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這篇文章跟老派一點關係都沒有,只是在FB上讀到了一篇關於老派的文章,而我非常喜歡。

 

  不過,先來說一些別的事情。

 

 

 

 

 

插入,一些,前言,就是,這篇文,前面超級胡搞,可是後面,超級,認真。

 

 

 

 

 

 

 

 

  以下又要開始對話式說故事了。

 

 

 

 

 

  (到底要對話到什麼時候啊啊啊啊啊啊啊)

 

  (沒辦法,雖然我短期記憶力超級差,比方說每天睡覺前都在找冷氣遙控器,或是找打火雞、手機之類的,但是長期記憶力時在是強到一個炸掉,尤其是人跟人相處之間的對話還有陌生人的長相,通常只要看過一次,下次再看到甚至能知道是哪時候碰過的。不過我又忘記了她的長相。

 

  (上面那個括弧也太長了吧?你確定不要重新寫一篇關於長期記憶力的文章嗎?)

 

  (我不要。)

 

  (靠,為什麼你他媽會跟我對話起來?)

 

  (你才奇怪吧?為什麼你要打這麼多髒話在文章裡面?你本人很喜歡說髒話嗎?)

 

  (其實不會,都是寫文害我開始說髒話。我開始會說一些比方說「他媽的」「你他媽」之類的髒話,而我在寫文前幾乎不會說的。)

 

  (好了。可以停止討論這個話題了。)

 

  (那剛剛到哪裡去了?對了。你在說老派。)

 

  (老派是標題,根本文沒有關係。)

 

 

 

 

  我,正在離題。

 

 

 

  某某正在某某是我最近和解放軍最常說的一組句型,理由來自於我在PTT上很欣賞的某一個女戰神,她和身邊的朋友會用這種句型,而解放軍剛好認識她,還挖了一個超大的洞要我跳進去。

 

 

 

  抱歉,我,又在離題。

  但其實這一篇其實會超認真的。

 

 

 

  (那你…)

 

 

  你個屁,不要再括弧了好嗎?這麼愛括弧,還不如好好去刮個鬍子啊你。

 

 

 

  當她跟我說,那件事情的時候,我當時腦袋是一片空白的。

  一、片、空、白。

  過了幾天,她又說了另外一件事情,那時候我則是完全震懾,崩潰到完全不能自己,也不能你你,更不能它它。

 

 

 

 

  (欸幹,啊不是說要認真?)

 

 

 

 

  她問我,如果是她,另外一個她,會怎麼做?

  我跟她不假思索的同時在對話框裡面打上,「她會幹爆她!」

 

  如果是你呢,這次換她問我。如果是我的女朋友遇到這種事情。

  「我會把她的前男友約出來,打爆他,看他還敢不敢在那裡靠北靠母。」

 

 

 

 

 

  其實,我是非常喜歡跟別人吵架,也很會打架的。雖然我個頭在家族裡幾乎算是最矮的,也不過才一七零出頭一些些,可是我表弟高中時是松山高中籃球隊的球員,大概一九零出頭,我表妹也破一七零,我哥大約一八零,幾乎所有男丁都是一八零上下,女丁也幾乎都在一七零上下。

  是因為國一那時候打籃球,因為太過於激烈,導致脊椎受傷,隨後就沒有再長高了。我只慶幸,那時候我正在拉高,大概一、兩個月內長高了將近二十公分,然後才受傷,不然我現在有可能是只有一五多的矮子。

 

 

 

  打架不是比拳頭大的,是比你敢不敢攻擊,要迅猛得讓對方知道你的能耐,然後,絕對不要放棄。越堅毅的弱者越讓人感到可懼。

 

  吵架不是比聲音大聲的,是比你心裡面有沒有有一道準則,要堅持地讓對方知道你不好惹,然後,絕對不要大聲。越悶聲的子彈越讓人感到震撼。

 

 

 

  「我覺得她不會喜歡我。」其實我真的這樣覺得啊。

 

 

 

  「你最好這些話不要讓她聽到,否則她一定嗆爆你。」其實跟上文沒有關係,我只是又在跳躍了。

 

 

 

 

  其實有時候想認真說話真的覺得很煩,因為我總是嘴砲習慣,根本沒多少人搞清楚我到底是在認真說一些謊話,還是認真說一些實話。被打擊久了,後來就懶得說實話了,不過現在我奉行說實話運動,如果說了什麼認真的話,一定也要讓對方感受到我的認真才行,可是有些朋友真的很煩,或許不應該稱呼他們是朋友,有些則是因為格外是朋友所以才故意這麼做,你分辨得出來,當你認真時還要靠北你。可是,我後來學會不要屌他,不要在乎他,還是說著自己所謂的實話。

