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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上,我的腳(指甲油,科科),左腳還順間移動是哪招?;

左下,小燕姐的腳;

正下,阿三的腳,只露半邊,好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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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猜那時候我又在表演,「放我出去啊啊啊啊啊啊啊」

而且阿三這張看起來也太老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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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小燕姐,她好矮,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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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今天,穿了拖鞋徐晃一整天。

  這絕對不是什麼諸葛孔明的梗,只是原本應當是徐徐地閒晃,然後這幾張照片也不是今天拍的,只是今天因為我的小女朋友阿三爆怒,所以我去他家安撫他。

 

  他當然一看見我騎車去他家,就融化他那柔軟纖細的心。

  「你一進入我的視線,就完全征服我了。」他說。

  其實他根本沒這麼說,因為那是偷電影《征服情海Jerry Maguire》的梗。

 

 

 

  這幾張照片,是四月多我跟阿三還有他當時的約會對象,小燕姐,去九份拍的照片。四月多那時候詳細我也不知道如何,就好像剛在ptt上發表冬戰,覺得需要去廢墟取個材,然後怕鬼怕妖怕陰森森的阿三哥不敢去北投,我跟他在車上胡亂嘴砲,就說要約小燕姐去九份,所以我們就去了。

 

 

  說走就走,現在,立刻,出發。

  就是我奉為圭臬的座右銘。

 

 

 

  今日其實沒什麼計劃,總之就是推掉了學長印和闐的約,或許改去晚上,阿三說要開車一起去桃園去赴約。下午則是陪我大哥去看眼鏡,說好的達利表哥也不看了,就單純陪她去逛ic!。

 

  她不喜歡下雨,不過想看眼鏡的念頭一直擾著她,所以我們還是出門,但我穿拖鞋,而一跟她見面我就嗆了她,因為她穿了牛仔褲,而那在下雨會非常干擾。

 

 

 

  結果不管我們去哪一家看,挑了什麼眼鏡,覺得最好看的,都莫名其妙的剛好是Markust T3,而且價格甚至比她最先看上的IC!還要高。

  哼,妳這傢伙真的很喜歡啊。

 

 

 

  「如果價格可以砍到18000元,我就立刻去提兩萬來借妳。」

 

 

 

 

 

 

 

 

  所以,我去提了錢。

 

 

 

  而且還嗆她,不過嗆她什麼就不能說了,反正就是我他媽這個賤貨會說的話。

  我對朋友真的是很好啊,我認真的這樣覺得。

 

 

 

  她一直哭、一直哭。

  可惜我沒辦法完全的把她視為無性別,所以我沒有按照慣例的說出了如果我的女性好朋友難過時會說的話,「我可以借妳抱一下。」或是「肩膀借妳,讓妳哭個爽。」

 

  不過我聽著,然後對著某些他的行為和他意圖要自私的無恥的改變她的行為而憤怒著。

 

  「給我他的電話,我他媽幫你打給他,罵他『幹你娘』。」

  誰敢搞我的朋友,我一定搞爆他,我心裡這麼想。

 

 

 

  我穿著拖鞋,而昨天才跟李人帥去了運動場走了好幾十圈的四百公尺操場,腳筋痛得很。而我甚至打算再繞去阿三家,再騎機車載他去桃園找印和闐。

  不過他爆怒了,因為我一延再延,我那快要報銷的爛手機也總是沒讓我收到他們的來電。

 

  但說來也有趣,有時候手機沒叫,但我莫名其妙的就會在某些恰恰好的時刻拿起手機,就會發現幾秒前甚至是拿起手機的那一刻傳來一些電話或是簡訊。

 

 



  她約我,現在出門,四點半市政府捷運站,而且我剛好一拿起手機,簡訊就來了,分秒不差,離奇的莫名其妙。

  「一起去啊,讓我跟她見個面。」大哥這麼說,因為她也聽了不少我雙胞胎的事情,不過我想他只是好奇一個能夠呼風喚雨的女姓是長什麼模樣。

  反正就是一個明明24歲,可卻擁有15歲少女的臉龐的小嫩妹,我這麼形容。

 

  「不行。妳知道她說四點半是什麼意思嗎?」

  「什麼意思?」我大哥,她問我。

  「意思就是六點才碰面。」

 

  她笑炸了。

 

 


 

  我會固定跟我幾個異常要好的朋友玩這一套,比方說我雙胞胎還有李人帥。

  我之前跟她約好九點半敦南碰面,可是我跟她卻同時在十點四十五分到。

  我之前會跟他約好九點半拼消夜,可是我跟他卻同時在十點出現在鹹酥雞攤。

 

 


 

 

  「妳在哪裡?」我問了她。

  「我在忠孝復興的NET,如何,晚點來找我嗎?」她問我,我雙胞胎。

  「妳跟誰?」

  「一個男的。」

  「他喜歡妳嗎?」

  「當然。」

  果然,我沒猜錯,不過我今天已經穿拖鞋一整天了,累得很。

 

 

 



 

  「我們不能去了。因為阿三他爆怒,拖太久了。」

  「這樣啊。」我能聽得出來他嘴裡的失落,其實在某種程度上,他把我當成是非常非常好的朋友。不過學長啊,那你就來台北找我嘛,桃園很遠,你知道嗎?

