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確定明年要去法國。」
她告訴我。
她猶豫、找我求助的主因是,她認為不能絆住男朋友、他。
我說她很自私,因為在一段關係之中,說好要在一起、那種承諾,是兩個人一起達成的,可是,現在卻因為她打算遠走他鄉,所以說要走、就要走?
「妳得問問他、跟他討論,而不是妳說了算。」
其實這點我在幾個月前,與她結束關係之時,我也沒能做到。
我的論點是,非分手不可、我非得走,而理由,她不知道、或許知道一部份,但或許永遠她不會知道細節。
可是,妳們的情況不同,妳不是還在台灣嗎?
能溝通就及早溝通,否則想溝通的時候就太遲了。
這般遠距離,最可怕的就是,其中一人自以為、或者甚至兩個人達成協議,說什麼open relationship,如果是這般,那幹麻還要交往呢?
在國外的人,因為明知道是短期關係,其實那是很沒有負擔的,反正離開國外後,拍拍屁股走人,什麼責任都不用肩負。
一個國際號碼丟掉了,就誰也、誰也找不著了。
是啊他或許會遇見其他對象,然後就把在遠方等他的人給拋下了。
在國內的人,期待著另外一個人歸來,但其實他在台灣也可以跟別人發展穩定的關係啊,他犧牲掉其他機會,等著好遠的那一個人回來。
好辛苦,也好心酸。
但其實他根本有權利選擇不這麼做,他當然有權利。
為什麼人在國外的人可以享受不用負責任的短期關係,而人在台彎的人就非得放掉、犧牲掉其他機會呢?
「妳們討論看看吧?其實要看他是不是你非不能放走的人,否則,我建議放掉。」
如果對方不是非不能放走的人,那你就別強留他吧。
或許他在台灣能夠找到其他對象,而妳也能輕鬆的享受難得的短期關係。
根本不知道到底分手好、還是繼續在一起好。
可是,如果她真覺得對方是非不能放走的人、或許她就不會問我了。
又除非、她真心的希望他能夠找到更好的、給他選擇權。
我想起她離開我去澳洲前,曾經再三問我會不會等她回來。
其實我本來,一定會。
穩定的關係,沒有不確定感、也沒有不安全感。
可是,我想我就是沒能及早溝通。
關於其他的事情。
好遠的距離,可能讓好緣份,也變的不再是好緣份。
無論是空間距離、還是時間的距離都一樣。
她談起她的朋友,人在國外的她的丈夫,在澳洲,劈腿了。
我談起我的朋友,人在台灣的他,因為眾多壓力,婚後也不斷偷吃。
距離好遠、心也好遠。
「她飛去澳洲了。」
來不及了,我說。
信任感已經被摧毀了,自以為是的open relationship,意亂情迷而控制不了的不負責任,再怎麼看、怎麼彌補都是狗屁倒灶。
新郎在台上說著他愛新娘,還準備了好段特別節目。但我怎麼看都搞不懂,到底是出自於愛她、還是身為人夫的不能不做。
兩地間的里程或許重要,但更重要的應該是心、才重要。
後記:
Open Relationship,什麼狗屎。
到底是哪個白痴創了這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