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把我FB刪掉,我想知道被人刪掉FB是什麼感覺。」

  「我沒刪過人FB欸。」

  「你研究一下啦。」我要求他。

 

 

 

 

 

  「你最近要不要再訂衣服?又有美金9.99元特價了。」

  「好啊。」

 

 

 

 

 

 

 

 

 

 

  如果要我選、最要好的朋友是哪一個,我還真的選不出來。

  我曾經問過他,另外一個他,他說,是我,然後有點害羞的說,他其實沒有把所有秘密告訴我。我說沒關係,又不是知道全部秘密的朋友,才是最要好的朋友。

 

  不過我,還真的選不出來。

 

 

 

 

 

  我跟她,真的很好,不過我們一段時間才會聯絡一次,大概幾個月、或許一兩年,我們是了解

  我跟她,真的很好,我們彼此稱呼是摯友,從國中的室內電話到現在的碰面長聊,她像是我大姐。

  我跟她,真的很好,另一個她說我們總在互舔傷口,不過我們不舔傷口時也是白爛白爛,而她曾經口誤說過說我是她最好的朋友。

  我跟他,真的很好,不過我想他最好的朋友不是我,是他的國小同學,但我跟他總是能夠很輕易的了解對方的難處、困境。

  我跟他,真的很好,但我們認識的時間最短,我覺得我們的友誼有一部分建立在他總是容忍我,把我當成最好的朋友。

 

 

 

 

 

  而他,跟我認識的時間只比摯友短那麼一丁點、只差一年。

  我們直到國三那一年才變的要好,因為我們每天一起晚自習,走那座剛修建好的天橋回家,說一些白爛事、說什麼「隨便啊」、「你管人家」、「關我屁事」來堵住對方的嘴。

 

 

 

 

 

 

 

 

  「你有沒有那種,你跟他在一起,總是很開心的朋友,好像可以讓你忘掉所有不愉快的事情的朋友。」她這麼問了我,我想了一下。

  「有吧…妳,還有…我國中同學。」

  就是他。

 

 

 

 

 

 

 

 

  可是,自從他把我FB刪除後,我就忘了再把他加回去。

  距離現在,已經過了一個多月,直到昨天晚上,他問我要不要訂衣服,而是人在我家的她用word整理好一份清單後,我向他要mail address,才發現這件事情。

 

 

 

 

  「你用FB丟你的信箱給我啦。」

  「不能啦!」

  「為什麼不能?」

  「你還沒有加我好友啦!」

  「哈哈哈哈哈哈哈。」

 

 

 

 

 

 

  等到我們把word寄出去以後,她看了看他的FB,這才發現他11/3已經更換感情狀態。

 

  他已經分手。

 

  什麼,他分手了?

 

 

 

 

 

 

  因為我實在太少、也太不會使用FB,所以我也沒有在看那些有的沒有的,所以要我平常,我根本不會知道,是她點了進去,才發現這件事情。

 

  而他這一個月來,主動找了我、兩次,但兩次我都沒辦法赴約。

 

 

 

 

 

 

 

 

  「欸,你分手了噢?」

  「對啊!」

  「啊你怎麼都沒跟我講?」

  「誰叫你,一直沒加我好友!」

  「哈哈哈哈哈哈哈!」

 

 

 

 

 

 

 

 

 

 

  他們分手了。

  而我之前真的以為他們會結婚。

 

 

 

 

 

 

 

  都從事醫療相關產業的他們,兩個人的月收入合計將近12萬,她,最近想買車子,而他,最近準備買房子。

 

 

 

 

 

 

 

  「你們什麼時候會結婚?」不久前我這麼問了他。

  「再過一兩年吧!」

  「其實你們隨時都可以結婚對吧?」

  「對啊,不過再過一兩年吧?」

 

 

 

 

 

 

 

 

  「你們到底在一起多久?五年?六年?七年?」

  「七年.」他這麼說。

  「很久欸…誰提的?」

  「她。」

  「為什麼?」

  「她說…她不想再這樣遠距離了,不想這樣每個月都南北奔波,而且她說,她不適合台北,她說我也不會喜歡嘉義。」

  「那你真的不喜歡嘉義嗎?」

  「其實還好。」所以,只是理由。

 

 

 

 

 

 

 

  「你被甩了啦。」

  「對啊。」

 

 

 

 

 

 

 

 

  他後來把她的東西全部都寄給她,還寫了一封文情並茂的信件(對此他自稱是文青),不過,她的回信,滿滿的都是客套話。

  他還藉機酸我,我當時一定也寫了不少客套話給她。

  沒錯,我說。

 

 

 

 

 

 

 

  要是我是他,我一定很不甘心。

  年輕男子最容易被嫌棄的,無怪乎就是沒錢、家庭關係不佳,但他其實都沒有這些問題。

 

 

 

 

 

 

  啊…輸給距離啊。

 

 

 

 

 

 

 

  「其實我覺得就有點異狀了,她開始會找理由,好比我說我要請假去嘉義找她,但她找了一堆理由、說不方便、臨時有事,或是什麼的一大堆。」

  「最後一次,她就感覺不想再做了。」

  「她要我趕快回台北,不要在待在那裡。」

  他陸續說著。

 

 

 

 

 

 

 

 

  「你覺得她有新對象嗎?」

  「應該沒有。」

  「所以是,她忽然懂了、不然就是有人講什麼讓她忽然醒了。」

  「可能是。」

 

 

 

 

 

 

 

 

 

  但最後他說,討論這個沒什麼意義。

  他現在有一個很迷他的新對象,對方好像對他虎視眈眈已久,不過現在已經有了男朋友,但天天與他line來line去。

 

  他好像會變成小三。

  我跟他都說反正也無所謂,就只是朋友,小心不要被對方的男朋友追殺就好,何況他身為軍職軍官,每年都要進行體測,而體測攸關於約莫10萬元的獎金,所以他天天都去運動、健身,所以應當不會被對方打爆。

 

 

 

 

 

 

 

  這個,是台北人

  應該能有效撫平他的傷痛,至少距離不再會是問題了吧渾球!

 

 

 

 

 

 

 

  「這故事告訴我們,我們中和人不能碰嘉義人。」他下了一個結論。

  其實說來也很巧,我跟他的「前」女朋友,都是嘉義人,都唸嘉女,同一屆,而且是交往很久以後才忽然發現這個巧合,而甚至,我跟他曾經互相牽著「她」的手,在嘉義巧遇。

 

 

 

 

 

 

  「幹!你怎麼在這裡!」

  「幹!你怎麼在這裡!」

  「回去一起坐高鐵啊俗辣!」

 

 

 

 

 

 

 

 

 

 

 

 

 

 

 

 

  不過看來,以後我們再也不會在嘉義相遇了。

 

 

 

 

 

 

 

 

 

  「真的很抱歉啊,這一個月來你找我兩次,但我都打你槍。」

  「沒關係,我好多了,請我吃宵夜就行了。」

  「好。」我說。

 

 

 

 

 

 

 

 

 

 

 

 

  七年…七年。

  真的很久啊。

 

  我真的以為他們會結婚。

  不過他們沒有。

 

  他說,他也以為。

 

  不過算了,把頭甩一甩,繼續前進吧!

  換個角度想,她只浪費你七年,而不是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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