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簿是我最新的分類,反正就是一些關於某些日子的特殊記事,又或者是單純的Trash talk。原本沒想過要分出來,因為每每我書寫部落格都是一些雜日的綜合想法,但或許格外想要紀錄一下某些日子,所以就將它另外分了出來。
或許以後有一天我會反悔,就又全部把它們歸回其他分類也不一定?
星期四,那是昨天。但或許因為要看電影,所以我一直以為那是禮拜五,周末了。
從開始寫小說的記憶中起,我幾乎沒有任何一天晚上沒有打開WORD撰寫《冬戰》。其實之前也曾有這麼般地低潮,比方說劇情關卡卡住或者之類,但昨天卻從沒想到要在回家後打開檔案。
或許是因為已經趁著主管去中國大陸出差的機會,在下午終結一回,所以進度上雖然不需要急,但隱隱地就覺得有什麼事情沒做完。
「運動很好啊。」老蕭這麼跟我說,昨天,他到我們辦公室,跟我閒聊。我跟她說起我最近也開始運動,這幾天都會找些時間去運動場健走。
老蕭已經四十多歲,卻從沒交過女朋友,有一部份歸咎在他實在太過害羞。
「我運動是因為,七年前,我追一個女生,追了三年,但她都沒有接受。所以…所以後來我用運動麻痺自己…一直跑、一直跑,曾經一天跑過五十圈四百公里的操場。」
「二十公里??」
他說,這輩子他大概是不會結婚了,反正就存錢、存錢,好讓自己可以養老。
「老蕭叔叔!」我們主管的七歲小孩,那天在電話裡這麼叫他。
所以,我也都叫他老蕭叔叔。雖然有時候我跟他講話還像是我比他大一般,但他確實是一個不錯的傢伙。
然後我岔題。
不過既然是家長聯絡簿,那就胡來吧。
我去看了場電影,跟綠小六去看國片,《女朋友 男朋友》,上回去京華城看電影是跟李人帥,但我壓根就忘記是看什麼。只記得那次我跟公司請了補休,前幾天好像才去光點看了《噪反城市》,好像還下了場雨還是什麼的,也根本忘記京華城的電影院是在幾樓,所以走到七樓還是八樓才發現根本就在地下室。
總之,糗翻天。
因為她也是第一次去京華城看電影,還得先開卡,等到回家以後她才發現離她家超近。
本來就不遠啊我說。
其實分手離開後,我又有點想去運動,再去走走一回。
可是時間真的不早,看完電影、我騎車回家後,就已經超過十二點。雖然因為要看電影,所以我一直有星期四就是星期五的假象,可是畢竟隔天還是要上班,所以還是只能回家。
回家以後,依照慣例的和新星文創打嘴砲,然後想到了關於今天早上的那麼一篇部落格《對不起,我長太醜了》,然後我正在寫這篇文章的此時,又發生了一些事情,所以我大概等下又要再發一篇。
發了又發,雖然根本不曉得有誰會看。
不過本來就不是發給誰看,所以爽就好了。
然後我又想到了一篇。
該死的。
打也打不完啊!
總之,昨天其實是禮拜四,看起來根本就是一個在平凡不過的上班日,我也不知曉為何我要獨立將昨天分了出來。老實說,我稍早想打關於《女朋友 男朋友》的心得,但也不知道為何就刪光了。
按照慣例,就在我送綠小六回家,騎車回中和路上的的某個moment,我又將機車停了下來。隨便坐個某一個角落,抽著菸,看著天空,耳朵裡面更響著我喜歡的那些音樂。
我不想回家。
可是,今天仍要上班。
該死的,這篇該停了,因為腦袋裏面擠了太多想寫的,卻應該分開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