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終於去辦智慧型手機了。

 

 

 

  其實最一開始,催促著我,要我去辦的人,是她。

  她那時候正打算準備前去澳洲事宜,她希望隨時隨地都能聯絡得到我,而她知道我最不喜歡別人逼著去做事,所以也只是說,她希望我辦,但又覺得只是為了滿足她想隨時找到我的情感需求,有點自私,所以她讓我自己決定。

  不過我沒去辦,其實合約在她出發抵達澳洲後不久就已經到期,但當時我並不覺得市面上有會讓我喜歡的手機,所以就一直沒去。

 

 

 

  最後,我辦了,但諷刺的是,我們已經分手了。

 

 

 

  追根究柢,最主要會辦,其實也竟然跟與她分手有關。

 

 

 

  從我跟她分手開始,朋友們像是發了瘋似的開始狂約我、找我,或許因為她們或他們知道我這人說走就走,也可能是因為這些年來我們少有交集,而我們年歲已逐漸長大,能夠保持連絡的時間也不多了。

 

  終究,當我們走入家庭,很多時間都得留給家人、留給孩子,能這麼恣意妄為的機會也就不多。至少那天我和阿三談起這件事情,也體認到,終究,有一天我們會減少聯絡,或許不能再待在同一輛車子裡開開玩笑。我們會一前一後,然後停好車後說上幾句話,然後各帶上自己的家人小孩,往著即將前進的地方邁進。

  少了很多、真的很多。

 

 

 

 

  然後,我的舊手機趨近要壞了,原本沒什麼人來電的可憐的它,因為這麼突如其來的眾多來電,更暴露了它常常幫我漏掉電話,朋友抱怨打給我、但我都沒接到。可是我的手機從來沒有顯示過你們的來電啊!這時我才覺得不行,得去辦了。

 

 

 

 

  對於我要辦手機這件事情,扣除掉已經與我分手的她之外,最直接表達高興情緒的人莫過於是兩個她,「欸!快去辦啦!這樣傳圖給你看我跟他的對話比較方便。」,而且她們恰巧其實都小我兩歲,其實她們在板中都同一屆,都算我的學妹,但彼此不認識。

  那天夜裡,我辦完手機的那一天,其中一個她跟我一直what’s app到很晚;她也是,她也是當天夜裡知道,我們歸納出來還是skype通話最穩定,所以我們也聊了一下。

 

 

 

 

 

  「其實智慧型手機很可怕耶。」我這麼告訴了正在跟我skype的她。

  「怎麼說?」其實我還不大會使用,而在samsumg工作的她,還在電話裡一一地教了我很多步驟。

  「這真的是個劈腿的好工具。」我告訴她。

  「為什麼?」

  「我一邊跟妳skype,可是一邊正在跟曾○○ what’s app。」

  「真的假的,我沒有感覺欸。」

  「所以我才說這很可怕,妳根本不知道跟妳講話的對方現在到底在幹嘛。」

  「而且那些紀錄都可以刪掉。」又學到一招了,科科。

 

 

 

 

  其實科技讓大家複雜化了是不?大家雖然更容易拉近彼此的距離,可是在某些程度上,也拉近了許多根本不應該拉近的彼此。

 

 

 

 

  「你不要買那個啦,要買J。」其實J的規格真的很不錯,但因為那是AKB48代言的,所以我不大想辦。

  而且,很多選擇本來就不是選別人告訴你「最好」的,而是選自己告訴自己,真正喜歡的「最好」的,是不。

 

 

 

 

 

  也不過才一個早上,我和大哥去看達力表哥一個早上,手機就這麼沒電了。

  也不過一個晚上,我和阿三去hang out和聊天,手機就這麼沒電了。

 

 

 

 

 

  「廢話,你一直來訊息,手機一直這樣嗡嗡嗡,當然沒電。」他告訴我。

  「可不回不行啊。」其實我有時候會覺得有點擾人,可是我手機通訊錄裡頭的朋友已經被我一再篩選了好幾次,在每次更換手機號碼之後,就又少掉一些其實可以刪去的清單,所以其實剩下的都只有要好的朋友,而且不是無聊打發時間那一種。

