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這麼對我說、再一次。

 

 

 

 

  新郎,其實沒有這麼不愛新娘,但其實我搞不懂那是出自於責任還是愛。

  婚禮的最後,他們跳起舞來,因為他們是學校熱舞社認識的,他找了當時的社友,跳了一段舞。

 

  而我最近心想,如果以後我結婚,我想要表演My chemical Romance的To The End,而且要混音版本的,而且我一定要邊打鼓、邊唱裡頭的那一段If you marry me, Would you bury me?Would you carry me to the end?剩下來其他的,就讓真正的主唱來唱,而且我的鼓,一定要擺在最前面才行。

 

 

 

 

  我跟他、馬力拼起酒來,其實我有點幹。

  之前早說好要幫我留位子,而且婚禮那是在那什麼鬼地方,我足足在那裏都圈子都了半小時才找到婚禮會場。

 

 

 

 

  「不然你去跟她坐。」

  噢,是她啊。

  新郎高中時的曖昧對象,應該說是狂戀他的女孩,還有她的朋友。

 

 

 

 

 

  「欸,我忘記你的名字了。」

  我向她們自我介紹,她朋友我彷彿有見過面、又彷彿沒有,在她的介紹下,我們才曉得其實高一時我們一起烤過肉,但我又好像忘記那回事,只覺得彷彿有些面善。

 

 

 

 

 

  「太誇張了啦,你去吃喜酒還可以認識女生噢?」

  他這麼對我說。

  而他其實對我現在的一切都感到不可思議,還有些存疑。

  因為跟他以往認識的我大不相同。

 

 

 

 

 

  「超級暖場王!」她這麼稱呼過我。她是小燕、他的朋友,而她之所以會這麼說,是因為我在第一次跟她碰面時,就大大方方地聊了起來。

  快熱急煞,所有人對我的評價。

  每一個人我都可以隨便聊上幾句、聊了起來,但真正可以撐到最後的,關鍵點就在於搞不搞得懂我的笑點、願不願意對我多說一點。

 

 

 

 

 

 

  忽然增多的女性朋友,滿到不行的約,還有一陣、一陣忽然消失的狀態、說走就走的約。

  大概就這些吧?

 

 

 

 

 

  我坐在黑暗之中,叫醒了她。

  我奶奶,正在午睡。我在地板上、木質地板上。

  聊了很多,她告訴我很多、我告訴她很多。

  就像老朋友,有些莫名其妙。

  或許是因為從事老人社會工作太久,我跟她的對話不像親人、反而像是朋友。

 

 

 

 

 

  我喝了一點酒,因為中途差點揍人,隔壁那個陌生男子把紅酒打翻在我的桌上,一句道歉也沒說,還一直不斷踢我的腳。我跑去隔壁桌告訴他們,他們鼓動我要我跟那個人打起來。

  「白癡,他結婚場我幹嘛鬧事。」

 

 

 

 

 

 

  「老師,出來抽菸啊!」

  他當然會去,也是他坐了我的位置。

  我的心靈導師,我的國文老師。

  而我跟他說我寫起小說的事情,他跟我聊起換工作的事情。

  「還不就是那樣。」他說起他生病的父親、還有他照顧壓力甚大的妻子。

  那個語氣,跟我奶奶,在我關心她的身體狀況時,所說的語氣一模一樣。

 

 

 

 

 

  送客後,那時候我還跟她們聊天打嘴砲,等到送他們離開後,轉頭過去,才發現他們忽然消失,連老師也是。

  我下去後第一件事情卻是嗆我們老師,「幹,老師,你走都不揪的啦!」

  全部的人都嚇了一跳,因為後來老師還替我點了一根菸,他們說我真的很帶種,竟然斗膽讓老師替我點菸。

 

 

 

 

 

 

 

  「沒有人喜歡被推著往前走,可是不管怎樣,我都會往前進。」

  我告訴我們老師,簡單地交待了近況。

  其實我本來打算如果能把小說完成,要第一個讓老師來看,讓老師來改。他很喜歡我的整體架構,他也說,我的做法是正確的。

 

 

 

 

 

 

  「你那個叫做遠距離?我跟她的男朋友都在美國!」

  她們兩個跟我聊起他們的感情狀況,她說她開始時、他甚至人已經在美國,就這般兩人只能靠著一年一次的暑假才能見面,有時候想分享什麼事情,對方不能即時回應,到後來,就不想再說了。

  另外一個她說,過程中她偷交了幾個男朋友,但他們全部都不行,她還是只喜歡他,但他回台灣後、應該會隨即去澳洲兩年,她有受騙的感覺。

 

 

 

 

  「你有我的FB吧?」她問起我,印象中是有的,但我根本沒跟她在FB碰面過。因為我們曾經一起補過習,還有他、馬力,我把他也拉了過來,說好要幫她們的FB可以搭上線,也加了她朋友的FB。

 

  下次什麼時候才會再見面?

  「該不會是…又是婚禮吧?」她說。是誰的婚禮,我問。

  我們的共同朋友,其實只有新郎,其餘的、沒了。

  「我兩年內不會結婚。」她這麼告訴我,說她的朋友、我的新朋友應該還會早了一點。

  不過,我跟她沒有這麼熟、也不會變地那麼熟,所以即便她真的結婚,我應該也不會去。所以,應該是她結婚的時候才會去,而她同意我只包六百元,因為她根本沒有朋友,她太害怕沒有朋友會去她的婚禮,我不斷笑她。

 

 

 

 

 

  「全世界都知道新郎追過妳的事情。」

  這句話裡面的新郎,其實是前陣子剛結婚的那個新郎,而就是這件事情讓我笑死她,還拉了一些朋友、她不認識的朋友過來笑她。

 

 

 

 

 

  我好像一段時間就會捨棄掉一個個姓、一個身分。

  而他現在只是不大習慣。

 

 

 

 

 

 

  不過我們仍然是好朋友,突如其來的約,即便他明明晚上有飯局,他還是跟我出來碰面。

  我們逛了IKEA,上次我們兩個單獨出來、去了IKEA,後來我買了床和書桌。

  「這次你又要買什麼?」

 

  我告訴他我現在已經沒這麼在意存錢這檔事,而我也意外原來他存的錢少我這麼多。

  他說,沒想到我存了這麼多錢、而他覺得很厲害。

 

  講實在話根本沒多少錢,如果我前一份工作沒有離開,應該更多,至少比現在多個十多萬、再加上我如果借人的那些錢都可以回收,或許可以逼近五十萬。

 

 

 

 

  小錢。

  仍然不敵社會現實的考驗。

  我和老師聊起這些,他說自從最小的孩子考上海軍學校後就好多了,我跟他分享起百人當上飛行員的事情。

 

  「你還是可以改變社會,用你自己的方式。」老師這麼告訴我,因為他知道,我並不期待也痛恨被社會改變。

 

 

 

 

 

  「還不都是為了臭錢。」

  我跟她們兩個說著。

 

 

 

 

 

 

 

  我勾著他的肩膀,想起她問我的問題。

  如果世界末日,我想帶上誰。

 

  我毫不猶豫,就是他,我們的阿三哥。

 

 

 

 

 

 

 

 

  欸幹,我其實還是我。

  其實你看到的每一個我都是我,為了生存下去調整了自己的樣貌、所戴上的面具。

  可是都是我。

  我沒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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