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鳥人,我的英文名字叫做Anti,中文叫「安堤」哦^^

 

 

 

安安你好幾歲住哪?

 

 

 

 

 

 

 

其實我的英文名字根本就不是Anti,我的英文名字自從我在1998年看到Washington BulletNBA球隊,華盛頓巫師的前身)隊上的#4 Chris Webber後就義無反顧的把英文名字取名為Webber。為什麼說義無反顧呢?因為這個名字Webber翻成中文是韋伯,但是容易被取笑成微薄(收入微薄,哭哭)或是微勃(微微地勃起,變態啊?)甚至是萎勃(既陽痿又勃起,果然是變態!)。

 

 

 

不對,我不是說Anti嗎?怎麼會提到Webber

 

 

 

 

 

 

 

說真的我還好像沒寫過介紹Chris Webber的相關文章過,反倒寫過介紹Penny選秀的NBA文章,但那畢竟不是本篇重點,所以就算了。

 

 

 

 

 

其實我這人真的很愛Anti,就像是,我好像早在台灣流行FB前,約在20052006年左右就開始使用FB,可是後來因為FB的眾多設定,不斷讓你祖宗十八代都攤開給別人看見,還設計了什麼讚來讚去讓你可以合理的對別人的回應或分享懶惰再說。FB根本不是一個可靠的互動平台,只是讓彼此知道「都還沒死」罷了,網誌的介面我更是不喜歡,訂閱來訂閱去、粉絲團粉絲去不過也只是滿足了每一個人想被關注的心態罷了。

 

但因為朋友都在用,所以好像自己也非得繼續使用下去。

 

 

 

 

 

除了AntiFB外,還Anti部分科技產品,比方說我始終相信科技產品不過就是要方便人的生活,但大伙卻因為這樣的方便忽略掉人與人之間更基本的互動。比方說幾個朋友在一起,沒有話聊只好都把頭低了下來玩手機,可是大家以前名名都很有話聊的啊!甚至是出去玩甚至都不作功課,你知道路嗎?不知道耶,然後拿起手機開GPS,還擺出反正我有手機沒差的神情出來。

 

 

 

 

 

科技產品裡頭,又更是Anti Apple,但對於Anti Apple的相關想法我就不說了,畢竟擁護者實在太多,我只是相信多少收入做多少事情,有些人根本就是跟家人伸手拿錢,或者月收入才兩萬多元,卻拿了一台兩萬把元的智慧型手機,你問他平常拿手機幹麻,還不就是玩遊戲罷了,真有需要非得智慧型手機,又或是Apple不可嗎?

 

 

 

手機上網這件事就更愚蠢了,我也不明白為什麼非得要綁綁上網,用了智慧手機的上網功能,還不就是FB來讚來讚去,事實上根本只是打發時間。為什麼要把時間浪費在打發時間上頭,人生的生命很苦短啊!為什麼要在那裡不斷刷新網頁,就怕自己沒發漏到別人的最新狀態嗎?

 

 

 

 

 

 

 

其實我想幹的事情還有很多,比方說到處都有的試用文,但那甚至可以重新寫一篇新的,所以就不說了。

 

 

 

這篇文章也不是單純為幹而幹,真要Anti起來,還有很多事情可以談,比方說我也Anti –買車,很多朋友都趁著出社會以後急著貸款買車,收入高或是工作需要(賣保險、藥廠業務)就算了,一大堆人生活過的苦哈哈,手上也不忘拿了個I-PhoneI-Pad,還含辛茹苦地(人家養小孩是出自於愛,你養科技產品卻是為了怕跟不上別人)跟家人借自籌款,然後貸款買一台車子。

 

問他一個月開了幾次,他告訴你為了發揮汽車的最大效益,所以只好每個禮拜六日開車出去玩,然後只好再支付更多油錢,然後告訴你他真的過的很苦啊!(閉嘴,還不都你自己選的)

 

 

 

 

 

 

 

 

 

 

 

 

 

我只是想表達繼持續使用FB以後,我好像也快要辦智慧型手機了(而且也要無線上網),但起因是因為有家人在國外,國外的網路訊號並不強,SKYPE起來常會斷斷續續,所以只好把希望放在line上頭其實原本預計5月要換新手機,因為合約到期,打鼓用的節拍器也壞了,所以希望可以買可以智慧型手機好安裝節拍器軟體的APP,但後來因為房間冷氣壞了,所以先把錢拿來付冷氣錢,買手機就變地沒這回事了。

 

 

 

現在看來,的確也開始有需要換智慧型手機、也非得辦無線上網了。

 

 

 

 

 

 

 

我想起電影《The Weather Man氣象人》裡頭男主角所說的:我們從小到大都不斷描繪著自己未來的樣子,對自己未來的樣貌有些期待,但最後我們卻變成了自己最不想成為的那種大人,只剩下我們自己,那些期許早就不知去向。

 

 

 

 

 

 

 

 

 

不過如果可以,我這輩子還是要繼續Anti下去,因為我是安堤!

 

 

 

但是以後不能Anti智慧型手機和Apple了,哭哭,但我不相信沒別的好讓我安堤了,人生就是要不斷地安堤、安堤,和安堤!





      

 

後記之一:

 

不過其實我也不是為了反而反啦,本文所要反的人都是那些「為了買而買」、或者「為了擁有而擁有的人」,而不是仔細去評估自己這樣的購買是不是符合經濟效益,C/P到底高不高。當然Apple及各式科技產品都有其存在的價值,只是被那些無腦的擁護者給弄臭了。



 

 

 

後記之二:

 

這樣看來我可真是不斷打自己嘴巴。

 

 

 

FB,大概比目前的99%以上的台灣FB使用者還早使用,線在看起來也在比價,或許不久後就會辦智慧型手機了…以前很賭爛那些因為比較正,甚至弄了粉絲團的女性網友,現在自己也開始經營起粉絲團了...(雖然不是我創的)

 

 

 

我也不是這麼反骨的人,畢竟不是為了反而反,或許有一天我真拿了三星的智慧型手機也不一定。(不過我應該會先殺了我自己…)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Freaky Person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6)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