  「你就不要看啊。」他向我抱怨。

 

 

 

 

 

 

  「好神奇哦!app介面竟然出現王○○的名字。」

 

 

 



  「妳要去借導覽嗎?」我想起上個禮拜也來看達利的她,她說,這真的很棒,所以一定要借導覽。這都是我跟她第二次預期來達利,而上次如果我們都沒有因為某些因素,我們可能會在這裡相遇,以一種非常詭異的情境。

  「噢我不要。」她這麼告訴我,我問了她原因。

  「因為導覽是別人告訴你怎麼做、怎麼看。可是我想要自己看。」

  「這個答案好棒。」我稱讚她。

  「而且看導覽會一直擋在路上,阻礙交通,我不想。」

  「好。」我們進去展場。



 

 

  「幹,我有點暴怒了。」我和大哥在台大醫院,她最近狀況不佳,先是家裡的事情煩得她每天幾乎睡不著,前幾天還發燒打點滴,最後是眼睛痛。我們甚至討論起要不要去看精神科的事情,但我真的覺得她應該去諮商一下,這樣不是辦法。

 

  「蝦小。」她問我。

  因為我看到一些誇張、又令我震怒的事情。

 

 

 

 

 

  她說他嫌她胸部太小,要她去隆乳。而她,竟然說除了健康考量外,隆乳也不錯。我幾乎是抓狂、完全抓狂!雖然她事後說認真想起,好像真正愛她的人不可能叫她去隆乳

  「隆蝦小?好北爛。妳才知道!」我繼續說。

 

 

 

 

 

  「真正愛妳的人,不會逼妳改變,會喜歡自然且真實的妳,懂嗎?」礙於我打字速度實在不快,沒辦法更清楚的表達我的意思。總之,我想每一個人都會有不同樣貌存在,在面對到每一個不同的對象時都會展現出不同的面貌,好比工作時、與家人相處、與朋友相處、與愛人相處、在餐廳面對服務生…等。

  雖然其實那些都是自己,任何一個面貌都代表自己賴以維生的社會機制。但一定會有一些特定的人,是會讓妳稍稍展現出比較真實、自然、多面卻又在某些時刻毫無防備的那一面。正因為對方熟知那一面,所以他可能會因此產生一些情緒或者期待在妳身上,可是,如果試圖要改變妳,而那種改變甚至連妳都不喜歡,只是從著對方的期待去想像那種樣貌,好像這也不錯、好像那也不錯,但追根究柢,那些都是妳討好對方,而不是討好自己

  回頭想一想,自己內心住的那個自己,是不是很可憐呢?妳們每天生活在一起,都她陪妳,但妳卻向著外人?

 

 

 

 

 

 

  所以,我真的暴怒了。

  「我懶得理妳了。」我這麼告訴她,還嗆她是個石頭奶。(一旁的大哥笑炸)

 

  「你可以站在我的角度想嗎?」我轟了她,而且我覺得類似的事件不斷發生,雖然不同事件,但對方一直要脅要離開她,逼她主動求情,妥協,而且對方還疑似跟其他女性玩著同樣招數,下爛至極。雖然我能夠懂她,也能體會她的情境,因為我們有時候就是會這麼賤,難以控制,但我還是轟了她。

 

 

 

 

 

  「所有人都告訴我這些,我覺得好膩。」第一次她告訴我她們的關係,我大概算是唯一一個支持她的人,她被弄到幾乎眾叛親離,幾乎沒人可以討論。其實我也不算是支持她,也知道另外那個他明顯在玩她,以前都是她玩別人的份,可她就是喜歡啊,有什麼辦法?我能做得就是一直給她機會,讓我至少還能待在一旁,防患未然。

  「妳要繼續我不反對啊,但妳要更勇敢,別慌。要玩大家一起來玩啊,不要被他牽著鼻子走。妳們的關係並不是常理的關係,所以不要用妳過去的邏輯去應對。」

 

 

 

 

 

 

