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覺妳要先走了。」我這麼說。

她搞不清楚狀況。

 

 

 

她用很短的時間,跟我講解了LJ,兩段重疊的她的戀情。

劈腿。

從來也沒想過會在她身上發生,但卻這麼發生。

 

 

 

她其實比較喜歡的L,情緒化的災難。

其實比較喜歡她的J,天使般的存在。

 

 

 

一直包容著,也等待她的決定的他,從她嘴裡知道了我的事情以後,告訴她,他喜歡我,因為他知道我是個只說實話,也真心為她好的人。他告訴她,希望他下次來台灣的時候,能夠跟我碰上一面。

 

J,這男的情操真的不簡單,度量也真是驚人。這是我聽見了所有以後的反應,告訴她,就他了,真的,很棒,我說。所以這麼樣的,我想她這回絕對能夠幸福了。

 

 

 

她要先走了。

雖然只是短短的兩個月的異鄉偶遇,但他的決心讓她堅定。

 

 

 

 

「我以後,可能會跟他一起去加拿大吧。」

她說,她這麼告訴我。

因為她已經認定他就是她今生要的伴侶,而他也是這麼認為。

 

 

 

再見了。

 

 

 

 

「那你呢?」她問了我。

再糟不過的事情都給我碰上了,她一開頭還不能理解,但我隨後講解。

被已方家人嫌如敝屣的我的情人,還有被她方家人嫌如敝屣的我自己。

 

「大概只差沒被劈腿了。」我有點苦笑的說,想起了他們曾經告訴我的,「每個男人都一定得經過被劈腿,還有女方因為遇到有錢人而把你踢開,才能夠真正的成長。」的這回事。

 

不過,其實我也學到了很多。

 

 

 

 

沒人知道未來會怎麼發展,可能最後、最後最後,我沒辦法像她一樣幸福欸。

說不定,好幾年以後,我會一個人,可能從此對愛情失去興趣、失去希望,我告訴她。

 

 

 

 

「我們都變了很多。」

變了的是,對感情專一的她,也學會劈腿,最後痛苦的兩方作出選擇,告訴我覺得自己很髒的她,問我最後到底對不對,還有劈腿這回事。

但我不覺得這有什麼不對,或許出自於對L的不滿,但她真的遇到一個或許再棒不過的人,就結果論來看,我並不覺得有什麼不對。

「做自己覺得對的事情最重要,剩下其他的,都不關妳的事情了。」

 

 

 

每個人都有資格也有權利選擇對自己有利的,當然,前提是不能傷害別人。

不過,妳傷也都傷了,也於事無補了,所以,再想也無謂。

下次別再傷害別人了,對身邊的人真心的好、全力付出,那就夠了。

 

 

 

 

「嗯。」她說。

 

 

 

 

現在晉升成為韓國男人殺手的她,也對我與她分開以後,接連地輪替地別人眼中的異性緣大好感到咋舌。

但我一貫地否認,都只是朋友,真的,都只是朋友。

 

 

 

「但我覺得你怎麼很模糊,感覺跟我以前認識的那個很清楚不過的你很不一樣。」

不,我否認。

我再清楚不過,也知道現在自己在做什麼。

 

 

 

 

謝謝妳關心,很高興妳能夠幸福,說真的,我覺得再棒不過。

 

 

 

 

妳就,先走吧。

我希望,我也能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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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eaky Person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