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王老師,並不是我,而是另外一個王老師。

 

  我在現在這個工作,總是能聽到一些故事,因為服務的對象都是一些老人家。她們什麼沒有,健康沒有、親人沒有、活力沒有、體力沒有。可是,他們有著許多我們不曾擁有也不可能擁有的時空回憶,他們也擁有許多故事,還有對於某些事情的某些看法。

 

 

 

 

 

  這個王老師,我跟他頗有淵緣。某一天,我忽然接到急電,他被人發現倒臥在家中三天,他跟她中風的太太都餓了三天肚子。他虛弱的被送到醫院,而我則是隻身前往家裡,陪著她的太太,等待另外一台救護車抵達。

 

  她說,當時目擊一切的她說,爺爺在被醫療人員送上擔架之前,用手輕輕地撫摸妻子,她那中風的妻子的髮梢,「等我,我很快回來。」

 

  當她說到,當我聽到他所做的那些時,我默默掉了眼淚。

 

 

 

 

 

 

  「王先生,真的很謝謝你啊。」他緊緊抓住我的手,「謝謝你去陪我內人,她還好吧?」

 

 

 

  我永遠忘不了那一刻。我人在醫院,而我早就可以在養護機構的救護車來到家裡把奶奶接走後,就能離開。但我回到了醫院,那是我第一次跟他見面。我問了急診室的護士,他在哪裡。他一開始還不曉得我是誰,但我依序開始秉告著所有一切,告訴他,我來這是希望讓他安心,而我知道,他會擔心,從我知道了輕撫髮梢的故事以後。

  他掉了眼淚。

  而我去了便利商店幫他買了一些食物還有水,聊了一下之後,才心滿意足的離開。

 

  那時,已經很晚了,但是值得。

 

 

 

 

 

 

  「我是30歲那一年,跟我太太結婚。」我同事先是問了她們兩人的年歲差距,八歲。

  「爺爺,所以你在她22歲就把她給拐走哦?」她們打趣的問,而這段故事我已經聽過了。

  「哪有。我等到她大學畢業後才跟她結婚,不能影響人家學業啊!」他說。

 

 

 

 

  陸續還說了更多。

 

 

 

  「愛。就是你跟他在一起,你明顯覺得,你變得更好,也讓對方變得更好。」

  「不是單指愛情,那種母愛、朋友的愛、大愛…都是,只是愛情最特別。」

 

  「愛情讓彼此學到更多,更多,更能成長。」

 

  「愛不是毀滅,不是破壞,而是共生。」

 

  「我們不能活在仇恨裡面,那樣太辛苦了,要放下仇恨。」

 

  「愛情不是海枯石爛,愛情更不是把石頭扔進海裡,爬不起來。而是,兩個人要一起浮出水面。」

 

  「我們每一個人…都是很特別的啊…所以要去愛一個人的特別,要去發現每一個人的特別。」

 

 

 

 

 

 

  其實他說了很多很多,但他都聚焦在愛。我想,可能是因為上回我跟他通電話時,他問我,「跟妳女朋友還好吧?」有關。

  「抱歉,我們分手了。」我這麼告訴他。

  「分手了?怎麼可能?你沒有去澳洲找她嗎?請假去澳洲找她吧!唉呀,鬧脾氣一定的啦。」其實我本來想這次來見他,好好跟他談這件事情,但因為公司的某些政策,所以非得讓其他一些不太熟識的同事也去,於是就破局了。

  「我們見面再聊。」

 

 

 

 

 

 

  可是,我們沒有聊。

 

 

 

 

 

 

 

  我會覺得,他好像是想對我們這群小夥子,又或者是想對我說這些。因為雖然他已經八十多歲,可是記憶力卻好地驚人,在我第一次見到他,他問了我的名字。然後,再也沒忘記。

 

 

 

  「有一天我也會死啊…唉呀,真傷腦筋啊,我也要為我內人負責的啊,就怕我一個人先走了。」

 

 

 

 

  他們感情真的很好,十多年,他一個人照顧著太太,不願意讓外人幫忙。

  「噢,她會害臊。」他說她的太太,意思是她只願意讓他幫忙洗澡。

 

 

 

 

 

 

   走之前,他惟獨跟我握手。他堅持走下來送我們,但我覺得是在送我,因為自從上回離開醫院後,他回到家裡,我只有電話幾次關心他,沒有去家裡拜訪他過。

  「王先生,祝你好運啊!」

  「王伯伯,你也是啊!」我搖晃了他的手。

 

 

 

 

 

 

  我覺得欣賞,是欣賞對方的部分正向特質;喜歡是喜歡對方的多數正向特質;愛是除此之外,你幾乎無視、願意包容或根本不在意他的那些負向特質,而且彼此都自主地調整自己顯露出來的負向特質,儘可能地不讓對方受到傷害。

 



 

   不過,這些是我認為的理論,是那些你離開一段感情以後,才會發現的,對,對方的情感。

 

 

 

 

 

 

 

  我以前對「愛」這回事也不知所然,一直到他告訴了我他對於愛的定義,同樣是那個令人出乎意料之外的傢伙。

  「喜歡,是喜歡一個人的優點;愛,是去接受對方的缺點。」

 

 

 

  只是我一向對有「理由的」喜歡感到不解,我以為喜歡就是單純的莫名的無法言喻的衝動的舒服感,讓人不由自主想要再更靠近一點。

 

 

 

 

  不過這些都是事後所衡量出來的,所以等到當你抽離,或是用第三者角度來檢視才能發現。

 

 

 

 

 

 

  我覺得更簡單的評斷方式是,

  欣賞是理性(你可以衡量);

  喜歡是感性(你無法衡量);

  愛是感性,還有理性(你衡量著如何溝通、解決或是接受彼此的歧異,而那是出自於感性,對對方的情感,因而願意付出)




  所以,我認為更正確的順序是。你先因為某些不可測的原因而莫名喜歡上某一個人,因為那樣的感性,所以讓你開始仔細的去發掘對方的優點,開始欣賞對方,甚至迷戀、崇拜對方。最後,你們遇到了一些阻礙,而你因為愛他、或因為對方非常愛你,最好的模式就是彼此相愛,然後,你願意付出、願意冒險、願意犧牲、願意接納、願意無視對方的缺點。我覺得那才變成是

  最後,無論結局如何,你獲得了一個美好的愛情。我們總是很在乎結局,能不能結婚,能夠走多遠,可是,我們都忘記,最後我們都將一無所有,都將踏進棺材,可是,我們都至少能夠擁有那般光輝,在你我之間閃耀著卻永遠不會消滅的,耀。




  有人曾問我,相不相信真愛,相不相信彼此都能是彼此的真愛。因為他看過,所以他相信,只是他認為那不會出現在他自己身上。

  「那種好事才不會落在我身上。」他說。我其實也這樣覺得,只是不會像他一樣那麼偏激那麼認為。

  可是我們不一定非得一定要有那種好事,能夠獲得愛、為愛爭取、為愛付出,就是一件令人雀躍不已,事後而能感到刻骨銘心的好事了。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Freaky Person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