  有些關係,的確不是常人可以明白的,我不一定明白她們之間的種種,但我想那的確是不容易被世俗接受的。

  我不清楚她們最後面會變成什麼模樣,不過我想他的出現,或許會改變她,讓她成為一個更好的人。我當然不是說那般毀滅性的再一起或者如何,而是指,失去了以後,她或許能夠明白,自己真正要什麼了。至少她還遇見了一個很不錯的「浮板」,另外一個男孩,縱使她明白她根本不可能會喜歡上他,但他還是讓她抓著,最後雖然也讓男還對於對她的坦承感到心痛。雖然來得有點太遲。

  我曾經求過她,要她離開那個好男孩,對於她稍早的的不坦承我也感到心痛。同時傷害彼此,那是毀滅她對兩個他都是,而她能夠體會嗎?

 

 

 

 

 

 

 

  「我跟她約九點,可是妳知道嗎?現在已經九點零五分了,她竟然才剛出門。」上次她們去看電影,她也遲到了,足足等到電影開始她才出現。這其實又跳了。

  「下次妳就故意遲到,讓她等妳。破壞妳們的循環。」

 

 




 

  我一直想起愛因斯坦那句話「如果你不能改變舊有的思維方式,你也就不能改變自己當前的生活狀況。」

 

 

 

 

 

 

  我是個熱愛衝突的人,惟有破壞,才能重建。那般的破壞不是前文所述的那種毀滅,毀滅是彼此炸裂,讓你連重建的心力都沒有。我說的是破壞,用鑽頭把底部打爆,然後重建,雖然有時候可能建地更歪扭,但如果幸運,可以蓋出一座大樓,放進更多珍寶。

 

 

 



 

 

  「看見你這麼理性應對,或許是件好事。」其實這是在更早之前發生的對話。

  「噢,可是其實我是非常感性的人,可是感性有時候只會誤事。」

  「難道你都不覺得遺憾嗎?要是我,我一定不一樣。」

  「遺憾當然會有,不過我本來就是一個不喜歡逼別人的人,案主自決嘛。而且我能夠體會她的考量,反正現在我們都很快樂,也對於這種關係感到舒服,啊以後的事情就再說,把握現在比什麼都還要重要。」

  「可是你真的不覺得遺憾嗎?」他又跟我核對,因為他也不能懂,洽似前文的她跟我提到了她們的關係,讓她被朋友轟爆的關係。那都是脫離於常理、多數人的邏輯的互動模式。

  「不過至少我覺得我很努力,雖然跟你定義的努力不一樣,也覺得在這之中學到了很多。我以前是個過度保護自己的人,容易在關係之間感到焦慮,但現在我覺得沒什麼好怕的,真正令我們害怕的人其實是我們自己,但其實那根本沒什麼好怕的,反正我以後不會再害怕了。」

 

 

 

 

 

 

 

  「你也是會蓋牆的人嗎?」我摯友這麼問了我,因為我提到了關於蓋牆那件事情,而蓋牆的人其實不在少數,至少我認識的幾個巨蟹座朋友都這樣。

  「那是以前,但是現在我再回答一次,我會說,不,我覺得攻擊就是最好的防衛。

  「怎麼說?你要攻擊什麼?」她跟大屁蓉一樣都是理性至極的人,說穿了她們都是天秤座,一個念法律,另一個念廣告,但在某些談吐上卻相符地可怕。

  「攻擊自己啊,把真正的自己逼出來。」

  「蛤?」

  「妳知道嗎?當真正的自己知道自己沒牆可躲,要背水一戰了,不是更勇敢嗎?」

  「勇敢個什麼?那樣不是會弄到滿身是傷嗎?」她說。

  「我們誰不是滿身是傷?」

 

 

 

 

 

 

 

  「我們上次出去是給你面子,他太誇張了,最近都不顧小孩,常常去釣魚,不然就是打球。」她跟我抱怨她的先生,我的妹婿,而我們上次出來我狠狠的電了她。

  「叫他出來啊幹。」

  「他等等要來接我,算了啦不要,沒什麼好說的。」

  「我又沒要跟他講什麼。」

  「那你要幹嘛?」我妹問我。

  「問他下次哪時候要釣魚,下次可以揪我啊!」

  然後,我那以前是田徑隊的妹妹踢了我一腳,用她的膝蓋,踢到了我的大腿內側,差點就踢爆我的睪丸,我痛地半扶著牆壁。

 

  「妳剛差點殺掉妳表哥未來的小孩,幹。」

 

 

 

 

 

  我忽然看到我媽FB上的轉貼,「過錯,是短暫的遺憾;錯過,是永恆的遺憾。」

 

 

 

 





  我還漏了什麼?

