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妖,是嘴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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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關於現在準備著手寫的這篇「關於冬戰(或不關冬戰)的後記這檔事」(哪來這麼多關於關於阿,我還金槍魚咧?)其實是應該至頂的,但是,哪來這麼多至頂文啊?但還是不能免俗得廢話一些。

 

 

關於我的「狗屁倒灶」網誌,除了那些在GOOGLE上搜尋文章不小心誤入賊窟的網友以外,大宗大概屬於《冬戰》的讀者了吧?

 

(你一天不提一下冬戰會死嗎?會。)

 

 

 

其實BBS版跟部落格版的文章差異頗大,原則上,BBS版的文章是不會有錯字,因為我會不斷被找錯字阿啊啊啊啊啊啊。雖然我可能會在原稿上修改,但是近期卻又懶散了,想說以後有時間在自己重看一次來修改。

 

那這有什麼差異大的,沒錯,就是後記

 

 

後記真的很好用啊,他是個讓原作者可以廢話、或者在文本外與觀眾互動的一個好玩意兒。他甚至可以完全離題,扯一些看似毫不相干,但卻又跟原作者有那麼一點相關聯的好傢伙。說穿了就是我這個廢物天王的好工具!

 

 

 

BBS上的後記,除了廢話以外,還會有一些奇奇怪怪的註解。比方說,我會回覆版友,有些人對人物的關係圖有疑問,那我就再修改文本,附上所有人物的簡介和關係圖。你說,那叫做回推文,不叫做後記。但就我認定中,他的確是後記。

 

 

 

有些後記,我更會指出一些理論的基礎,比方說#29裡面出現了死刑犯的互相攻擊,有些人說,唉呀,設計這個就不對了,誰在乎那些死刑犯。不過話不能這麼說,於是我引用了電影《原罪犯OLD BOY》主角吳大秀所說的:「難道禽獸就沒有在世上生存的權力嗎?」

 

抱歉,我剛看了一下,這不算是理論。這大概是我個人寫作的理論基礎,我的有些橋段大概跟大家習見的活屍相關作品有點不同,他們嘗試地是塑造誇張、驚悚的段落,但我個人沒辦法,大概是自覺比不過的關係吧?總之,我塑造的情境是,讓讀者可以停下來思考,這是對的?還是錯的?又或者是要是你,你會怎麼做?

 

 

 

有時候會覺得對這些光看部落格的讀者有點不公平,雖然人數不多,但裡頭可是有著一些朋友,你們離我更親近,但我對你們所寫的嬉笑後記卻不夠多?我真的感到非常抱歉啊!所以未來我大概會酌量把一些在BBS上的後記另外補了上來。我其實是個頑固的版主,畢竟我的書寫進度已經超前了很多,所以當你們看到所謂的新章回,其實是我好幾個禮拜前所寫的,說想改大概也很難。但我覺得冬戰裡頭有很多有趣的地方可以討論,若沒有附上後記,那就太可惜啦。

 

 

 

然後,我再回到後記

 

 

雖說標題是關於(或不關於)冬戰的後記,但其實我個人所寫的文章裡頭都會有後記,裡頭不一定都會有一些無趣的小玩意兒。既然來到這了,或許也可以多停留一下,甚至嗆我也無所謂。

 

 

 

 

 

我這個人不是怕嗆,身為一個愛嗆人的傢伙,被嗆一下倒也不會少幾塊肉的。

 

 

 

今天工作很忙,所以我就暫時寫到這吧?

 

 

 

後記之一:

 

雖然我愛嗆人,不過那篇「里長伯」在談的作家並不是九把刀。

刀大算是一個非常具有爭議性的人物,但絕對不會引人討厭,至少我覺得我跟他某些TONE是挺合的,我也絲毫不覺得他嘗試著對其他作家都用鼻眼看待。

 

更不覺得他是個自大狂,至於是誰,大伙自由心證吧?

 

 

 

後記之二

 

話說,最近和朋友開玩笑,因為我加入了一個網路上的新興作家的粉絲團當合作作家(作家這兩個字非常心虛阿),有點類似神秘宗教那樣。關於我和那神秘宗教的故事,我改天再來談談。

 

總之,他們知道我高中時的外號叫做「搞丸」,但太難聽了,所以都叫我「阿丸」或者「阿九」。

 

 

 

看來鳥人這筆名沒人想甩啊~(大概真的太鳥了)

 

 

4/29那天和朋友吃飯,同樣問了我的筆名,他們先是拿九把刀的筆名開我玩笑。

 

我脫口而出,我的筆名是「刃把丸」啦!

                                           ~任你把玩~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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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eaky Person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