 

 

 

 

  「我覺得我們的靈魂有一塊是相同的,至少也有百分之八十」他說,走狗說。

類似的家庭問題、類似的長太醜以及太窮、類似的夢想、類似的異於常人的天賦、類似的價值觀、類似的原則、類似的嘴砲、類似的困境、類似的碰過的以及擁有過的女人類型。

 

  「我就看你以後怎麼樣,我可以贊助你一包Mister Donut。」因為他們曾經因為偷吃了一塊Donut就暴怒討論分手。

  「幹,不要詛咒我。」

 

 

 

 

  「她們很重視承諾,很討厭嘴砲。」

  「幹,這我辦得到。」

 

 

 

 

  「你怎麼都在挑戰一些不可能的任務。」大哥對我說。

  「當然啊,沒有難度的事情我不做。」

 

 

 

 

  「我有跟她說我的朋友很欣賞她。」解放軍說,而她總是挖坑給我跳。

  「靠北,她怎麼說?」

  「她說,改天一起出來玩啊。」真是太豪爽了,我想起她之前問解放軍,我說想約她出來,是不是要找她出來定估支。

 

 

 

 

  「他根本就是一個鳥砲。」

  意圖改變別人,用嚴苛的標準去對待她,可是對自己卻完全不是那麼一回事。一心只想改變別人,形塑別人成為自己最想要的模樣。

 

  去死吧!你他媽不會去訂做一個充氣娃娃就好了,我敢打賭你一定很常在PTT約砲,訂做一個充氣娃娃,就不用整天約砲來約砲去了,不是很棒嗎?科科。

  這種人我打從心裡瞧不起。

 

 

 

 

  「我覺得妳只是想說服自己、希望自己的決定沒有錯,所以在某種程度上,妳希望妳很喜歡他,努力說服自己,到後來,妳這麼相信,所以妳就那麼喜歡她了。」

  「有可能。」

 

  很遺憾,每一個人雖然能想通,但還是會像個賤貨一樣不斷去想、去擾亂自己。可是每一個人都本來是個賤貨,否則就不用對現實屈服,對那些我們根本不想屌的客戶老板搖搖尾巴。

 

  偶而當個賤貨就算了,可是不能一直當賤貨。

 

  我們他媽的命不應該這麼賤。


 

 

 

  

 

  「可是我不想去夜店耶。我現在沒那麼喜歡去了。」雙胞胎這麼告訴我,可總不能是我帶她去夜店吧?

 

  然後她,另外一個她,後來說其實也沒有那麼想去,說她真正想去的是剪頭髮,只要雙胞胎能陪她去就行了。然後她改口,說我陪她去也行。

  「可是我長這麼醜,跟我出去你會很丟臉耶。」

 

 

 

 

 

 

 

  那個梗百玩不膩。走狗的「我長太醜」梗,不過現在記得加上「我太短,也太窮。」

 

  「白癡哦。我長太醜是學生時代才有差。」他糾正我,然後大哥都叫他「祖先」,但其實他的名字是走狗。

  「現在出社會以後,重點要改成,我太窮。」

  「沒錯。」

 

 

 

 

  「我們合買房子啦,以後我們兩個一起住就好。」我跟他提到了買房子的事情,其實在台北買房子也沒這麼困難。他本來說要去我未來可能會買的地方住,付我一點點房租,然後讓他負責晚餐,而他是半個廚師、整個酒鬼

  不過我還不知道何時要買,會以何種方式買,說好的財產分配計劃也不一定如我所願,所以以後再說。

 

  「你還想結婚哦?」他又想用他離婚的梗來塞我的嘴。

  「不是。我只是想要自由,脫離他的掌控,好決定我自己的人生。」

 

 

 

 

 

  「好久沒有練琴,快受不了了啊啊啊啊啊。」他喊著,在電話裡頭。

  「團練啊俗辣。」我嗆他。

  「呃…我們鼓手都消失了,團練個啥?」

 

  好吧明年三月,我說真的明年三月,我真的要走,要不要去環島一句話?反正我就是決定明年三月以後生活要做一些改變,《冬戰》的前傳和第一部要寫完,然後就要好好準備考試、換工作,也要恢復打鼓了!

 

 

 

 

  「這是我哥的女朋友…欸哥,為什麼你每次出來都有他啊?」我表妹,真正的表妹這麼說,而上次我去她去年的生日派對,還有無數的剪頭髮,如果我找人陪也都是阿三。

  「就跟你說的一樣啊。這我馬子。」然後我作勢要親他,他賞我一巴掌,真是個矜持小妞,科科。

 

 

 

 

 

  「你跟她分手多久了…有一年了嗎?」我跟他站在他家陽台,我抽著菸,原本我趕他進屋子裡,因為那會聞到我的二手菸,但他說,有差嗎?意思就是,我們都出來這麼多次了,每次不管我怎麼躲,都還是會讓他聞到一些些我的二手菸。

  「一年了,很久了。」這段期間他也跟幾個女孩約會過,不過通常不是他不喜歡對方,就是對方不喜歡他。他說,他已經習慣孤單了,以前很怕孤單的他,好像也習慣了。

 

 

 

 

 

 

 

 

  然後,因為我跟表姊audio chat,所以本篇文章的思緒斷了。

 

 

  然後(又一個然後),婊姐問我要不要跟一起她挑戰,30-day challenge,連續三十天寫部落格

 

 

 

 

 

  我也只會說,沒在怕的,我這個人什麼都不怕,最怕別人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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