 

 

 

  我跟大哥說了那件事情後,她不以為然,只問我難道要妥協嗎?不,我當然不會,至少現在不會,短期以內的現在不會?她還是嫌我。好吧,或許一輩子都不會。

 

 

 

  我說,我正在經歷一個非常奇幻的旅程,說實在話我真的覺得是如此。我開始比較沒那麼在意冬戰的進度,不會再給自己壓到喘不過氣的壓力,我努力寫著一些文章、一些字,在這裡,或許會延綿到無限期而遠的明天。說實在話也不知道會持續多久,但我就是喜歡在上面說一些話,或許重要、或許不重要。有些文章現在看起來或許不能判斷,但我努力的在寫一些過了十幾二十年以後再看起都還能有感覺、有畫面的文章

 

 

 

  這就是我現在正在做的事情。

 

 

 

  除此之外,我的其他部分也正在進行一些奇幻的旅程。

 

 

 

 

 

  我,最近又要換菸抽了。

 

 

 

  其實我是大約大一那一年開始抽菸,抽菸的理由非常腦殘,只是某一天,我走進去便利商店,「也到該抽菸的時候了。」,所以買了人生的第一包菸,藍色的DUNHILL。

  但最諷刺的是,那時候我幾個菸鬼朋友,就在那之前不斷地找我抽菸,我就也不斷地拒絕,「我不抽菸的。」,然後等我開始抽菸的時候。

 

 

  他們一個一個也都戒菸了。

 

 

 

  所以,我並不是因為接受了別人的塞菸而抽菸,我只是,單純的忽然想要。

 

 

  一開始,我沒辦法忍受同一種味道,所以我的菸盒裡放著兩種不同的香菸。藍色Dunhill或Marlboro light、金色Dunhill或Davidoff…總之,大概會有兩個不同的廠牌的菸混在裡頭。就跟我那時候混亂的生活一樣。

 

  到了大四,那時候發生了某「盧溝橋事變」,差不多那個時候開始,我開始只抽同一種菸。

 

  當兵的我換了另外一種菸,而那種菸陪著我到了去年年底。那種菸非常便宜,而我一直想起一句話。

 

  到了這幾個月,約莫是去年年底至今年年中,我抽起一種走私的菸,那更便宜,但我又想起了那一句話。

 

  這幾個月,約莫是四、五月以後,我又抽回了藍色的Dunhill。七月底,開始抽起薄荷菸草的Dunhill,上個星期日我跟吳庭狗喝酒,抽了他包包裡的那包香菸,然後我又迷上了七星的Airwaves包裝。

 

 

 

 

 

  這看起來非常沒有意義,甚至有點腦殘,可是我好像把這個周期與我的部分生活兜在一起,然後發現了某些巧合,非常有趣。

 

 

 

  還有,那一句話是,「當你的菸越抽越便宜,那就代表你應該戒菸了。」這是我大學打工的老板跟我說的,她五十多歲,是個嘮叨的大媽,而我其實滿喜歡她的。

 

 

 

 

 

  可是還沒到,我總覺得有一天,我,會忽然說,「該戒菸囉!」,然後就把那些臭菸全部扔到樓下。所以,我現在不在貪圖那些蠅頭小利,開始恢復抽著那些壓榨人不償命的健康捐的貴菸。

 

 

 

 

  所以我說,我正在經歷一個奇幻的旅程。正在、經歷、一個、奇幻的、旅程。

 

 

  我會一站經過一站,戰了一戰、又一戰。

 

 

  可能每一戰我都會被打地遍體麟傷,可是那畢竟是一個摸索自己的過程,而我之前曾經那般經歷過,所以也能知道那是痛苦的。過去的自己用了一種快樂但又混亂的方式嘗試著,而我這回想要認真一些。

 

 

 

 

  「說說你自己。」那時候我才跟她說完那些,她驚訝的無法言狀,然後終於能夠明白。不久前,她幾乎每跟我聊到那般話題一次,她都會嗆我,而她也是戰力十足。

  她為了嘗試了我能耐,還要我分析她的男朋友,只有兩面之緣的她男朋友。我說了一大串,她說,其實滿準的。而其實我跟她男朋友沒說過話,她甚至也沒主動提過。

  我說,我就說我看人非常準,,除了有一些跟自己有關的事情以外。大概就像是算命仙不能算自己的命一樣鳥砲。

 

