託。

 

 

 

  「幹,你變超強的。果然適合打鼓。」他這麼說。

 

 

  然後,音樂就這麼陪著我。一開始,他只能在我的耳邊縈繞,現在,我有時候甚至能夠深深地體會,知道自己好像就在其中。

 

 

  我跟吳庭狗,也變成非常不錯的朋友。

 

 

 

  非常不錯。

 

 

 

  雖然他這個人非常偏激,這幾天甚至嗆我。

  「全男人以你為恥。」

  「這不是你的事情,這是所有男人的事情。」

 

 

  雖然他的確偏激到不行。

  「幹,我就是長太醜了。」

  「男人的浪漫,就是音樂。」

  「還有沒錢。」他補充。

 

 

  雖然他講話你根本不知道是真的還是假的。

  「幹,我結婚了。」

  「幹,我離婚了。」結果兩個都是真的。

 

 

 

  不過,他的確是在當時在我背後推波助瀾的那個傢伙。

 

 

 

  「嘿,有你陪我。」

  我聽著從耳機裡傳入耳際的音樂,當響起交響樂時,莫名地又感到感動。自言自語地,對了音樂這麼說。

 

 

  那些樂手們,謝謝你們,能讓我聽到這麼棒的音樂。

 

 

 

 

 

 

  後記之一:

 

  其實這一篇我本來打算寫到,「衝刺了」,就要停了,可是想想應該要介紹一下吳志揚,雖然看起來婊他比較多…

 

 

 

 

 

  後記之二:

 

  我決定每天(如果有發部落格)都要搞一個PLAY OF THE DAY,意思就是今天最愚蠢也最白癡的一件事情。

 

 

 

  「喂?您好?請問您是王先生嗎?」

  「喂…您好,我…我…我是。」

 

  「哥!我是緱妹啦!」

  「靠北!這電話號碼是蝦小?」

 

 

  我想起我最常用公司或者公務手機打電話給我的朋友們,最喜歡佯稱自己是某某銀行,搞得他們緊張得要命。比方說,阿三那時候找工作,我還謊稱自己是台積電的人資,害他超不爽。(科科)

 

 

  玩人者,人恆完之。

 

 

  後來緱妹跟我說因為她不知道我們名字,只知道我姓王,所以連她都不敢確定到底是不是打電話給我。

 

 

  「靠,就不要真的是另外一個王先生接的。」我這麼說。

 

 

  按:之所以會稱呼緱妹、緱哥,只是某一次說她要幫我介紹妹給阿三,所以要了她的電話。她問我叫什麼名字,我嘴砲胡說說我姓緱。因為她姓緱,好像是某個中國貴族的名字。事實上,她一開始也只是我某個朋友的朋友,不知何時加了我FB,然後因為我本來就是分享秘密機,所以就變熟之類云云。結果打電話來是要問她的假想情敵的事情(剛好是我國中同學,有夠巧),科科。

 

 

 

 

 

  後記之三:

  要挑戰後記比本文長了。

 

  我要去寫文了,剛剛心裡面一直想劇情,但因為跑步完回家滿身汗,得趕快去洗澡,結果腦袋都被占滿,就錯把洗髮精當成沐浴乳。

 

  所以我全身發癢,科科。

 

 

 

 

  後記之四:

 

  家裡沒有牛奶了!連蘋果牛奶也沒有了!

  我要怎麼配咖啡酒來喝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幹!酒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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