 

 

 

 

  啊!還有。

 

 

 

 

 



 

  「你不要再滑了。」他跟我抱怨。那時候我們逛完鞋子,坐在starbucks裡,他教我打卡和分享照片,跟我說還可以再抓什麼實用的軟體。

  就這樣?這麼空虛?都是些通訊軟體?然後他才跟我說那場官司,我也才想起來,所以這就是安卓系統上沒什麼付費強大軟體的原因。

 

  噢其實他找我,是想跟我說他被同事桶的事情,還有他,三年的期限到了,所以該選擇了,對於他明明熱愛餐飲,但因為念了七年的電機,所以給自己三年嘗試。跟我後來選擇當社工一樣,當然有一部分是我喜歡這麼的工作型態,但更大的原因是花了四年念國立大學,國家曾經付出較多一點地心力投資我,所以自認為有使命感得在這之中努力。

  「可不覺得有點太遲了,我們都二六了…而且你都快二七了。」

  「所以我說我只是想想。」

 

 

 

 

 

 

  我還跟他聊起關於他的才華這件事情,事實上是沒有,他說他走白爛路線。

  是這樣嗎?

 

 

 

 

 


 

  「手機好容易沒電哦幹。」我向他抱怨。

  「所以你知道要去買移動電源了吧?」

  「可是這樣太扯了。我早上不過出門幾個小時,就沒電了,現在跟你出來,也不過才幾個小時,又快沒電了。」

  「白癡,誰叫你一直滑滑滑。」

 

 

 


 

 

 

  「太誇張了啦,你給我住手。」他埋怨,這我才把手機完全放下,他甚至用他的兩台手機壓在我上頭,所以我只好再疊了一台上去,不過那一台是亞太,看起來沒什麼殺傷力。

 

 

 

 



 

 

  最後,我們坐到starbucks打烊,被店員趕出去。

 

  我們隔壁隔壁桌的男女,好像是初次見面,男生一開始不斷提說他從小在國外長大,巴拉巴拉,無止盡聊起重機或是其他聽起來非常厲害的東西。其實我根本沒注意聽,但阿三都有,他說,感覺那兩個人都非常浮誇。

  唉呀正常,不浮誇怎麼可以騙回家。

    那對男女其實都長得滿好看的,但兩個人都顯得不大自然,大概想保持自己最帥、最正的那一面吧?

 

 

 

 

 

 



 

  「你有說你是GAY嗎?」抱歉,我跳了,忍不住。那時候我跟李人帥在台北車站附近走走,後來我們回到了我們家附近的麥當勞吃冰。

  「啊我沒說,我還有一個青梅竹馬的GAY 友。」我鈎他肩膀,兩個人都快笑倒了。

 

  「白癡,你穿這麼多幹嘛?」他剛下班,從基隆趕回來,穿著長袖襯衫。我說,回我家,我借他短袖,他說有,不用。

  「脫掉啦。」


  他稍稍脫了下來,裡面是灰色的汗衫,腋下超濕,在汗水的浸潤下幾乎變成黑色。

  「你腋毛好濃密,好性感。」

  「幹。」他只好又把襯衫穿上。

 

 

 

 

 

 

 

  我們後來(抱歉又跳回阿三了),在路旁坐坐走走,原本一直嚷著說要去哪去哪,但最好的去處其實是三峽,因為鳶山晚上最漂亮,但因為我以為隔天要去,所以就作罷。不過,後來我因為太累,也取消了原本我揪走狗,但幸好他後來約了大鳥哥當做備案的三峽迅速旅。

 

 

 

 

 

 

