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從大學開始吧?那時候純粹只是想打發時間,我和大學同學在學校附近開始找打工,那時候第一份兼差工作是學校附近,也就是捷運中山國中站對面的咖啡店。

 

 

  營業時間是早上的八點到晚上十二點,不過我跟老板,也就是前文所提的二嫂說,十二點太晚了,我隔天還得上課,能不能只上到十一點。

  她想了一下,說反正將近打烊也沒剩多少客人,那不然好吧。

 

  那時候雖然時薪不高,但和同事相處起來還算愉快,幾個同事幾乎都是將近三十歲,但也還算聊得來,所以我一個禮拜幾乎工作將近五天。

 

 

 

 

  換言之,我幾乎每天都是將近十二點到家,如果臨時起意想找朋友、或是朋友林時起意要來找我,甚至是一個人四處晃晃走走,更晚回家。如果早回家,也會東摸西摸地摸到了將近兩點,如果晚回家,就會更晚,約莫三、四點才上床,然後隔天大約八、九點起床。

 

 

  後來即便因為西門町SKATEBOARD店家,因為他們缺人,也喜歡我喜歡容易與人攀談、聊起任何話題的特質,也問了我要不要去那兒工作。那年,我或許大三、或許大四,就這麼兼起兩份工作。一份是翹課、又或是一般下課的四、五點直到十一點;另一份則是中午、或是一兩點直到晚上十點,西門町的工作得等其他分店的同仁回總店交帳,有時,會耗到十一點,又有時,幾個同事會一起聊天聊到很晚,又有時,一些客人會等我下班,一起出去玩,又有時,會有朋友也會等我下班,雖然十點下班,但其實回家時間也跟十一點下班差不多。

 

 

 

 

 

 

  我總是十一點後,才可能回家,也不曉得為什麼,或許就是喜歡街道所換上的黃澄澄的燈光,還有路上鮮少地行人,只剩下小貓,但卻疾駛年輕伙子。

 

 

  十一點後,要特別提防,因為開始會出現酒駕的用路人,有些人會闖紅燈、有些人會出現在後照鏡,燈光閃爍,一看就覺得有問題。

所以這應該是我想為什麼無論何時,我都對於路上來車、行人特別敏感的原因。那幾年返家時都是如此,而我以那般的日子過了四年。

 

 

 

 

 

  工作以後,礙於現實,其實不再能這麼晚回家,也可能是因為得早點回家陪她,所以選擇自然變少。我回家、儘早,再趁著她上班,那通常是夜班,才能出去,但因為時間被壓縮著,不容易安排,而那些少有的時間也會被填滿,所以更難有一個人獨自在外頭遊蕩的機會。

 

 

 

 

 

 

  「你這樣不行啊。」我還記得大屁蓉那時候念了我,因為我告訴她,自從工作以後我就很少平日出門,連假日也懶。

 

 

 

 

 

 

  然後,那種夜間返家的機會就少之又少了。雖然能做很多事情沒有錯,好比說,我或許能寫一下冬戰,也能打一些鼓,但上述兩者都是這一兩年才出現的重心,難以想像在往前推一些,我的那些的早早返家時間做了什麼事情。

 

  是看書?虛度光陰?還是如何?

 

 

 

 

 

  這兩個月,或許是因為分手吧?朋友的約變多了,有平日、也有假日,外加上她也快要離開台北,我不曉得她什麼時候回來、會不會回來、即便回來後我們又會變得如何,所以我儘可能地把握每一次、每一天。

 

 

 

 

 

  所以我,又好像回到了那般拾壹點返家的日子,不一樣的是,這回隔天早上不能翹課,還是得去上班。

 

 

 

 

 

 

 

  雖然身體是疲累的,但是心裡卻很舒服,不只是因為跟在乎自己、也在乎的朋友出去,或許說說笑笑,又可能是認真要命。

  雖然明明知道隔天還是不得不去面對可能會疲軟地面對瑣事的事實,但是能夠恣意地在月光下馳騁,無論是一個人還是與他們在一起。

 

  我很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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