 

 

  「我覺得,我正在變成我自己從小到大最想變成的人。」

 

 

 

  有時候我會想起,到底什麼是我,什麼是我們?到底是那時那個天真童趣的自己還是自己,還是經歷社會化而改變、嘗試適應社會的我們才是自己,抑或是誠為了自己小時候描繪的希望成為的自己才是自己。

 

 

 

 

  這種問題就跟「圓圈不是圓」一樣的腦殘。

 

 

 

 

  我的想法是,那些都是自己,只是戴上了不同面具。我只是認為真正的自己應當是變成自己真正想變成的那一個人,因為那是我最喜歡的面具,而如果有機會戴上,把他黏黏的牢在頭上,對於很多事情你會堅強和勇敢的許多。

 

 

 

  人是一個,不斷解構,然後重構的過程。而我們總是在一段又一段的循環裡迷失自我,在階段性的任務中逃開又被抓了回去。

 

 

 

  可是我這一次並不想逃,說逃走其實非常容易,但真正痛苦的其實是遠離綠洲之後,那般的飢餓感,讓你痛苦地乾澀。

 

 

 

 

 

  我非常喜歡那篇關於老派的文章,非常喜歡,愛得不得了,而那幾乎是現實生活不可能存在的美夢。

 

 

 

 

  作者說,她說,她希望她的男人,在跟她約會的時候把皮衣扔掉,穿上體面的針織衫,用著誠懇地態度,在話筒理向她約上幾天後的某一個周末。那天,她不想跳進車子裡,只想不斷地走著,走著,勾著她的手,身為約會對象的她的手。穿越過無數個紅綠燈,聊著心裡頭的那些秘密,單純的問著對方的某些藏在現實背後的那些光芒。或許,她們都會扔掉智慧型手機,在對方前去廁所的時候望著前方,那個空出來的座位,而不是忙著與其他用電磁波串聯的不相干的人士的對話的無聊的舉動。最後,她們吻別,或許約對方上樓,或許不會。

 

  我承認有些地方是我腦補修飾,因為我太喜歡這篇(短)文章,所以也改了以我所期待的方式說的。

 

 

 

 

 

  我愛死了,真的愛死了那篇文章。

 

 

 

 

 

  雖然那幾乎已經不能存在於這個世界上,這個快速跳動的世界上,而或許也不存在像是被人評論為Tempo超快,無論是說話還是想法還是打字還是寫作還是喝水還是尿出來,任何都快的我。

 

 

 

  我最近非常沉迷於,使用大量的「的」的子,也又或像是上述的那些一大堆的「還是」的句字。

 

  立馬舉一個例子來看。

 

  穿越那些一大片的莫名其妙的閃雷擊中過的沉默的瘋狂的草地原野的令人著迷的我的內心獨白。

 

 

 

 

  上面那一串句子,其實真的還有一些涵義。

 

 

 

 

 

  是啊,我非常老派,對於非常多事情都是一樣。

 

 

 

 

  不過因為有鑒於我的冬戰的進度已經瘋狂落後了,其實我也明白的表達了我在回家路途上的想像的認為的應該在部落格寫上的那些文字。

 

 

 

 

 

 

 

  所以,該停了。

 

 

 

 

  附帶一提,我的耳機好像真的壞掉了。所以我說,或許這一篇妳會來看,但我不確定。我只想說,耳機會壞,而或許我不會再修了。

 

  該買新的了我說。

 

  我或許不應該主動給妳任何想法,因為我們畢竟,終究,還算,陌生人,不認識,只是有時候看了妳的文章,能體會妳那般情境,可是卻有時候會有忽然想說些什麼的想法,而我一向不喜歡改變別人或者試圖說些改變別人意念,或看起來像是要改變別人意念的話語。

 

  或許追根究柢是,我不想為任何人負責,不願意負責別人所做的那些改變,因為在某些程度上,我自私的可以。

 

 

 

 

  可是,壞掉的耳機,或許只是意味著,該,買新的了。我說。

 

 

  這該死的「妳」或者「你」其實很令人討厭,而我一向不喜歡也避免這麼用,因為那會讓人搞不清楚到底在說誰。不過我們曾討論過耳機這個話題,所以就是誰了。希望不會讓妳覺得好管閒事,我只是覺得說不定,背景就不會那麼黑了。

 

 

 

  後記:

  這篇文前面那麼狗屎,後面這麼認真到底是怎樣??而且我打了四千字,一共十頁的WORD,冬戰又要哭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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