  「這是你最長的空窗期嗎?」我問阿三。自從他跟商分手以後,雖然偶有約會,但畢竟沒有穩定的關係,但我知道他其實是一個忍不了孤單,需要被需要的人。

  「噢不是哦,最長的是十六年。」

  「幹白癡哦。我是說,當你有欲望以後。」

  「噢好像是。」然後我跟他細數了他這一年兩個月來的約會對象,不是對方喜歡他,但他不要,就是對方有男朋友,他不胡來,或是他一眼瞧就知道對方不是可以放在情人的角色。

 

 

 

 

 

 

  「我最長是四年多。」我得意洋洋的說。

  「放屁,你那時候明明就淫蕩的要命。」靠北,你那時候又不認識我,還不都是聽她轉述的。

 

 

 

 

 

  「我覺得一個禮拜至少要出去玩兩次。」他說得出去玩是指那種,較遠程的,需要開車、騎車或搭車去遠途的地方。

  「一個禮拜兩次?幹,不就六跟日嗎?」

  「講錯了啦,是一個月。」我想起上次我們一起去南投那次,到底是三天兩夜還是兩天一夜,也問他下一個月我們可能會租小巴去花蓮玩,問他要不要跟。

 

  「噢,我13號不行。」

  「幹嘛?」

  「我生日啊幹。」哈哈,我忘記了。我只記得他是10月1X日生日,唉因為他每年都去唱歌,所以我才不跟啊。

 

 

 

 

 

  「下次我們要出去玩,你要不要去?」他說的是一個喜歡他,但他不是那麼喜歡的女生,他們終於要單獨出去了。

  「靠北,你們單獨出去我去幹嘛?」

  「就一起玩啊。」我覺得我會被那女的給殺了。

 

 

 




  「啊我是很熱血的,現在叫我一天當天來回南投我也願意啊。」他又說,但我跟本就不信。

  「嘴砲。」我打賭你根本不敢啊。

  你什麼時候也變得跟我們一樣嘴砲了??


 

 



 

  其實我之前想幫我跟阿三找玩伴,不是那種低俗的在床上戰鬥的玩伴,而是好找、好約,說走就走,講話有趣,不會裝模作樣的固定出外玩友

  我和阿三都有共識,其實每一個朋友或甚至朋友的朋友都擔任了某些角色,對我跟他來說,我們想要那種,可以六日一起出外走走,平常可以沒什麼交集聯絡的朋友。

 

 

 

 

 

 

 

  「你以前的模式是怎樣?」

  「我都會先跟對方當朋友很常一段時間,看看彼此能不能親近,然後才會在一起。」

  「我都很快,可能大多都是認識,或是變熟一兩個禮拜,最長不會到到一個月,然後就會在一起了。」

  「好扯。」他說。

  其實一點都不扯,我是這麼覺得。有時候就是那種突如其來的衝動最令人感到嚮往,但是,如果能在交往前再靠近一些,知道對方到底是一個什麼模樣的人,其實也很棒,所以或許我以後要放慢速度了,但是,也只是或許。我本來就是個衝動之人。

 

 

 

 


 

 

  「我會管他,比方說我會看他在FB上跟其他女生聊天,都聊得很開心耶,好煩,他怎麼可以這樣。」她向我埋怨。

  「就朋友啊,別想太多。」

  「可是我跟你好像也會這樣聊來聊去,可是我不想讓他管我這個,是不是很自私。」

  「唉呀,人自私是正常的啦。」我想了一下,「不過我要跟妳講。」

  「什麼?」

  「他負責的是妳的愛,我負責的是妳的情緒支持,我跟他各司其職,組成了現在的妳。」

 

 

 



 

 

  有沒有可能會有一種存在,可以全然地負擔另外一個人的所有部分呢?

 

 

 







 

  該停了,因為破五千字了,而我還有其他事情得做。

 

 

 












 

  「再見!」我對他喊著。

  但其實我心裡頭出現的兩個字,其實是「再賤!」

 

 

 

 

 

  下次我們再出來好好賤一番!

 

 



 

  然後這篇到底跟有電、沒電有什麼關連性?

 

 

  我不知道,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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